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分析我校现行课酬发放办法中存在着计算标准化课时指标单一,课程分类不科学,参数设置不合理,课酬分配严重不公等诸多问题,主张实行课程分型,设置全新的全面的标准化课时参数,从而使课酬发放办法得到公平公正的体现。
一、现行课酬发放办法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1、制定现行课酬发放办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
我校1992年9月正式制定课酬办法,发放标准为:大班本专科理论课:首次课正副教授为8元,重复课7元;讲师首次课7元,重复课6元;助教首次课6元,重复课5元。小班课(指外语、体育、人体解剖学课,不分首次和重复课):正副教授为4.5元,讲师4元,助教2元;研究生课:正副教授9元,讲师8元,助教7元;实验课:本专科班教授首次4元,重复课3元,讲师首次3元,重复2元。研究生实验课:正副教授4元,讲师3.5元。
此课酬标准制定后10年间,我国社会发展突飞猛进,经济改革成绩显著。到2003年,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和1992年的社会经济状况相比已发生巨大变化,同属粤西高校的湛江海洋大学和湛江师范学院课酬标准均已大幅提高,而我校的课酬依然维持原来的标准。广大教师在多次教代会上呼吁提高福利待遇,改革课酬发放办法。但新的改革方案几经讨论,各方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2002年年底,学校决定创办东莞校区,艰巨的建设工作消耗了大量人力物力,课酬改革方案一直悬而未决,以至2003年教师课酬迟迟未能下发。
2、制定现行课酬发放办法是东莞新校区建设的需要
2003年9月,我校东莞新校区建成并首次招生。新校区距老校区千里之遥,许多设施未能配套完善。首批到东莞校区工作的教师无论在生活上还是在工作上都比较艰苦,吃在集体饭堂,住在集体宿舍,许多人要面临家庭生活、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等后顾之忧,来往奔波湛江和东莞两地,舟车劳顿。部分教师出现畏难情绪不愿前往东莞上课,不安心在东莞上课。为了激励教师克服困难支持东莞校区工作,学校对在东莞校区工作的教师给予倾斜政策:给予东莞工作人员特别的岗位补贴、交通费、通讯费补贴和明显高于湛江校区的课酬标准。
3、制定现行课酬发放办法是学校尝试二级管理的产物
从1992年起到2004年期间,我校陆续成立了检验系、基础部、临床一系、临床二系、护理系(后均成为二级学院)和社科部等二级单位,但各二级单位依然习惯过去的人、财、物管理模式,没有能充分发挥出二级管理的作用。在课酬分配上能否发挥二级单位的作用,避免学校管得过多,统得过死作法,成为学校推行二级管理的一块试金石。
在上述背景下,2004年1月,学校确定东莞校区的课酬要显著高于湛江校区的原则,确定只根据课型对原始学时进行标准化计算发放课酬的原则,确定下拨课酬总额由二级学院进行二级分配的原则,推出了现行课酬发放办法。新课酬标准按为每标准学时10元,各类原始学时折合后的标准学时数为:
体育课:1和1.5(前为湛江校区、后为东莞校区折合数,下同),实验课:1和1.8,研究生实验课:1.2和1.8,临床见习课: 3和4.5,外语课(含研究生课):1.5和2.5,形态学实验准备:0.5和0.8,机能学实验准备:0.6和1.0,理论课(包括选修课):3.0和4.0,研究生理论课:5.0和6.0。
新课酬标准比原来大幅提高,较大地提高了广大教师的福利待遇,有效地激励广大教师克服困难支援东莞校区教学的积极性,也为学校推行二级管理积累了一定经验。但是,随着东莞校区建设逐步完善,现行课酬发放办法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已日益成为制约教师工作积极性的消极因素,改革现行课酬政策已在眉睫。
二、现行课酬发放办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用简单的标准化课时数来确定下拨课酬总额导致学院之间的分配不公。
学校下拨二级学院的课酬总额是依据标准学时数,而课时标准化计算仅建立在对课程的简单分类上,最起码的职称因素也不考虑。因为各学院教师职称结构存在着差异,使用同一把尺子下拨课酬总额,在下拨课是酬金总额时就已经出现了不公。如我校人文与管理学院高、中级职称教师所占比例均较低,课酬主要是以初级职称为主的教师群体来分配,而第一临床学院高中级职称教师的比例很高,课酬总额主要是以高中级职称为主的教师群体来分配。依据同样的标准下拨来课酬总额,由初级职称为主的教师来分配和由高中级职称为主的教师来分配差别很大,对初级职称的教师来说分得的课酬显得过高,而对高级职称的教师又显得过低。
2、课型分类过于简单且极不合理,忽视专业课和公共课的差异,忽视文科和理科课程的差异,导致专业课和公共课教师之间课酬分配严重不公。
因为学科门类不同、专业特点不同和在本校课程体系中所处地位不同,使得相同时间内,不同学科、不同专业教师能够完成的教学时数不同。因此,不同学科、不同专业的教师在定编标准存在差异。从国家《高等学校基本教育规模人员编制标准参考表》中,明显看到这种差异。以招生规模为18000标准生的高校为例,按生员比从低到高依次排列如下::外语院校为7.20:1,医药院校为7.43:1,农林院校为7.51:1,工科院校为7.82:1,综合性大学的生员比为8.22:1,师范院校为8.37:1,政法财经院校为8.61:1。据此计算出完成相同的教学时数,不同学科、不同专业需要的教师人数不同,从高到低依次为:外语类、医药类、农林类、工科类、综合类、师范类和财经类。从排列中可以看出单科性强的高校,生员比较低,教师在相同时间内能完成的教学时数较少,所需教师人数较多;综合性大学生员比较高,教师在相同时间内能完成的教学时数较多,所需教师人数较少。理工类的高校,生员比较低,教师在相同的时间内能完成的教学时数较少,所需教师人数较多;文科类(除外语)高校生员比较高,教师在相同的时间能完成的教学时数较多,所需教师人数较少。因此,对于我校医学专业的教师来说,一周完成8学时的理论课教学任务就完成了基本工作量,而对于文科类的公共课来说可能要完成12学时以上的理论课教学才算完成基本工作量。
我校目前尚属以医学专业为主的单科性院校,在课程体系中,必须要把专业课和非专业课区别开来。在专业课程中,必须把单科性强的医学专业课和其他专业课区分开来。在非专业课程中,必须把理工类和文科类的课程区别开来。单科院校中的非单科专业课和其它课程,它们跟医学专业学科课程决不可同日而语,等量齐观。但是,我校现行的课酬发放办法,正是抹杀了这些课程的学科特性和专业特点,不分医学专业课、非医学专业课,也不分理科类公共课和文科类公共课,全部按同一标准发放课酬,导致医学专业课和公共课教师在都完成基本工作量的情况下,公共课教师所领取的课酬为专业课的1.5倍以上,对专业课教师特别是医学专业课教师极为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