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传统的翻译教学存在种种弊端,翻译教学亟需观念上的转变。翻译目的论是西方翻译功能主义的基本理论,对翻译教学有宏观的指导作用。本文旨在借用目的论为指导,对英语专业的翻译教学进行理论上的探讨,提出目的论视角下的翻译教学观,从而对翻译教学以宏观上的指导,以提高翻译教学质量,优化教学效果。
关键词:目的论;功能主义;翻译教学;翻译教学观
一、引言
翻译是外语教学的一部分,在外语学习中位于要求较高的层次。《高等学校英语专业英语教学大纲》明确指出高等学校英语专业教学的目标是培养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和广博的文化知识并能熟练地运用英语在外事、教育、经贸、文化、科技、军事等部门从事翻译、教学、管理、研究等工作的复合型英语人才。在大纲第四条教学原则中进一步明确规定:在专业课程教学中要注意培养学生的跨文化交际能力。这种能力除包括正确运用语言的能力外, 还包括对文化差异的敏感性、宽容性以及处理文化差异的灵活性。学习外语的目的是为了与不同文化背景的人进行交流,外语教学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实现跨文化交际。翻译教学作为以双语(英语和汉语)的转换为主要内容的学科对文化传播负有直接的责任。然而现行翻译教学的相对滞后, 虽然在学科建设和课程设置上, 翻译课程的重要性已经给予了明确的定位, 而在现实的教学环节中远不及其他课程规范和完善。翻译教学应首先改变传统的教学观念, 调整以往的教学思路和目的, 探讨符合时代要求的教学方法, 以培养出高水平的翻译人才。基于以上情况,本文尝试探讨将德国功能主义目的论应用到翻译教学研究当中,以期得到目的论视角下的翻译教学观,从而给教学实践以宏观指导。
二、翻译目的论简介
翻译目的论 (skopos theory) 是德国功能学派的主要理论。这一理论的出现, 反映了翻译的全面转向, 即由原先占主导地位的语言学及侧重形式的翻译理论转向更加注重功能和社会文化因素的翻译观。功能主义理论的核心是目的论,目的论由费米尔(Vermeer)提出,skopos一词源于希腊,意指目的。根据费米尔对skopos的解释,翻译目的这个概念实际上有三层意义:它可以用来指:1)翻译过程,即翻译过程的目的;2)翻译结果,即翻译文本的功能;3)翻译模式,即翻译模式的意图。目的论认为, 所有翻译遵循的首要原则就是目的原则(skops rule), 即“任何翻译行为都是由翻译的目的决定的”(Nord, 2001)。目的论还包括另外两个原则: 连贯原则 (coherence rule) 和忠实原则 (fidelity rule)。连贯原则是指译文要与原文达到语内连贯 (intratextual coherence), 即译文在目的语文化背景及使用环境中对于读者来说具有可读性和可接受性。忠实原则要求译文与原文之间要达到语际间连贯(intertextual coherence), 近似于我们通常所说的译文忠实于原文的说法。译者在具体的翻译过程中既要忠实于翻译发起人 ( initiator), 又要忠实于原文的作者, 以达到两者之间的平衡。连贯原则和忠实原则都要遵从于目的原则, 当发生矛盾时, 以目的原则为准。总而言之,目的论认为翻译是有明确的目的和意图,在译者的作用下,翻译是以原文文本为基础的跨文化的人类交际活动。 “翻译不再被看成是解码过程, 而是人类的一种行为, 其行为是由译者决定的” (Baker, 1998)。
目的论源于德国功能学派学者多年的翻译教学实践, 而功能主义翻译理论在其发展过程中也一直着眼于翻译教学和译员培训,因而对于翻译教学实践有较高的指导作用。
三、我国高校翻译教学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的翻译教学事业不断发展,几乎所有的外语院系都设有翻译课程,很多高校还设置了翻译学院。但是翻译教学仍然是教育界的薄弱环节,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
首先对于翻译课程的目标定位不够明确,对于翻译教学和教学翻译概念模糊,未能针对不同目标提出具体教学策略。教学实践中缺乏反映新时代要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先进教材。在课堂上以教师为中心, 注重翻译的最后结果, 不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在教学中, 学生很容易产生对教师的依赖心理, 离开教师的帮助和指导便寸步难行。在修改和讲评学生的作业时, 教师总是注重批改学生的错误, 这样容易挫伤学生的自信心, 使学生丧失学习翻译的热情, 在心理上产生对翻译课程的恐惧和厌恶。传统翻译教学法偏离素质教育的轨道, 不能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以及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传统的翻译教学方法存在种种弊端, 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四、目的论指导下的翻译教学
目的论可以用来指导翻译教学,因为目的论创新性地提出来目的性法则,肯定了忠实性法则,并提出了翻译标准多元化(poly-criteria)的观点。目的论还强调了翻译是一种改写行为,翻译的文本具有模仿性和创造性。目的论认为翻译不仅是语言的翻译,还是文化的翻译。 目的论可以给翻译教学以宏观的指导,帮助我们更新翻译教学观,以下作者将尝试从三个方面分析以目的论为指导的翻译教学观。
1、翻译教学的定位
关于翻译教学的目标, 诺德(Nord)区分了培养职业译员的翻译教学和作为外语教学手段的翻译教学, 它们分别相当于我国翻译界所说的“翻译教学”和“教学翻译”(张美芳, 2001), 尽管诺德的翻译教学模式主要是针对翻译院系中的专业翻译教学设计的, 着眼于培养学生的“传译能力”(transfer competence) 而非语言能力, 但诺德也指出, 只要明确定义教学目标, 该模式也同样适用于外语教学中翻译能力的培养 (Nord, 2006)。根据诺德的观点, 狭义的翻译能力主要指传译能力, 而广义的翻译能力除传译能力以外, 还包括: 1、语言能力 (源语和译语); 2、文化能力; 3、某一领域的专业知识; 4、有关文件处理及研究技术 (如词典使用、参考资料检索等), 而翻译课应该主要着眼于培养学生的传译能力, 而其他与翻译相关的能力应该通过其他专业课程, 如语言类课程、比较文化学和比较语言学等专业课来加以培养, 这样, 就可以大大减轻翻译教师的负担, 使他们能把精力集中到真正的翻译能力—— “传译能力”的培养上。
2、翻译教材的完善
现今使用的翻译教材对待翻译的定义主要以源语为目标,着重于双语之间的对等,而且基本都认为翻译是两种语言之间的转换,几乎没有提及翻译过程中所涉及的其他宏观的文化、政治因素以及不得已的人为操作。诺德对翻译的界定为:“翻译是创作发挥某种功能的译语文本 (a functional target text) (Nord, 1991)。它与原语文本保持的联系,将根据译文预期或所要求的目的得以具体化。 翻译使得由于客观存在的语言文化障碍而无法进行的交际行为得以顺利进行。”由此可以看出,翻译具有“目的性、交际性、跨文化性、行为性、加工性和人际性”(李文革, 2004)。但是所有的翻译行为都是围绕翻译的目的性展开的,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因此,在课本中应该提出,翻译的外延很大,不仅包括一字不漏的全译,而且还有变译,即译者根据读者的特殊需求采用扩充、取舍、浓缩、阐释、补充、合并、改造等变通手段摄取原作中心内容或部分内容的翻译活动(黄忠廉,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