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术不端行为泛滥
近年来,学术造假、学术腐败等学术不端行为屡屡见诸报端,特别是少数著名学府和知名教授也涉及其中,从西安交大的“李连生造假”事件到上海交大的陈进的“汉芯一号”事件,学术不端行为逐渐由个案变成了一种现象,这就不能不让人深思了。有人认为学术造假只是少数人的行为,不应该对整个学术环境产生怀疑,但是当我们面对造假现象日益严重、造假手段越来越恶劣、造假者的身份越来越“显赫”以及有关方面对待学术造假问题的容忍态度,已经可以隐隐看出这绝非是少数人的行为这么简单。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很多,例如功利方面的原因,可以通过造假轻易获得功名利益;制度原因,我国现行的学术管理体制过于行政化、学术评价体制尚未完善、学术监督制度缺位等以及未能对造假者以有效惩罚。但针对学术造假进行深层次分析,可以发现其根源仍是道德方面的原因,当前社会道德沦落、诚信缺失,是滋生学术造假的温床。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传统道德受到批判否定,新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尚未完善,国人纷纷受到各种道德价值观念的影响,其中不乏一些功利主义的价值观,造成了当前社会诚信缺失、唯利是图、假冒伪劣商品泛滥,整个社会处于一种道德失范的现状中。在这种情形之下,学术领域亦难洁身自好,进而造成学术造假之风随之盛行。教育学亦不可避免的会受到此类不良影响,导致部分教育学者教育良知缺失。教育学者是指在教育学术研究领域内有一定造诣之人,他们关注生命、研究教育、造福社会,并通过他们的努力去推进教育之学的超越与完善。他们乃是教育发展道路上的引路人,如果他们坚守不住自己的教育良知,其所带来的后果将是整个教育的沦落。因此,作为教育学者来说,坚守自身的教育良知就显得尤为重要,要时刻保持理性,抵制各种诱惑,严于律己,牢记自己的使命。
三、重塑教育良知的一些建议
如何才能重新唤起教育良知?这是当代教育所面临的一大难题,要重塑教育良知,本文认为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开始着手:
1.对教育工作者的人格教育
当前我们的教育一味的关注于单一的知识技能的教育,对于教师等教育工作者的再教育也是如此,而且重视不够。虽然定期举办一些教师进修和再教育活动,但都只停留在教学方法技能方面的培训上,从未涉及到对他们的人格教育。前面所说的教育良知的缺失就是因为疏于人格教育所造成的后果。教育工作者作为教育领域内的示范者,其一言一行都对受教育者有着很大影响,其自身的人格特征必然会影响到受教育者人格的塑造。如果他们自身的人格都存在缺陷又如何能培养出具有健全人格的受教育者呢。因此加强对教育工作者的人格教育是重塑教育良知的关键之举,必须培养他们健全的人格包括健全的心理情感和意志、完善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使他们真正理解教育的本质,谨记自己身为教育工作者的使命。
2.加强和完善教育法治建设
我国当前实行的是依法治国的方略,近年来在教育领域内更是提出了依法治教的口号。良知乃是一切法律的价值依据,而法治是保护良知的,任何法律都是以维护公民的权利和良知为最高宗旨的,同时人的良知也是保证法治得以实行的重要条件。在教育领域内同样如此,教育良知不仅是制定教育相关法律的价值依据,同时也是保证依法治教能够实现的可靠手段。当前教育良知的缺失与教育方面相关的立法还不够完善有很大关系,只有充分实现了教育法治,对丧失教育良知的触犯者予以应有的惩罚,才能真正的维护教育公平,伸张正义。同时也能借此告诫教育工作者,在教育活动中坚守自己的教育良知。但是我们也应该意识到,教育立法乃是一个“基线”,真正使人感受到生命的价值和尊严的是教育良知。
3.规范教育领域的职业道德
迪尔凯姆在《社会分工论》中对职业组织在拯救道德危机中的作用做了详尽论述。随着工业社会的到来,社会分工也逐步深化,家庭在维系社会道德中得作用已被职业组织所替代。现代社会的道德危机产生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职业组织的道德规范功能未充分发展。在教育行业内,教育良知的缺失与教育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未能树立起来有很大关联,当前我国教育领域对从业人员的道德要求过于宽松,甚至存在放任现象,无法起到促进教育工作者提升其道德水平的作用。教育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在某种程度上说可以看作是教育良知的具体化要求,因此,我们应制定严格的教育工作者道德规范,并以此作为来规范教育工作者的行为的标准,对于违反职业道德的人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惩罚。当完整的教育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建立起来,教育良知就不仅仅停留在观念层次,它将具体化为种种规范要求在教育实践中一步步的重塑教育工作者的教育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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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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