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解决方案
(一)树立网络道德情感,塑造网络道德人格
道德情感是依据一定的道德认识,对现实生活中的各种行为所产生的崇敬或鄙弃、赞赏或批评、爱好或厌恶的心理体验和态度倾向,是人们对善恶的情绪和态度。网络环境的特殊性决定了网络道德人格的培植特别需要借助道德自律来实现,而道德自律本身作为个体的自觉活动,绝对离不开道德情感的作用,甚至说,道德自律的自觉性、主动性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道德情感的作用体现出来的。正如皮彻姆所说:“在道德生活中,人们考虑最多的,常常不是不断地固守原则或规条,而是更倾向于可信的品性,善良的道德感,和依据真实的感情行事。”
很多学生网民由于缺乏网络道德情感这一进行网络道德修养的最可靠心理基础,根本就不以极大的道德热情去积极接纳、认可网络道德规范,把理性的网络道德要求转化为自己的感性欲求和自觉行为,从而就无法感受到情感的满足和精神的快慰,相应地也就弱化了他们进行网络道德修养的自愿度。在这种情形面前,是特别需要注重对青少年网络道德情感的培养,只有通过对网络道德情感能量的积蓄,才能加深他们对网络道德意义的体验。正如前苏联教育学家霍姆林斯基指出的:“情感—这是道德信念、原则性和精神力量的核心和血肉。没有情感,道德就会变成枯燥无味的空话,只能培养出伪君子。”所以,在道德自律过程中,个体积极的态度、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意志等情感因素所形成的良好心态,是道德人格得以培养并持之以恒的强大动力。
(二)反思自身网络言行,陶冶自我道德品质
孔子在《论语·述而》说过“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文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荀子在《修身》篇里,第一句话就是:“见善,修然必以自存也;见不善,锹然必以自省也;善在身,介然必以自好也;不善在身,必以自恶也。”意思是说,见善就要认真学习,见不善就要警惕地反省自己,要乐于行善,厌于做恶。古希腊德尔斐神庙上的“认识你自己”很难为常人所做到,但从本质上讲,每一个人都过着一种经过“省察”的人生。在《理想国》中,柏拉图记叙了苏格拉底的对话,在讨论“正义者是否比不正义者生活得更好更快乐?”时,苏格拉底提醒说:“这个讨论涉及的决不是普通的小事,而是我们应当如何生活的大问题。”他在《申辩》篇中告诉人们:“未经省察的生活,对人来说是没有意义的。”这表明人们希望能够通过一种典型的哲学的理解,用一般的、抽象的、理性的反思,来指导自身的生活。这都是讲通过内心的反省,以培养和陶冶自己的道德品质。“内省”方法是一种自我约束的心理功能,通过反思,对自我进行再观察、再认识,知过就改,不断强化自我的道德意识和伦理人格。这些对于青少年加强道德自律,努力培养健康、高尚的道德人格,有着借鉴意义。
网络行为主体道德自律的过程,实质上是网络主体自我约束、自我提升的过程。实现这一过程的关键,是每个网络主体“从我做起”。孟子曾做过一个比喻说,人人先要把自己的田耘好,即先要使自己的心田干净,行为合乎道德;眼睛不要只盯着别人田里的杂草。只有网络行为主体通过实践、学习、思考,把握自己的真实道德需要,明确自己的道德权利、责任与义务;通过自省,发现、克服自己的恶念与陋习;并在实践中有的放矢地进行自我监督、自我调节、自我批评,改造自身,躬行、践履道德规范,逐渐养成良好的网络道德品质,方能真正摆脱网络道德原则与规范的外在性,把它化为自己内心的自我完善的追求,做一个真正的符合时代精神的有道德的人。
(三)提升道德境界层次,格守“慎独”原则。“慎独”一词出自《礼记.中庸》:“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俱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见乎徽,故君子慎其独也。”而其所要求的加强独处道德的途径也是如《论语.为证》中记载的孔子所言“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宋明心学开山鼻祖陆九渊在《语录上》中又更明确地说:“慎独即不自欺。”自欺,就是自己欺骗自己。毋自欺,指的是自己要诚实,不管有人监督,还是无人监督,都必须保持非常高的道德觉悟,严格克制自己不正当的欲望,真心为善,决不自己哄骗自己,真正做到隐徽之处的谨慎。《刘子》中讲“慎独”就是“不以视之不见而移其心,听之不闻而变其情”等等,都强调的是格守“慎独”,必须真诚于心,且心恒居善,真和善在自己心中时刻都要浑然一体并表里如一。不要因为他人监督才为真行善,亦不要因为无人监督而伪真做恶。只有这样,才能“内无忧虑,外无畏惧,独立不惭影,独寝不愧袁” 。这些思想对当前青少年网络道德人格的养成而言,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的。只有注重传统道德资源的整合与创新,才能发挥传统道德文化的凝聚力、激励力、整合力,从我做起,自尊、自律。
(四)加强对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
迈克尔.奥克肖特曾指出:“道德生活的每一种形式都……取决于道德教育。教育不仅反映着每一种形式的特征,而且是培养和维持这种形式的必要条件。”事实上加强道德教育也是符合个体道德品格发展规律的。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就曾把个体道德认识发展的完整顺序描绘为“无律一他律一自律一自由”的逻辑顺序。所谓道德教育,是指生活于现实各种社会关系中,有道德知识和道德经验的人们,依据一定的道德准则和要求,对其他人有组织有计划地施加影响的一个活动。
道德的本质是“人为自己立法”。马克思认为人的道德的内在自觉性和自律是从外在制约性和他律转化来的。在网络社会中,人的道德行为被膨胀的本能所扭曲,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必要借助于道德的外在约束力量,即制度和法律来保证与支持道德行为的践履。网络道德建设和网络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又是一项长期任务。只有家长、学校、社会共同担负起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净化网络环境、保障网络健康发展职能,才能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政府职责就是建立监控机制,确立和量化网络行为责任主体的责任范围,严把信息的检验关,并设法对网络各责任主体的网上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对违规违法者采取必要的相应的处罚与制裁,以保护网民不被有害信息所侵害。
随着网络的发展,“社会责任”、“社会监督”、“网络安全”、“社会保护”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地威胁到互联网的顺利发展,也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关注。重视和加强网络控制和管理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规范大学生网络道德行为是一项渐进的系统工程,是关系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大事,必须引起全社会高度的重视。只有通过从理论到实践,从实践到理论的不断摸索完善,才能做好网络道德建设工作,才能使我国大学生养成良好的网络道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