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摘要:众所周知,当前小学数学教学的重、难点就是计算性教学。因为在小学阶段,计算性教学、占小学数学教学三分之二的教学时间。而在计算教学中的难点就是简便运算, “简便计算”是小学数学教学中的一部“重头戏”,它被视作对学生进行思维训练的一种重要手段。
关键字:小学数学 简便运算 能力
在小学数学教学中,只要是教过简便运算的教师,或多或少都会遇到这样一些问题,在课堂上学生能很好的掌握加法、乘法的运算定律,有少部分的学生甚至还能运用运算定律进行举一反三,可是等到做作业时,还是会出现种种不该出现的错误。如果我们等个一两天,再出类似题让学生做,那不要说了,结果可想而知。这让我们教师很头疼。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是我们没有讲明白,还是学生上课没有认真听?于是我对自己所任教四年级班学生展开了多次简便计算专项训练、调查,经过调查发现学生普遍认为简便运算较难。究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种
第一:认知错误
错题例选:
88×125
=( 11×8)×125
=( 11×125)×(8×125)
=1375×1000
=1375000
成因:由于乘法结合律与乘法分配律在表现形式上十分相近,导致诸多学生容易造成认知上的错误,误把乘法结合律当乘法分配律运用,这说明学生对这两条运算的理解还不够透彻。乘法分配律是乘法对于两个数的和或差的分配律,而乘法结合律是几个数连乘时,可以交换运算顺序,像本题三个连乘应选用乘法交换律或乘法结合律,而不应选用乘法分配律。
解法:面对这些学生,我不是简单地从形式入手,而是告诉学生几个数相乘是不能用乘法分配律,只能当有括号、并且括号里是加法或减法时才能用乘法分配律。应从乘法结合律和乘法分配律的意义入手,可以通过结合具体的情境让学生加以理解,或通过让学生对这两条运算定律进行比较,深入地理解乘法结合律及乘法分配律意义,自主建构起知识体系。同时,让学生用以下两种不同的思路加以练习。
88×125 88×125
=( 11×8)×125 =(80+8)×125
= 11×(8×125) =80×125+8×125
= 11×1000 =10000+1000
= 11000 =11000
利用这两种方法来区别两种运算定律的不同之处及其运用后所产生不同的简便程度,这样可以加深学生对这两种运算定律的理解。
第二:潜意识错误
错题例选:
14×(25+75)
= 14×25+14×75
= 350+1050
= 1400
成因:一看到学生这样做我就发呆了,怎么会出现这样的错误?于是我开始找学生谈话,最后得知、造成这种错误的原因是,学生根本没仔细看过题目,因为是简便计算嘛,所以拿上来就运用运算定律。这种错误是由于学生不正确的简便意识所造成的,他们认为:简便计算一定要用运算定律,否则就不是简便计算!
解法:我在教学时,告诉学生简便计算无论从其外在形式,还是内在规律,都会给自己带来一种美的享受,同时也会自发地产生一种强烈的意识,那就是追求计算的简便性。学生的这种简便计算的意识正是我们所需要的,但处理地不好,容易使学生产生“简便计算一定要用运算定律”的错误的意识倾向,致使一些原本简单的计算越做越繁。因此,在实际教学中,我要求学生采用两种或多种方法计算,以加深学生对简便计算的认识与体验。如本题 14×(25+75),一种方法采用直接按运算顺序计算,另一种方法运用乘法分配律计算,然后组织学生交流,谈谈用两种方法计算的体会,说说“为什么运用了运算定律反而复杂了?”
第三:干扰错误
错题例选:
378-136+164
= 378-(136+164)
= 378-300
= 78
成因:简便计算的一个很明显的标志就是“凑整思想”。“凑整”能使计算简便,但“凑整”必须建立在正确运用运算定律的基础上,不能盲目地追求“凑整”,否则就会为“凑整”而“凑整”,造成知识学习的机械性。有些题,由于受数字的干扰,学生容易出现违背运算法则,盲目追求“凑整”。如本题中,学生因看到 136+164=300,就误以为可以把后两个数先相加,从而导致计算结果的错误。
解决方法:我在进行这部分教学时不仅要学生能运用运算定律使一些计算简便,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简便意识及灵活运用运算定律进行简便计算的能力。通过简便计算的学习,不仅要让学生体会到数学知识内在的简洁美,还要培养学生思维的灵活性,不能让学生形成“简便计算就是‘凑整'”的错误思想。上题中的错误主要来自算式本身数字的干扰,针对这类错误,一方面,我加强学生对运算定律的认识与理解,培养学生认真、负责地学习态度,从小养成用估算或按运算顺序再算一遍的方法进行验算的良好习惯。
如果我们数学教师,都能一一分析学生出错的原因,并能逐一的去解决,那么自然而然学生运用简便运算的能力就会提高。以上是我在帮助学生提高简便运算的能力方面的点滴做法,不到之处,敬请各位专家、同行予以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