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自主合作学习。学生通过自主合作学习完成学习任务是任务驱动法的重点环节。教师分配明确的学习任务后,学生就需要主动参与学习过程,通过各种途径去完成学习任务。教学实践表明,在学生自主学习的基础上进行小组分工协作是完成学习任务的有效途径之一。首先每个学生要独立思考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然后进行小组研讨,组员发表自己的见解,集思广益,就一些不够明确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教师在学生自主合作学习过程中要全程跟踪,并与学生互动,及时解决学生的疑难问题。最后以小组为单位进行项目成果演示,学生进行自评和互评,通过不同观点的交锋,补充和修正当前任务的解决方案。该环节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学生主体、教师主导、实践主线”的课改理念,学生在“做中学,学中做,边学边做”,实现教、学、做合一。
4、评价学习效果。教师对学习效果的评价是任务驱动法的重要阶段。所有小组的项目成果演示完毕之后,教师要进行总结评价,一方面要对学生完成当前学习任务的过程和结果进行总结评价,教师要针对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尤其是共性问题和重难点问题要予以深入分析和有效突破,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于成果的评价并不追求任务解决方案的唯一正确性,评价的标准并不是“对”或“错”,而是“好”或“更好”,使学生在自己的成果中体验学习、探索、发现、创造的喜悦。另一方面,还要对学生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能力进行评价,充分肯定和赞誉学习过程中所体现的合作精神、创新精神及实践能力,增强学生学习税法知识的自信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
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在任务驱动教学法下,税法课程的教学改革才能以就业为导向,有效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提高高职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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