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医改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从理念到体制的重大变革,对中职护理专业发展来说,新医改的出台和不断深化将孕育出许多机遇:护理人员缺口大;护理价值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业务量增加。当然也面临巨大挑战:护理工作内涵更加丰富、要求更高;卫生法规更完善,护理操作法制化;新医改下的护理服务呼唤人文精神。在机遇和挑战面前如何发展?笔者从中职护理人才培养定位、调整专业课程设置、重视护生人文素养培养和调整实习模式等方面提出主张。
关键词:新医改 中职护理 发展
200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医改意见》)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正式颁布。而后,又陆续出台了《“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和《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等一系列国家医改配套文件,标志着我国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正式拉开了序幕并不断深化,这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从理念到体制的重大变革。在新医改形势下,中职护理专业的发展将面临重大机遇与挑战。
1. 新医改形势下中职护理专业发展机遇
1.1 护理人员缺口大,就业前景广阔
《医改意见》明确提出,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品向全民提供” [1]。在改革和发展的路径选择上,突出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强基层就是要建设一个高质量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这也是突出保基本的基础条件。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除了基础设施建设外,人才是关键。一直以来,我国医疗机构中普遍存在着“重医轻护”的现象,其中最直接的表现就是现阶段我国存在严重的医护人员比例失衡。在美国和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医护人员比例基本为1:2.5~1:3,即每一名医生有2~3名护理人员为其诊疗提供支持;而在我国,截至2011年底,全国注册护士总数为224.4万人,医护人员比例为1:1.25。按照《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的要求,到2015年,全国护士队伍数量将达到286万。这充分表明现阶段我国护理人员仍然存在巨大的缺口。中职护理专业学生主要就是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新医改 “强基层” 政策方向明确,必然为中职护生提供广阔的就业空间。
1.2 护理价值提升,护理人员地位将提高
公立医院改革是新医改的重要内容之一,2012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明确要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通过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收费标准和政府投入给予补偿[2]。可以预见,随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不断深化,护理工作的经济价值将进一步显现,护理人员通过为病人和社会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必将为医院、社会创造更大的经济价值,个人收入也会不断增加。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医学观念已从最初的经验医学,历经循证医学,发展到了目前的价值医学。新医改的总体目标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在新医改不断推进的特殊阶段,将赋予“价值医学”更加深刻的内涵,不仅要求把医学技术转化成产品,更重要的是实现患者的价值,保护公众健康利益。作为卫生保健系统的重要力量——护理人员也正被赋予更多的社会责任。他们不仅要面对病人,而且应面对全社会,尤其是对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群提供护理服务,达到预防疾病,提高整体健康水平,提高生活质量的目的[3]。护理人员作为集预防、治疗、康复护理为一体的护理提供者、管理者和教育者,他们的职业技术含金量将越来越高,责任将越来越大,护理服务工作的社会效益会不断提升,护理人员的社会地位将不断提高。
1.3 基层卫生机构业务量增加,为护理人员自身发展提供难得机遇。
长期以来,基层卫生机构受到财政投入不足、管理紊乱、基础设施和设备落后、技术水平低、医务人员工作懈怠、医药收费过高等问题的困扰,导致业务开展举步维艰,年门急诊量、病床使用率普遍低。
随着新医改中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强基层、强化政府办医责任、首诊到基层、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等政策措施的落实、完善,国家已经投入并将持续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医疗设备、人员经费补助等,使基层医疗机构办医条件发生质的提升。同时,基层就诊费用大幅度降低,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更多患者愿意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护理服务需求进一步增加,衍生出许多个性化护理服务,护理人员将迎来全面发展的好机会。
总之,新医改政策的实施,有效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量的迅猛增长,护理人员刚性需求增加,护理工作内涵更加丰富,护理工作价值和护理人员的社会地位也将持续提高,基层护理人员必将迎来自身全面大发展的春天,基层医疗机构护士职业吸引力增强,中职护理专业的发展契机凸显。
2. 新医改形势下中职护理专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2.1 护理工作内涵更加丰富、要求更高
2012年3月,国务院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取主动服务、上门服务等方式,开展巡回医疗,推动服务重心下沉,服务内容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转变[4]。显然,按照新医改政策导向,护理服务地点将从医院扩大到社区;服务对象将从病人扩大到社会群体;服务范围将从单纯疾病护理扩大到集预防、治疗、保健、康复为一体化的护理服务。要胜任新医改形势下的护理工作,护士除了掌握基础护理和一般疾病护理知识和技能外,还要具备社区护理、疾病预防、康复、保健、健康教育和管理等相关能力。
2.2 卫生法规更完善,护理操作法制化
《医改意见》明确提到,要加快推进基本医疗卫生立法和加强医药卫生普法工作,努力创造有利于人民群众健康的法治环境[5]。随着卫生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将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样,对每一位医务人员也是严峻的考验,因为,护理工作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命,护理人员也要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用法律武装自己,使护理服务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
2.3 新医改下的护理服务呼唤人文精神
人文精神的核心就是“以人为本”。也就是说,要把人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要尊重人的价值。新医改以人为本,关注全民健康,以最终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这既是对医学人文属性的认同,更是对医学人文精神的价值重构。广大医务工作者是新医改的主体,时代呼唤既有“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神圣使命感,又有“乐于奉献,深入基层”高尚人文情怀的新型医务工作者。护理服务是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医改形势下,护理服务对象、内容、范围、形式等发生的深刻变化对护士的人文精神将有更高的要求,人们在接受一般疾病护理的同时更希望能得到更多的人文关怀。护理人员的人文行为不仅能影响医疗卫生改革的绩效,还能引导医学行为的发展步入正确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