正文:摘要:本文针对目前中学英语语法教学现状,从建构主义理论入手, 探讨了其视野下的中学英语教学应遵守的原则。
关键词:现状;建构主义理论;语法教学原则;
语法揭示了词形变化和遣词造句的规律,所以英语语法是学习语言的必要条件,对语言的运用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然而,。传统的语法教学重在“教”,绝大部分的课堂时间花在对句法结构的描述、对语言形式的详细描写上。教师把语法作为一种孤立的知识来传授,脱离具体的语境,忽视或不重视语法的交际功能,不注重语法的实际使用。学生的任务就是背诵记忆语法规则,机械操练,生吞活剥。久而久之,这种单调乏味、呆板沉闷的程式化语法教学形式使很多学生负担过重,兴趣减退,丧失信心,进而讨厌甚至放弃学好语法,这就直接影响到了整个外语教学的效果。后来出现的交际法教学在推动学生应用外语进行言语交际方面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语言使用”倍受青睐;而中学语法教学的重要性普遍受到轻视甚至忽视,学生的语言基本功水平普遍下降,语法错误比较突出。于是,研究者们没有再一味陶醉在交际教学法的热潮中,认识到没有扎实的语法能力作为基础,听说能力的提高无从谈起,开始重新关注语言形式的教学。
从上述可以看出,目前中学英语教学就是处在语言使用和语言形式中摇摆的困境中。
建构主义理论作为一门新兴的学习理论,是本世纪英语教学研究的焦点,也是新课改实施的重要的理论依据之一。但却没有研究者在语法教学方面对其进行深入研究,这从某种程度上来看,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为此,作者对建构主义视野下中学语法教学原则进行探讨,旨在提高中学语法教学效果。
理论依据建构主义流派认为,知识的建构并不是对外在知识的简单重视或机械获得,而是认知主体内部对外部世界经验的积极理解与生成。“知识的建构是通过新、旧知识经验的相互作用而完成的,在问题解决这种高水平的思维活动中,学习者要不断地围绕当前的问题解决活动获取有关的信息,同时又要不断激活原有的知识经验,来解释当前的有关现象,形成新的假设和推论,并通过一定的方式对此做出检验。在这种活动中,新、旧知识经验之间的相互作用得以充分展开,这为知识的建构提供了理想的途经”(范琳,2003)。即认为建构包括两层含义,既要依赖原有知识对新的知识进行解码、处理,从而获得新的知识,又要在新的输入基础上对原有的知识进行重组。建构的主要方式是问题解决式的学习。该理论对我们帮助学生建构语法知识有重大启发意义。
中学语法教学原则一、语言活动真实性原则 目前中学语法教学普遍存在一种“重语法规则的讲授,轻实际能力的培养”倾向,究其原因是把语法教学看作是一门知识性教学,而且用来语法教学的语言材料没有针对学生实情经过相应的加工处理,语言活动基本处于虚拟状态。这就难以激发学生对语法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其收效甚微。认知心理学认为,如果输入到大脑的信息具有一定的趣味性、实用性或与日常生活经验结合紧密,那么当它到达大脑这一中心加工器时,便会产生兴奋的情感,输出活跃的思想与行为(李晓,2000)。
真实、活泼、生动的学习情景,有助于学生快速理解接收到的信息,并能激活思维,激发主动探索,建构传递信息的愿望。在言语活动中进行语言教学我们可以借助意义或语境对语言形式认知处理的帮助,而且可以根据教学需要,反复在不同的语境中凸现某一特定语言形式。设计交际任务和互动活动时要提出高标准的语言要求,激活学习者的语法能力,而不仅仅是词汇能力。根据建构主义的活动论,当学生在交际活动中遇到语言形式的困难,语言形式任务即转为当前主要的活动任务,此时我们不能过于强调交际的流利性,跳过去,而应抓住机会,开展相关的语言形式活动,这时候的语法学习效果才会很好,学生的积极性也会很高,语法教学也更体现了其实用性。当学生在言语活动中感受语法时,语法不再只是一些抽象的规则,而是活生生的交际生活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二、学习者共同参与、建构语法知识原则在建构主义理论下出现了学习观的改变,不再把学习看作是单纯接收知识的过程,而是认为学习主要是学习者一起参与各种学习活动的过程。