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选聘机制,打好发展基础
选聘辅导员工作不应是人事处一个部门的事情,要象选聘专业教师一样,二级学院也要参与到辅导员选聘工作,在缺乏思政教育等相关专业背景的选聘人员中,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与各二级学院专业对口的应聘人员,这样具有相应二级学院专业背景的辅导员与其学生能有更多的共同语言,辅导员在专业与职业规划上能给予学生更多的指导,同时也给辅导员多了一条出路。
(二)、明确职责,规范管理
在“双重领导”中要明确以二级学院管理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为辅,明确辅导员的核心工作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工作为学生的全面发展生职业规划,基础工作为学生事务管理。对于学校各部门分配下来的工作由二级学院统筹安排到教务、党务、学工等相关科室,避免所有与学生相关的工作都由辅导员负责,从而将辅导员从非思想政治教育的繁杂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将那些本不属于辅导员职责范围的事务性工作解放出来,使辅导员更加安心、专心地从事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提高其工作效率。
(三)、健全保障机制,提高社会地位
首先是多渠道增加学生工作人员切实给辅导员减负,例如从优秀的党员干部中特别是思想政治课教师中或退休教师中聘请一些人作为兼职辅导员;也可以从各二级学院新进的教师中选聘担任1-2年专职辅导员。对于一些非重要的学生事务性工作可以招聘一些临时工来处理,各二级学院也可根据本院实际情况招聘勤工助学学生参于学生事务性工作;还要充分发挥二级学院中各班主任的作用,改变一些高校班主任只是一个摆设的现象,各二级学院的院长、书记要带头担任班主任。切实通过多种渠道减少辅导员事务性工作量。
其次是提高辅导员待遇,针对各二级学院的不同情况制定辅导员的奖励机制,按工作量计酬,例如给予值夜班或加班的辅导员相应的补助;还可以仿照专业教师超学时工作量奖励办法将各二级学院的学生分配给所在学院的辅导员,每一名辅导员一年的基本工作量为负责200名学生,负责学生数超过200名时,按人均核发相应的超工作量津贴,这样避免了辅导员中吃大锅饭的思想;对于具有相应二级学院专业背景的辅导员鼓励上一些其二级学院专业选修课或公共选修课,这样既可增加了辅导员与学生的交流同时也增加了辅导员的收入;对于成功处理重大突发事的辅导员给予重奖等等。通过制定相应的奖励措施使辅导员感觉到劳有所值,增加了辅导员的待遇同时也增加其职业认同感。
最后就是职称与职务评定,高校或其二级学院在辅导员职称与职务评定上要设立独立的评审指标、评审标准及评审机构。在满足一定年限与相应条件情况下,愿意继续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按辅导员职业化道路,将作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骨干进一步加以培养,在职攻读更高学位的,各二学院应纳入专任教师培养计划;适合并愿意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二级学院应根据其职业规划和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新的工作岗位,由人事处按照相关规定优先安排;还可以作为党政后备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要来源,积极向校内管理工作岗位、社会有关单位推荐、输送优秀辅导员。
通过加强高校二级学院对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提高辅导员工作积极性,增强辅导员素质。从而达到辅导员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为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为社会提供合格人才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