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受教育权是每个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之一。当今社会教育资源仍然较为短缺,不同区域、城乡之间教育水平差距越来越大,学校也被分为“三六九等”,这一切都不利于人民受教育权的实现。因此,本文立足于对当今社会教育不公平现象的分析,探讨了成人高等教育在促进教育公平方面的重大意义。
【关键词】教育公平;成人高等教育;成人教育
所谓教育公平,是指全体公民能够自由、平等地享有国家配置的教育资源。教育公平这一概念由来已久,由柏拉图最早提出。亚里士多德则认为要通过法律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孔子也在《论语•卫灵公》中提出了“有教无类”的教育思想。我国于1995年颁布的《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地受教育权利”。而当今社会却存在很多教育公平缺失的现象,作为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益之一的受教育权,教育公平已经受到了社会极为广泛的关注。目前,高等教育阶段教育不公现象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第一,不同区域教育发展不平衡。笔者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得到东中西部地区高等院校数量分布情况:①本科高校:东部有448所,中部有186所,西部有207所;②211院校:东部有73所,中部16所,西部有24所;③985院校:东部有26所,中部有6所,西部有7所。很直观的看出,东部地区的本科高校(448所)比中西部地区数量之和(393所)还要多,并且相对优质的教育资源也集中在东部地区,在211院校中,东部地区占据73所,约占到211院校的65.5%,985院校也达到了67%。这些说明了我国高等教育资源空间上分布不平衡。另外,由于地方政府对于当地高校的发展有一定的扶持,高校的招生指标中的属地倾向比较严重,加剧了原本就有限的高等教育资源分布失衡。根据北京大学招生办的数据显示,2011年一共录取了318名北京籍的学生,另外还有48名保送生以及33名非通用语种考生,也就意味着2011年共招收399名北京籍新生。而当年北京大学在全国的招生总人数是3164人,也就是说平均每8名北大新生中就有一个是北京籍。高校这种“投桃报李”的行为,严重造成了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区域差距越来越大,导致优质教育资源分配不平衡。
第二,高等教育生源城乡比率差距较大,呈现逐步加大的趋势。生活条件的差异是我国城乡居民二元生活差异的特征,受现实经济因素、生活压力等影响,农村地区投入到教育领域的资金远远低于城市教育资金的投入,农村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几率也一直落后于城镇子女的入学率。从全国来看,高校在校生中,拥有城镇户籍的大学生比例为82.3%,拥有农村户籍的大学生比例为17.7%。然而在20世纪80年代,高校中农村户籍大学生还占30%以上。温家宝曾表示在他们那个时代,高校中的农村生源达80%以上。 早在2006年,“我国高等教育公平问题的研究”课题组发布了一份调查报告,报告中明确指出:“随着学历的增加,城乡之间的差距逐渐拉大——在城市,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人口的比例分别是农村的3.5倍、16.5倍、55.5倍、281.5倍、323倍。”近些年我们一直推行的教育改革步履艰难,在多重利益博弈中,教育资源严重不足的农村地区很难跟上改革的步伐,最终将导致城乡教育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产生恶性循环。
第三,不同类型高校发展不平衡。《2011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指出,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有2409所(含独立学院309所),比上年增加51所,成人高等学校353所,比上年减少12所;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308.51万人,成人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为547.5万人;普通高等学校专任教师人数是139.27万,比上年增加4.96万,成人高等学校专任教师4.09万,比上年减少了0.5万人。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的生师比为17:1,当年成人高等学校的生师比是134:1。国际上认为生师比的合理区间为14:1—16:1,可见,无论是与国内的普通高校还是与国际认可的合理区间,成人高校的生师比远远高于二者,过高的生师比直接体现在教师负担过重,难以接触和指导学生,同时也不利于教师自我水平的提高,严重制约了我国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如何更好地解决教育公平问题迫在眉睫。在全面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公平和效率往往不能兼得。为了培养出更优秀的人才,在普及了基本的义务阶段教育之后,我国的教育采取了分流的手段,通过中考、高考等考试,使很大一部分学生未能如愿进入高校继续学习,转而进入社会谋求职业。在这些人群中,一部分人仍然保持着进入高校学习的愿望,或者在工作过程中产生了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而普通高考作为一种竞争程度相对激烈的选拔考试,可能在一开始就将他们拒之门外。另外,全日制高校的学习模式较为固定,对学生在学习时间方面的限制比较严格,使得已经参加工作的学习者很难兼顾到日常工作。然而,具有最大普适性的成人高等教育为这些有受教育需求的大众提供了开放的学习空间,继而为他们提供了生活、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成人高等教育自身的特点弥补了普通高等教育覆盖面不足的问题,为我国社会发展培养了一大批人才,这对于消除教育不公的现象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实现教育公平,成人高等教育担负着重要的使命。我国现行的成人高等教育对于教育公平的促进作用主要有几个方面。
第一,以较低的入学门槛增加教育机会。成人高等教育入学考试虽然也是统一命题并组织考试,划定分数线后,再由高校根据考试结果择优录取。但是成人高考的试题相对来说很简单,对学生的起点要求不太高,基本上实行的是“宽进”的模式。调查显示,2012年成人高考的录取率高达80%,部分地区甚至更高。虽然,从1999年高等院校扩招以来,我国已经迈入了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但是,全日制的普通高等教育机会相对还是有限,满足不了大众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另外,受现行普通高校招生指标分配中的地域因素、社会分层因素的影响,使得许多有志于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大众都被拒之门外,无缘踏入高校学习。然而,成人高等教育的招生不限年龄、不限地域、不限职业,且招生指标具有一定的弹性,为那些渴望接受高等教育但又无法通过普通高考实现的人群提供了实现“大学梦”的机会。这就意味着,成人高等教育较低的门槛接纳了很多求学者,增加了更多的学习机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教育公平。
第二,以灵活的教育方式克服客观因素的限制。从时间和空间的角度来看,成人高等教育打破了全日制高等教育对于学生学习时空上的严格限制,夜大的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晚上或者周末,函授则利用假期集中授课,有效地缓解了成人学习者的工学矛盾,减少上课给成人学习者的工作、生活带来的影响。并且,成人高等教育中的上课形式并不是单一的,除了集中授课以为,还引入了多媒体教学手段,学习者可以通过网络浏览教学视频,与老师进行在线互动,有效地打破了时空上的局限,为学习者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途径。另外,从经济角度来看,成人高等教育领域的学习费用不高,更加符合大众的可接受能力。以云南省为例,全日制高校每学年的学费平均为5000多,而成人高等教育的学费每学年为2000元。这样一来,成人高等教育就为经济处境困难的大众提高了接受高等教育的可能性,以比较小的经济投入来充实自己,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