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参政党的民主监督职能是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参政党的基本职能之一,是巩固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和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参政党充分发挥职能的必然要求。本文主要围绕着参政党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和存在的问题、民主监督效能低下的原因和提高民主监督效能的有效途径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关键词: 参政党 民主监督 效能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参政党的民主监督职能是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参政党的基本职能之一,是巩固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和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参政党充分发挥职能的必然要求。
这些年来,民主监督的职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参政议政和政治协商职能相比,民主监督的作用和水平还有待提升。提高参政党民主监督效能问题的研究,不断提高和改善参政党民主监督的水平,进一步发挥参政党民主监督的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议题。正确分析和解决参政党民主监督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寻求和创新参政党民主监督的途径和方法,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参政党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和存在的问题
参政党民主监督并不受具体形式的限制,可以多层次、多渠道、经常性地向党和政府各级组织、机构提意见、作批评。实际工作中,民主监督的形式大致包括协商座谈式、提案议案式、考察调研式、信息反映式、联系检查式等几种。
(一)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
1.协商座谈式
包括邀请民主党派参加的各种座谈会、协商会、通报会、谈心会等。协商座谈式以政治协商形式为民主党派提供民主监督的机会。
2.提案议案式
在政协会议上提交提案、在人大会议上提交议案,是参政党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渠道。提案议案式监督在参政党民主监督中影响相对较大、实效性相对较强。
3.考察调研式
考察调研式民主监督是指民主党派围绕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课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
4.信息反映式
反映社情民意是民主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民主党派敢不敢、善不善反映实情,不仅是个勇气的问题、能力的问题,更是监督能不能取得实效的关键问题。
5.联系检查式
指通过民主党派成员受聘担任各类特约人员及民主党派组织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对口联系与协作的方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
(二)民主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参政党的民主监督已经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在监督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监督内容有偏差
参政党民主监督是政党之间的高层次监督,主要的监督内容应为中共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事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计划、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等宏观的、高层次事项,可是目前参政党的民主监督内容一般局限于政府具体工作的建议上,监督的内容定位出现了偏差。
2.监督方式不规范
一是方式的不规范对监督主动性提出挑战。二是方式的不规范难以保证监督的效果。比如在联系检查式监督中,特约人员制度在现实的运行中往往缺少统一的制度规范,监督行为个体化倾向较为明显,不能确保特约监督工作的客观公正。
3.监督质量不高
民主党派的各种提案、调研报告质量参差不齐,水平还有待提高。一方面在调研的过程中,很难深入下去,很难取得第一手材料。另一方面,取得了信息有没有经过很好的处理,影响监督的高度和深度,影响党和政府的关注度,从而影响了监督的有效性。
4.监督流于形式
由于缺乏有效的、规范的形式,参政党的民主监督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比如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对口联系方面,大多数缺乏具体的工作目标和制度规范,侧重于通报知情方面的形式多,真正体现民主监督方面的内容少。座谈式容易把相互监督搞成“相敬如宾,相对无言,相安无事”,使监督工作难以真正发挥作用。
二、参政党民主监督效能低下的主要原因
第一,参政党民主监督缺乏系统的、规范的程序和机制
参政党民主监督的制度化、程序化还很不够,首先是缺乏进行监督的明确制度,监督的系统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不够。从监督对象、内容、范围、形式、程序到责任追究、绩效考核等没有可操作性的制度与规范措施,未能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使得监督无章可循、制度不够规范、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了许多地方民主监督的成效完全取决于党政一把手的开明程度,才有了“容纳肚量决定监督胆量”的说法。其次,在参政党民主监督的现实运行中,监督程序还存在着不少缺陷,从而极大地影响了参政党民主监督的有效性。由于知情、沟通、反馈等程序虚化,使得参政党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时,要么提出的是滞后的、零碎的、片面的建议和意见,无法起到有效的作用。最后,各参政党没有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没有将民主监督作为一种常态工作来进行,经常会出现为监督而监督,为形式而监督,对监督的实效性和持续性跟踪不够。
第二,参政党民主监督意识不强,能力不足
当前,参政党的民主监督工作效能不高,很大程度上与自身的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有关。首先是监督意识不强。当前民主党派成员中对参政党民主监督存在着不少的认识误区,因此对民主监督职能产生了消极的情绪,在民主党派的工作中也出现了“主动监督少,被动监督多”、“重参政议政、轻民主监督”的局面。在高层的协商座谈会、谈心会上没有直面党政主要领导直接批评的勇气;在提案议案中、社情民意中少有明确的民主监督内容。在担任特约人员、与对口部门的联系中“和气一团”走过场。其次,监督能力不足。当前参政党民主监督存在着定位不清、监督不准等现象,直接影响到民主监督有效性的发挥。民主党派自身对于民主监督理论的研究还不够深入,缺乏对监督对象的到位监督;监督内容知政知情信息不足,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和方法;履行监督职能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整体水平有待提高,缺乏专门监督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
第三,民主氛围不浓,执政党和政府重视程度不够
由于传统专制政治的深刻影响,我国的政治生活中,民主氛围还不够浓厚,现有的政治条件难以有效的支持参政党民主监督的有效开展。在这样的情况下,各级地方党政领导对接受民主监督的必要性认识不足,接受民主监督的意识弱化,导致民主监督的被动局、弱势局面。而在各种民主监督中,执政党和政府对参政党民主监督的重视程度又相对较弱,重参政议政,而轻民主监督。更多地重视来自党内的监督和舆论媒体监督,忽视了参政党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参政党民主监督更多地成为一种形式化和程式化的监督,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
《白城师范学院学报》
《中国微创外科》
《中国京剧》
编辑QQ
编辑联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