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不管是从流动儿童自身的发展还是从我国长远发展的利益来看,使流动儿童平等地接受教育,都是国家的责任,也是一个国家能够长期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呼吁和建议
基于以上,针对城市对农民工子弟学校承办初中教育的限制上,笔者呼吁在上海公办初中学校分布不够均衡,教育资源不足的情况下,能够放开对私人筹办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教育的政策限制,在上海有关部门的有力监督下,扩大公办民助办学的范围,合法地建立主要由政府财政支持、由社会参与办学,政府与筹办者签订合同的初中学校模式,在城市中为流动儿童的公平的初中教育开一扇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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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张大均.教育心理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30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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