维果茨基认为,学习、发展的起源都可归至会话。语法教学要在会话中进行,尤其是当引入一个新的语法点时。他否认语法能力是先天存在的,认为人的任何能力的发展都经过两个层面,先是人际心理层面,然后才是个体内在心理层面。以语法为例,通过前者,个体掌握一些语法规则,进行人际交往,通过后者,借助在人际层面掌握的语法规则,人际交往对语法的使用,学习者逐渐内化发展自身的语法能力。因此,建构主义特别强调对话教学,这种对话是相对于纯交际性谈话而言,并不等同于交谈,特别是不等于简单形式上的一问一答式机械谈话,而是通过建构性的对话使彼此都能得到有益的启发、理解或提升,也就更能够促进语法认知及能力的发展。
课堂教学从“提供知识”转向“展开活动’夕,在活动过程中,通过学生的参与、感知、体验、和实践来共同完成建构知识、提高语言和言语能力的任务和目标,也给了学生自己动脑总结出语法规则,发现语言规律的机会。目前某些所谓改进了的语法教学,教师最多也只是丰富了一些语法点的呈现方式,但主要仍是学生鹦鹉学舌,跟着教师重复。学生只是机械地重复了教师的话,并没有内化成自己的知识。而通过以结对子或小组讨论的方式让学习者对某一语法现象进行讨论,协商最后归纳出有关语法规则,这样学习者既掌握了语法知识,又进行了互动,交流了信息,对一问题有更全面的了59解。语法规则是自己“发现”的,学生感觉到了学习语法的乐趣,有成就感。并借此将潜在的发展变成现实的发展,不断创造新的最近发展区。因此我们认为,外部输入是一个方面,但个体在社会互动活动中对输入的处理、转换和内部生成更为重要,学习者自己讨论总结过的语法点,在以后的语言输入中,会更容易意识到这些语法现象,这样不断的强化,可以促进学习者内隐的语言知识系统的重构。
三、掌握语言规则是基石,了解意义是关键,学会使用是目的原则学习语法不应该只理解为读语法书,背语法条条,还应该包括在实践中运用语法知识这个更重要的内容”(胡文仲,1989:23)。这个道理是不言而喻的。仅仅知道一种技能的规则,如打网球、开车、打太极拳等,并不意味着掌握了这一技能。同理,系统地掌握了英语的语法规则并不意味着你会英语了。对于以英语为母语或高水平的英语非本族语者而言,语法已经成为一种自动化的技能了,无需过多的关注。为使这种情形出现,语言学习者必须得多练,在不同的情境中反复使用,熟练到可以不假思索,信手拈来。但要注意的是,如果语法结构不是在真正的交流中使用,或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交际意图时,学生仍将无法最后成功掌握英语。但实际情况是,我们的学生往往难以把语法规则的掌握与实际言语使用相结合,难以从抽象自然走向具体,学与用产生严重脱节。有的学生认为英语语法是自己的“强项”,理由是他们在传统语法测试练习上能拿高分。然而这些学生一旦让他们自由地口头交流和书面写作时,就错误百出,好像从来就没学过语法,平时做的那些练习也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每当此时,教师又不得不从头教起,进行重复教学。这说明他们在英语语法知识层面上对正误有较强的判断能力,但在语言的运用层面却显得能力不足,语法并非真正是他们的强项,已经成为惰性知识了。Whitehead(1929)曾指出,学生在学校中学习知识的方式导致了“惰性知识”的产生,学生在学校中所学习的知识仅仅是为了考试作准备,而不能解决实际中的问题。在无背景的情境下获得的知识,经常是惰性的和不具备实践作用的。为此,我们要变传统的语法知识体系为语法应用体系,不把语法仅仅当作是被动的对语法知识的掌握,而应看成是积极的使用过程,要力求准确和熟练。在学完一个新的语法项目,就要多进行言语实践,在实践中巩固,从实践中发现问题,纠正错误,这样既正确建构了语法点知识,又学会了使用。语法知识、语言规则的掌握要与语言点的实际使用紧密结合,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活学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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