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课程标准提出了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一些教师由于理解和行动上的偏差,在数学教学中出现了“探究学习热”的现象。要想走出这一误区,必须做到探究学习不滥用,要由学习内容来决定;探究学习不放任,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接受学习不抛弃,要在理解的基础上。
《数学课程标准》指出:“有效的数学学习活动不能单纯地依赖模仿和记忆,动手实践、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是学生学习数学的重要方式。”①新课标提出了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可是一些教师由于对新课程所提出的理念理解不到位,引发了教学实践行为上的偏差,出现了一些片面化、绝对化的做法。
探究学习四处“泛滥”。在数学教学中,一些教师往往只重视学生的探究性学习,对超出学生探究能力的知识进行“探究”,对无需进行探究的知识也展开“探究”。如:一位教师在教学《年、月、日》时,当学生认识了平年、闰年之后,教师问:“既然1990年不是闰年,那么你能探究一下这是为什么吗?”学生瞪大眼睛望着老师,不知所措。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不难看出,这个问题不切合学生实际,完全超出了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探究能力。又如:在教学《小括号》的过程中,执教老师放手让学生去探索“用什么样的符号来让人明白哪两个数先算”,结果学生得出了许多符号,最后学生又在教师的统一下使用了小括号“()”,整个过程花费了很多时间。看到这样的现象,我不禁在心里打上了问号:像这样的知识难道需要学生进行探究吗?这样的探究又有什么实效呢?由此可见,教师对任何学习内容都让学生进行“探究”,自认为贯彻了新课程标准的理念,殊不知这样的探究学习只是课堂上花哨的“包装”,根本起不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课堂学习效率的作用,真是适得其反。
探究学习忌讳“讲”。在数学课堂教学中,一些教师打着“学生是主体,要尊重学生”的旗号,将教师必要的指导和对教学的组织淡化、忽视了。当学生进行探究学习时,教师忌讳“讲”,不加以指导和引导,导致学生不知该如何着手探究,探究的目标不明确,甚至学生的探究学习很难顺利展开。探究学习不但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且还影响了学习的效率、效果。究其原因是教师生怕讲了会有“灌输”“填鸭”之嫌。
教学中强调以学生为主体,进行探究学习,这是对的,是为了促进学生更好地发展,但由此就“眉毛胡子一把抓”——将所有的学习内容都进行“探究”,或谈“讲”色变——在探究学习时忌讳“讲”,甚至是只练不讲,那就陷入了另一个误区。因此我们要冷静地、理性地看待探究学习。
一、探究学习不滥用,要由学习内容来决定
在小学数学课堂中,蕴涵着丰富的探究学习资源,但并不意味着每一个知识点都可以由学生亲自去研究发现,而要根据学习内容来决定。
在《认识周长》教学中,教师为了让学生认识周长这一概念,创设了情境:在一片绿荫荫的草地上,有一只白蚂蚁和一只黑蚂蚁准备举行跑步比赛。规则是沿树叶的边线爬行一周,谁先到达终点,谁就是冠军。(多媒体动画展示:白蚂蚁沿着树叶的边线爬的,黑蚂蚁从树叶中间“抄近路”)
师:谁是冠军?为什么?
生:(略)
师:什么叫“一周”?(学生沿着树叶的边线指一指)
(为了让学生清楚地理解“一周”,师又让学生用水彩笔按边线描一周,并沿边线剪一剪。)
师:把这一周边线的长拉直是10厘米,我们把这一周边线的长叫周长。(学生在充分感知、体验的基础上认识了周长)
师:你能找到游泳池的周长吗?地图上江苏省的周长?(再次让学生充分认识周长,在脑中形成表象)
师直接给出概念:物体表面或平面图形一周边线长叫周长。
由此可见,数学上的知识并非一定要通过学生的探究才能掌握,有些知识教师只要把前人总结的知识直接教给学生就行了。像上述片段中“周长的概念”这些事实性、概念性的知识没有必要让学生猜测、探究。而有些知识可以利用学生已有的生活经历、知识经验,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学习,如:什么叫“一周”?学生通过指一指、描一描、剪一剪等活动,在体验和感悟中建立了周长的概念。
因此,在课堂教学中,教师既不能把该学生探究的变成教师讲授的,也不能将适合讲授的内容硬去要求学生探究,而要将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考虑,选择适合的学习方式。
二、探究学习不放任,要在教师的指导下
探究学习同其他学习方式一样,不是“放之课堂而皆准”的,而是要在教师的引导下,激活学生的思维;在教师的指导下,帮助学生展开探究学习。
教学《认识直角》时,我知道二年级学生对于直角的认识是相当困难的,于是就从生活中物体的表面抽象出直角,让学生充分地认识、感知。接着,我让学生折出一个直角,并把折出的直角和三角尺上的直角比一比,和同桌折出的直角比一比等,通过一系列的比较,学生探索出所有的直角都是一样大的。学生已经对直角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了,此时我让学生寻找生活中的直角,然后置疑:“刚才几位同学找到的都是直角吗?你怎么知道它是直角的?”在这么一个问题的引导下,学生通过同桌讨论探索出了判断直角的方法。由于有了刚才比较的过程,学生找到了很多方法:“用三角尺上的直角去比一比”,“用刚才折出的直角去比一比”,“用正方形纸上的直角去比一比”,“用另一块三角尺上的直角去比一比”。
学生受年龄、思维的限制,如果不让学生充分地感知、体验,老师也不加以指导,那么探究学习也很难开展。因此,在学生探究学习活动之前,教师指导学生“比一比”,为探究学习顺利进行打下了基础;在学生探究学习活动之时,教师又加以引导,激发了学生探究的兴趣。可见,学生的探究学习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有层次、有步骤地进行。
三、接受学习不抛弃,要在理解的基础上
新课程倡导:动手实践、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是学生学习数学的重要方式。可是,课堂中有效的学习要依靠多种不同的教学方法,如果所有的知识都只用一种方式来教肯定是低效的。因此,在重视探究学习的今天,我们依然不能抛弃接受性学习方式,不可排斥讲授法,关键是运用得法。
接受学习分为有意义的接受学习和无意义的接受学习。无意义的接受学习是通过机械地训练和反复地练习让学生进行十分枯燥的学习,不仅不能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而且不利于学生数学思维的发展,更谈不上创新能力的培养,势必要摈弃。而有意义的接受学习,是让学生在充分了解知识形成过程与方法的基础上,教师直接揭示或告之概念、规律等。这种接受学习可以使学生在较短的时间内对知识的获取更多,理解更透彻,掌握更牢固。它是数学学习中的重要学习方式之一,我们应恰当地加以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