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摘要:教育公平问题是教育伦理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它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教育公平不仅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也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教育不公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如教育机会不均等,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社会贫富的差距等,笔者将试图从伦理学的角度对教育公平的理论与现实进行探析,试图从多个方面寻求实现我国教育公平的途径。
关键词:教育;公平;伦理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作为教育现代化的基本价值,教育公平已经成为各国教育制度和教育政策的基本出发点之一。实现教育公平,不仅有利于社会公平这一基本价值的实现,而且有利于社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的实现,从而直接关系着社会的健康发展与和谐构建。
对教育公平的理解,可谓众说纷纭。从已有的研究来看,国内学者多使用“教育公平”或“教育平等”一词,较少使用“教育公正”等术语。教育公正,从广义上说,是通过合理的教育制度,恰当地分配教育资源,使社会中的每个人都能获得与其相适宜的教育;从狭义上说,则是指教育活动或教育过程本身的公正,是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为人正直和处理各种关系符合公认的道德准则。
[1] 对于教育公平的具体内涵,研究者从不同视角进行了分析,如郭元祥等从教育哲学的角度对教育公平进行了界定,认为教育公平从范畴上看是一个反映相对性的范畴,而不是绝对性的范畴,是反映教育质的范畴,而不是反映教育量的范畴。赵君等从教育经济学的视角理解教育公平,他认为教育公平是与教育资源分配和享用联系在一起的,或具体表示为个人获得教育资源的多少与其对社会的贡献或报酬相称。也有学者从教育伦理学的角度解读教育公平,认为教育公平是要求教师在教育职业活动中,公平合理地对待和评价全体合作者,或教育活动中对待每个教育对象的公平和对教育对象评价的公平。
按照公平的实现过程可以把教育公平划分为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其中起点公平是前提,过程公平是条件,结果公平是目标。
(一)起点公平 起点公平是教育公平的核心内容,它包括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它们是教育公平的显性表现形式。教育权利平等是指所有人都具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它体现了对受教育者人权的尊重。教育机会均等是指一切受教育者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机会。它不因性别、种族、地区、阶层而不同。教育权利平等是教育机会均等的前提条件,教育机会均等又是教育权利平等的具体表现。
(二)过程公平 过程公平是指受教育者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受到公平对待,公平享有公共教育资源。过程公平是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它意味着每个受教育者进入不同教育渠道的机会是均等的,给予每个受教育者提供适合其特点的教育。教育过程所涉及的各个因素,如学校师资力量、课程设置、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及教师对学生的态度等,都构成了重要的教育资源。这些资源能否公平的被每个受教育者享有体现了过程公平在教育中的价值实现。当然,过程公平并非是以同样标准对待每个受教育者,而是为每个受教育者提供其所能接受和想要接受的教育。
(三)结果公平 结果公平是指学业成就均等或者教育结果的质量公平,即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不同家庭背景的受教育者经过一个阶段的教育过程后取得大体相似的学业成就。结果公平是基于前两者公平基础上的教育公平的最终价值诉求。它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只在理论上是可能的。即使是保证了起点公平和过程公平,在享有同等的教育条件和资源下不同的受教育者所取得的学业成就也是不同的。因为受教育者个人的动机、能力、兴趣等的不同,必然导致不同的发展结果,难以达到结果公平。因此,结果公平并非以智育发展作为唯一标准、非要达到一个外在的共同参照系数。因为教育要为社会的不同领域提供不同类型的劳动者,因此,教育制度应能满足个性的充分发展,使每个人能够接受他所希望的教育。
二、对我国教育不公平的伦理探析(一)教育机会的不均等义务教育法总则中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义务教育要求适龄儿童必须接受的教育,带有强迫性和义务性。但实际上有很多适龄儿童并没有接受这样的普及教育。尤其是贫困地区和偏远地区儿童的入学率很难保证,辍学率相对较高,明显地说明社会弱势群体受教育机会的丧失和失衡。此外,表现教育不公的另一突出现象是择校分班问题,中考成绩往往决定了一个学生的命运,从笔者的实际考察中,有很多重点高中都实行着“隐性政策”,如果中考成绩不够资格线可以依据分数的多少来缴纳一定的赞助费就可以就读重点高中,成绩排在前面的被分在重点班,其他人都则被分在普通班。这样使很多贫困的学生望而却步。再有,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中,地处北京的考生可能要比其他省市的学生更有条件进入名校。诸如这样的地方保护政策实际上已经剥夺了很多人进入高等学校入学的机会。从人的本质角度来说,这些现象都严重影响着正常合理的选择机会。伦理赋予我们的意义渐渐失去了它的光彩。
(二)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是对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在我国,尤其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教育资源配置上体现出严重的不均衡。笔者曾在哈市几所小学和普通县城小学实习过,通过实地观察和了解,深刻地体会到城乡之间教育条件的严重差别。县城及以下的学校明显比城市学校的教学条件差很多,在教学环境上,城市学校建筑气派,教室装饰现代,班级教学设备齐全丰富等等。良好的硬件设施为学生创造了一个更舒适愉悦的学习环境。或许这些外在的条件不能真正决定教育的质量,但不能否认它的价值。往往教师的素质是影响学生学业成就的一个非常重要因素。可是我国城乡师资力量存在明显的悬殊,笔者了解到的现象是县城下面的教师普遍素养偏低,第一学历很多都是中专,平均年龄偏大,其中很多教师任课科目与所学专业并不相应,他们几乎没有进修学习的机会,比较安于现状,教学方法显陈旧,缺乏主动探索和创新的精神。其实,对于学生本身来说,城乡儿童本质上并不相差多少,不同的教育环境使得他们在学业上渐渐出现了差距。
(三)社会阶层以及贫富差距的拉大,严重影响着教育公平。由于人们收入水平的差距,引发和衍生了诸多的社会问题,故而也影响到教育公平。比如在城市中,划分出“贵族学校”“打工子弟学校”等,由于家庭的贫富原因,造成了子女受教育权利的限制。同样拥有受教育权利的儿童却是不一样的选择结果,有的儿童可以在优越的教育环境中成长,有的儿童只能在条件薄弱的学校中学习,甚至还有很多因贫困等家庭因素而辍学。在起点上,就已经失去了教育平等的机会。除此以外,诸如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教育腐败的蔓延以及政府职能的缺失等都是影响教育公平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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