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美术课是“美育”的主渠道和主途径,但长期以来,由于应试教育的后遗症仍没有消除,学生美术兴趣的培养,审美情趣的启迪,感受美的能力等审美教育的任务被忽视。随素质教育的不断深化,美术教学工作日益受到高度重视,美术课的功能及作用逐渐被人们认识。本人就十几年的初中美术教学生涯中的一点粗浅体会谈一下自己的观点,供诸位方家饭后茶余一笑。
关键词:“造型·表现” 思想观念 三大目标
美术课是“美育”的主渠道和主途径,每一节美术课都是一次有效得审美活动。但长期以来,不管是“图画课”还是“美术课”,基本上都是技能训练课,师生所重视的仅仅是“比例、结构、构图”等等,学生美术兴趣的培养,审美情趣的启迪,感受美的能力等审美教育的任务被忽视,被淹没,这些做法仍是应试教育的后遗症。
随素质教育的不断深化,教育内部机制的运行更有活力,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轨的历史车轮谁也阻挡不住的,美术教学工作日益受到高度重视,美术课的功能及作用逐渐被人们认识。因此,对于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来说,如何加强美术课教学,努力提高教育教学的新水平,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职责,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更新教育观念,端正教学思想。
美术教学如何由“技能型”向“审美型”转轨,这是一种教育思想的转变,也是一种观念和意识的转变,是适用当前社会的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人才的需要,也是摆在我们广大美术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
1、从新课程标准的性质看美术课在义务教育中的地位及作用。
新课程标准的第一部分中开宗明义地指出:“美术课程具有人文性质,是学校进行美育的主要途径,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学生必修的艺术课程,在实施义务教育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显而易见,必修课,不是可上可不上的调剂课;是艺术教育课,不是艺术专业课;不可替代的,不是可有可无的。这些论述已经明确了美术课在义务教育中的地位,指出了美术教育是素质教育,而不是专业化训练,应着力于公民素质的提高,而不是培养少数专业画家。它起到的作用将是其它学科不能取代,也无法取代的。
有关资料表明:人的左脑和右脑在功能上是有分工的,左脑主要是逻辑思维功能,右脑主要是形象思维功能。长期的应试教育只注重开发左脑的逻辑思维功能,忽视了右脑的形象思维功能,因此培养出来的学生大部分高分低能,这对当前社会的需求不相适应。而素质教育要求我们: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并使学生全面发展。这就不是光开发左脑能得以解决的问题,必须在有效地开发左脑功能的同时,合理的开发右脑功能,才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素质。然而,美术这一视觉形象的艺术,又主要开发右脑的形象思维,这就与素质教育结下了不解之缘。这一事实,又一次说明了“美术课是义务教育初中阶段的一门必修的艺术教育课”的完美性和不可取代性。
2、再从新课程标准规定的课程目标,看美术课的教学任务。新课标规定:学生以个人或集体合作的方式参与各种美术活动,尝试各种工具、材料和制作过程,学习美术欣赏和评述的方法,丰富视觉、触觉、和审美经验,体验美术活动的乐趣,获得对美术活动的持久兴趣;了解基本美术语言的表达方式和方法,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思想,美化环境与生活。在美术学习的过程中,激发创造精神,发展美术实践能力,形成基本的美术素养,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完善人格。这一目标,清楚地表述了:美术课,虽专业性强,但我们绝不能把它作为单纯的技法课,而应在传授知识的过程中,重点放在对学生进行审美教育和创造能力的培养上。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提高全民素质”的义务教育目标,才能为培养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良好的基础,才符合新课标引言中提出的“美术教学是对学生进行审美教育的重要途径”具体要求。因此,新课标这一目标的提出,是仅仅围绕素质教育的要求,对义务教育阶段初中美术课教学提出的新任务,其核心是突出“审美教育”和“创造精神”的培养。
3、最后从美术的四大表现形式之间的关系及”造型·表现”在美术中所占的课业比例看”造型·表现”课的地位及作用。
美术的四大表现形式是“欣赏·评述”、“造型·表现”、“设计·应用”、“综合·探索”。从这四大表现形式之间的关系上看,“欣赏·评述”、 “设计·应用”、“综合·探索”都离不开“造型·表现”,所以说“造型·表现”仍是美术四大表现形式的基础。再看新课标对”造型·表现”在美术中所占的课业比例:建国初期颁布的教学大纲称图画课,共102课时中除13课时欣赏和艺术讲话外,其它都是绘画;1979年6月印行第一版的初中美术《教学大纲》规定的课业比例:绘画占50%;《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美术教学大纲》规定的课业比例:绘画占45-50%;现在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美术新课程标准》规定的“造型·表现”的课业比例虽然降低,注重了“审美教育”和“创造精神”的培养,但不可否认“造型·表现”的基础作用。因此,对初中阶段的美术课的教学重点,“造型·表现”仍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怎样上好”造型·表现”课。
教无定法,很难找到一个最佳的教学“模式”,但在现阶段的好教法,值得探讨和研究。芝加哥大学教育教授布鲁姆发表的《教育目标分类学》在学术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并被广泛采用。人们将其视为“布鲁姆教育目标三大领域。”即:
1、认知领域。即获取知识,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领域。具体指:对知识的理解、运用、分析、综合、评价等。
2、情感领域。指学生学习的情绪反映与价值倾向的领域。具体指兴趣、爱好、学习意志、情绪和个性发展等。
3、心智肌体活动领域。指学生的心智活动有机地控制肌体活动的领域。具体指动手能力,模仿能力,实验能力和创造能力。
对这“三大领域”我们也称“三大目标”,它适应于各科的教学,特别对”造型·表现”课的教学,笔者认为更为适合“造型·表现”的创作与心智肌体活动目标所涉及的四个能力是再切合不过了。它不但培养学生的模仿能力、动手能力、实验能力,更重要的是培养了学生的创造能力。因此”造型·表现”课最适应于目标教学。
在教学过程中,我把常用的“十六字(动之于情、激之于趣、促之于思、导之于行)教法”与“三大目标”相比较。认为“十六字”教法与“三大目标”相辅相成。其中“动之于情”和“激之于趣”是“情感目标”的范畴,“促之于思”是“认知目标”的范畴,“导之于行”是心智肌体活动目标的范畴。从“三大目标”的关系上看,认知目标是基础,心智肌体活动目标是终结,情感目标伴随着教学始终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而“十六字”教法中每句的首字“动、激、促、导”体现的是教师的“情为主导”的教学原则,每句末字“情、趣、思、行”表现的都是学生的“学为主体”的学习方法。前者仍是催化剂,后者即是“认知目标”与“心智技能”目标的总和。因此,我在教学中,常将“三大目标”与“十六字教法”有机地结合起来,并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小猕猴智力画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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