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成人教育管理体制需要法律规制。成人教育的发展正是适应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诞生的,它面向市场需求,为了更好地服务和回归社会,就必须要有立法来确立和保护其在市场经济中的管理体制,运用法律法规保障其运行机制的畅通,在社会经济中取得其社会价值。我国成人教育的管理体制已进入分级管理时代。中央和地方之间应实现权力的平衡和制约,地方成人教育管理在中央政策领导下根据各自的省情市情充分发挥其自主,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教学实体及教育经费的筹措与使用等的统筹与管理,也需要通过立法介入保持其体制的合理运行。也应该理顺中央、地方以及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职责、权限,通过立法疏通教育管理部门与教学实体的关系。立法可以使成人教育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加强对成人教育的法律监管,保证其管理的公正合理和顺畅,使成人教育成为真正受法律保护的教育新实体。
4.发展成人教育是法治建设的需要。成人教育的发展需要法律法规的保障,需要管理部门的依法行政,教育相关部门依法办学,社会各力量依法参与成人教育,并对成人教育模式进行监督,推动我国社会发展的法治化进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成人教育的发展从探索中已初具规模,诸如1996年由国家教委统一组织和部署的全国成人教育评估,是对我国成人教育的一次全面调查和总结。这些宝贵经验需要以法律的手段加以确认、巩固和规范。成人教育与普通教育相比在办学体制上有很大的不同之处,其办学机制灵活、形式多样,自主的办学机制造成许多问题:管理政策没有硬性规定时宽时紧,不利于成人教育的未来发展;许多办学单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降低招生门槛,不注重教学质量和社会效益等。这些问题都急需从立法上加以规范和引导,促进成人教育的健康向上发展。
三、我国成人教育法制化建设之对策思考
我国成人教育的法制化建设的几点思考如下:
1.注重成人教育立法的可行性。教育法规是现代各国进行教育管理的基本依据。亚里士多德认为:“已经成立的法律得到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4]在法律法规出台之前,应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深入地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使法律法规的制定具有针对性和科学实效性。法律法规在行文时,应充分注意语言简洁规范严谨,结构体系合理,含义精确,明确各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增强成人教育立法的实际操作性、实效性。立法完成后,还应继续吸纳社会公众的合理建议,不断解决成人教育的新矛盾,解决成人教育发展的制度性障碍,保障成人教育的法律化道路更加畅通。
2.发挥政策在立法上的指导作用。成人教育发展的多样化需要国家出台多种政策法规对复杂的成人教育关系进行引导。国家现行的成人教育应以《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为政策基础,体现其基本精神。成人教育属于教育法的一部分,是教育法中关于成人教育相关内容的具体化规定,立法指导思想上,应充分体现我国的教育方针和方向,使成人教育在教育法的范围内自主发展,促进其健康自由发展。
3.健全成人教育法律体系。应充分借鉴国内外成人教育法制的经验, 实现法制需要完善的法律体系做保障。我国应健全和完善成人教育立法的内容,构建全面、协调、统一的成人教育法律体系。主要是重点做好成人教育教育基本立法工作;施行若干成人教育单行法律,使成人教育法律体系更健全;明晰成人教育各法之间的联系,建立健全成人教育法律编纂工作。
3.健全成人教育法制的职能机构。我国成人教育管理职能机构比较混乱,在构建和配置成人教育权力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职责分明的原则,真正实现建立专门成人教育机构,在中央政府统一引导下,集权和地方分权相结合,社会公众充分参与的权责分明的成人教育权力体系。建立和健全成人教育法制的职能机构是实现教育法制的重要渠道之一。
4.加强对成人教育法制的监督。实现成人教育法制顺利实施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成人教育法律运作及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及群众监督的作用,使国家监督与舆论监督结合,促进成人教育管理机构透明化运行,形成完善、畅通的监督体系。对成人教育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使成人教育法律法规更具可行性,确保成人教育立法工作更完备。
参考文献:
[1]林超融.高职院校成人教育发展现状和策略[J].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2):12.
[2]解琼.关于我国成人教育的发展问题研究[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10(4):26.
[3]王加林、刘梦鹭.论我国成人教育立法的必要性[J]. 湖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6(3):24.
[4]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