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会使我们终生受益。西藏地处祖国边陲,由于历史及传统文化的影响,人们的思想较保守,因而探讨少数民族儿童养成教育势在必行。本文将从少数民族儿童养成最佳年龄入手,从思想、道德两个方面,对少数民族儿童养成的教育方式、方法上进行有益的探索和研究。
关键词:浅谈 少数民族儿童 养成教育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他们充满朝气,是清晨八、九点钟的太阳,是民族屹立于世界之林的希望,他们能否健康成长关系着民族兴旺与发达。儿童养成教育是道德教育的核心,养成教育的成与败决定着道德教育的成效。西藏因其历史文化的原因,在教育的软硬件方面都远远落后于内地,因此在儿童养成教育的最佳时期对其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西藏我儿童养成教育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集中表现在个别儿童生性胆小怕事、性格脆弱、自私、不良的学习、卫生习惯,以及不良的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这些不良的习惯,将会影响到他们一生的成长与发展,因此如何加强少年儿童的养成教育,使其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是从事儿童养成教育工作者应当深思的问题。
一、藏族儿童良好习惯的养成源于少儿时期的学校教育
我国著名的教育家叶圣陶认为:“教育就是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良好行为习惯主要在学校养成。”[1]那么,什么是养成教育呢?养成教育是指教育者通过实施一定的方法和手段,使受教育者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是通过施教者长期培养,周而复始的训练,受教育者亲身体验和反复实践的一种教育,以形成一种不需要任何外力监督和内部动机就能自然表现出来的健康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和生存能力,这是人生存发展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条件,它是一种人格教育,是自然人向社会人转化的教育,是少年儿童具备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条件。为了有效地实施养成教育,我们作了“西藏少年儿童养成教育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的自治区“十一五”规划课题,分别有选择的在西藏的林芝、那曲、日喀则、山南及拉萨等地区的十一所小学进行了养成教育的现状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地区小学教育中,一般只侧重学生文化科学知识的传授,不重视学生的德育教育,还有一些地方从学校到教育主管部门,只认识到学校教育就等同于扫盲,小学思想品德课被别的科目所取代甚至被取消,学校根本没有专业的品德课教师,使养成教育的有名无实。1988年12月中共中央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指出:“德育对中小学特别是小学生更多的是养成教育。”所以抓好少儿时期的养成教育工作,是进行系统道德教育的基础工程,是犹其重要的。正如张雪岩、谭文东教授所说:“人生之初从道德上讲可以说是一张白纸,只有通过外在的道德教育才有最后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的可能性,而少年儿童时期是人生可塑性最大的时期。”[2]研究发现,人的行为习惯的养成时期主要是在小学和幼儿园时期,中学阶段是行为习惯的巩固阶段。如果在幼儿园和小学时期,犹其是小学时期,如没有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在后续的教育中再来纠正就相当困难了,改造与塑造比起来就要难得多了。[3]因而,在受到历史文化原因影响的西藏地区来说,就更应该重视少儿教育的最佳时期,下功夫抓好小学生的养成教育。 学校对藏族儿童养成教育的功能作用 养成教育是人的品德形成的标志。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告诉我们:人的品德的形成发展要遵循一定的规律即知、情、意、行的统一。人的道德的形成是知、情、意、行诸因素相互作用、辨证发展的过程。这一过程是在道德教育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不断演进的[4]。按照道德品质形成发展的规律,学校对学生的养成教育主要通过两大功能来实现的:学校制度化的道德教育功能和学校日常生活中的道德教育功能。学校制度道德教育功能是指学校根据良好行为要求制定的指导、规定和约束学生行为的制度、规章、规则等行为规范。如学校中的《小学生行为规则》、《小学生行为守则》、《班级公约》就属于学校制度化道德教育功能。学校制度化道德教育功能又称为刚性道德教育功能。它常常要通过强制制度的手段才能实现。学校日常生活道德教育功能是指学校中学生学习、生活、体育娱乐活动、竞赛过程中进行良好行为训练和实践的功能。学校日常生活道德教育功能又称为柔性道德教育功能。它依靠自觉和训练等手段实现。在学校道德教育过程中,这两种功能相辅相承,缺一不可。只有“刚柔相济”的道德教育,才是完善的道德教育。
制度化道德教育功能实际就是道德认知过程。养成教育就是要通过制度化道德教育功能,将行为规范以儿歌、守则、公约等形式对小学生进行灌输,使行为规范内化为小学生的道德认识,然后才能外化为自己的行为。但在养成教育中仅靠制度化道德教育功能是难以实现的。还需通过日常生活道德功能中的指导、监督和训练及强化,道德认识才能外化为行为。这就是为什么一些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行为规范制度体系,但由于没有发挥学校日常生活道德教育功能,导致养成教育流于形式,没有彰显出学校教育的功效。如在西藏那曲地区小学做调查中了解到,班主任及品德老师虽然时常在学生早读、班会课、品德课中灌输学习习惯、卫生习惯,然而对学生的习惯养成仍然是收效甚微。犹如我们在对拉萨师范附小的调查时发现:每次义务劳动时如老师在,学生的劳动自觉性就非常高,老师不在个别学生就“偷奸耍滑”。可见学校制度化的限制对儿童行为的过渡干预,其实是忽略了学校日常生活对儿童道德行为的训练和实践,没有道德从内化到外化的过程,养成教育必定是“纸上谈兵”,、“空中楼阁”豪无实效。
制度化道德教育功能是儿童在学校接受道德教育的必然环节,而学校日常生活道德教育功能则是儿童行为习惯形成的决定因素。学校日常生活的道德教育方面有其独特的作用,其不露痕迹性和效果的扎根性是任何有意为之的活动所不具备的。在学校日常生活中一方面通过老师、同学的良好行为相互影响,学生会亲身接触和体验到,犹如“润物细无声”。另一方面,学校利用对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游戏和竞赛,把学生的道德认识进行实践,从而自然形成行为习惯。例如,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就可以通过班级、学校组织的一场游戏活动,让学生获得体验。这比校长、班主任多次的反复严厉的训诫效果要好得多。
所以在学校养成教育中,要遵循儿童品德形成发展的规律,利用好学校制度化道德教育功能和日常生活道德教育功能,“刚柔相济”,“软硬兼施”才能使养成教育的德育目标得到实现。
三、实施藏族儿童养成教育的策略
养成教育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既要有学校参与,同时也离不开家庭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长期的教育过程才能逐步完成的。在这个系统工程中,学校教育尤其是小学教育,是养成教育的关键。在西藏,学校要做好少年儿童的养成教育,要着眼于学校,有效发挥学校道德教育功能,同时又要从日常生活中的点滴小事入手,使养成教育不留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