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由于政治、文化、历史等多方面原因造成了诸多教育不公平的现象,可以说,在一定意义上,是对伦理追求和人文关怀的缺失。
三、实现教育公平的途径教育公平作为一种价值目标,具体来说是教育对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公正平等的分配。当教育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不公时,我们应该通过相应的措施来调整,尽可能实现教育公平的分配。当然教育公平并不是一个可以轻易达到的价值目标,因为教育公平不单单取决于教育体制的设计和选择要符合普遍的社会正义原则,还有取决于更加复杂的社会系统的各方面力量的完善。我们只是试图寻找一些方法来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
教育法制化即是通过对教育关系、教育行为和教育发展的协调、规范和引导,以保障教育秩序、达成教育目的、实现教育公平的一个实践过程。
[2] 通过法律建立国家基本教育制度,确保每个公民都享有受教育的权利,维护教育起点的公平;教育行政单位和学校管理法制化,为教育实施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既保障教师的权利又维护学生的权利,有利于实现教育过程的公平;通过法律保障教育优先发展,将依法完善教育经费筹措体制,增加教育投入,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从而为追求教育结果的公平提供物质保证和精神力量。
实现教育法制,一方面要求国家相关部门制定比较完备的教育法律,做到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求有关人员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法律。做到执法必严。在《义务教育法》中,对义务教育的科学内涵没有做具体的责任限定,对“杂费”没有做原则界定等,这些模糊的表达使法律法规丧失了其权威。因此,建立完备的教育法制势在必行。同时,确立公平合理的教育制度,以制度创新来促进教育公平的发展,是使教育公平理想成为现实的重要途径。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教育公平,国家在教育政策上应建立弱势补偿的机制,加大对弱势群体的补偿力度,持续增加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实现各阶层人民的教育平等。在一些贫困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建立规范的补助制度和财政支持,给予薄弱学校和贫困学生经济的帮助。其次,加强硬件建设,提供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起人才培养与流动的优化机制。
(二)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首先,在教育投入上,严格规定教育经费的投入、使用、保障和责任监督,规范操作程序,对事关教育投入的违法行为依法制裁。政府要增加对一些贫困偏远地区的教育经费投入和支持,逐渐缩小这些地区与发达地区之间的教育差距。其次,在教师资源优化配置上,要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吸引和鼓励优秀教师和优秀毕业生去西部地区和落后地区支援,同时大力培养西部贫困地区学生,如免费师范生政策。尽可能去平衡师资力量。在学校设置上,如国家可以做一整体的规划,给予西部地区应有的政策倾斜,促进发展与当地适应的高等教育,改变高等学府都集中于发达城市的现象,根据不同地区的需要建设不同类型的大学,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实行不同的衡量标准。采取多样化的发展导向,才能更好地促进我国整体层面的教育公平逐步实现。
教育资源配置的三种合理性原则,即平等原则、差异原则和补偿原则。教育资源配置的平等原则包括受教育权平等和教育机会平等两个方面,该原则强调教育起点平等和教育过程平等。权利平等要求一切权利主体都享有相同或者相等的权利。机会平等要求社会提供的生存、发展和享有机会对于每个社会成员都始终均等。
[3] 首先,参与起点要机会均等;其次,在参与的各个阶段,每一个社会成员能力大小不同,利益实现的程度也会有区别,但社会对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尊重和关怀、提供的帮助应该是同等的。
[4] 教育资源配置的差异原则,是指根据受教育者个人存在的禀赋、兴趣和能力差异,差异性地配置教育资源,以满足其个性充分发展的需要。教育公平正视个体的差异性,放弃对教育同质性的追求。它既主张人人都受教育,又主张人人都受适切的教育。教育资源配置的差异性原则要求提供多样性的教育,因为。“教育的多样性是教育中差异性的表现和教育对于差异性的尊重和适应”
[5] 提供多样化的教育资源意味着差异和不同,但同时也蕴含着公平。正是对教育多样性的肯定,才为追求教育公平提供了可能的空间。教育资源配置的补偿原则关注受教育者的社会经济地位的差距,并对社会经济地位处境不利的受教育者在教育资源配置上予以补偿。罗尔斯提出的差别补偿原则即只允许那种能给最少受惠者带来补偿利益的不平等分配,任何不平等的利益分配都要符合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
[6] 这样配置资源是不平等的,但却是公平的。教育资源配置的补偿原则对于我国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教育补偿通过机会的再分配,有助于改变贫困家庭的生活机遇,有助于促进贫困阶层向上流动。这样配置资源是不平等的,但却是公平的。教育资源配置的补偿原则对于我国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教育补偿通过机会的再分配,有助于改变贫困家庭的生活机遇,有助于促进贫困阶层向上流动。
我们应当知道,公平作为最为基础性的伦理价值目标,对推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伦理的动力让我们最大限度地看到了一种终极关怀,突出了以人为本和以社会全面发展为主旨的道德精神。因此教育公平的伦理追求对于促进社会公正发挥着巨大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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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刘复兴.教育政策的价值分析[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
[6]约翰·罗尔斯. 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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