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国内新形势加强职业教育改革
广西机电工程学校基础部 刘瑛
通讯地址:南宁市安吉路16号广西机电工程学校
摘要:2010年国家教育部展开了新一轮的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规划,根据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和关于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本文对职业学校如何适应新的形势,加强加快教育改革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职业教育 改革创新 教师队伍建设 校企合作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强国必先强教。当今世界的综合国力竞争,说到底是民族素质竞争。教育对提高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发展科学技术、培养人才具有基础性作用。然而,中等职业教育仍是我国教育工作的薄弱环节,鄙薄职业技能和体力劳动的观念普遍存在;职业教育的战略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事业发展缺乏强有力的制度、体制和机制支撑,决策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公共财政投入不足,保障机制欠缺,许多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较差;教师队伍数量特别是“双师型”教师短缺,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有待提升;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对接不够紧密,职业教育的市场针对性不强;职业教育的社会吸引力不足,职业教育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不畅;区域间发展不平衡,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和农村农业职业教育发展相对滞后等。这些问题长期以来制约着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因此,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以改革创新为强大动力,突出重点、整体规划,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在新时期实现科学发展的任务显得艰巨而又紧迫。
一、科学认识职业教育的定位,才能明确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任务,加快职业学校建设改革发展步伐。
近年来,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职业教育提出重要批示,强调指出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面向全社会的教育,其最大目标是实现择业自由和全面发展,使人们更好地赢得尊严,是提升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一直以来,大多数人都将职业教育作为普通教育的补充和辅助,仅仅是将职业教育作为一种二流教育体系而已。职业教育在整个国家教育体系中的定位模糊不清,在教育界,很多人把职业教育当作“收容教育”,社会上普遍存在“三重三轻”现象:重普教,轻职教;重学历教育,轻职业技能培训;重普教升学率,轻职教就业率。因此,科学地认识职业教育的定位,转换观念是很重要的。
职业教育的教育目的是为社会培养从事某种职业的、应用型的专业技术人才,使具有某方面职业兴趣的个人学一技之长用于谋生与发展。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使受教育者通过一定时期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掌握某种职业所需的知识、技能和职业意识,成为社会所需的高素质劳动者。中等职业教育的国家定位:一是基础职业教育,是面向每一个有中高等技能需求的人的教育,是为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奠定基础的教育;二是高中阶段教育,是面向所有未成年人的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的学校定位:一是面向未成年人的学历与证书教育,适龄学生通过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获得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二是面向成年人开展的择业技能教育,增强他们就业择业创业的能力;三是面向所有人提高生活质量的教育,增强人们享用改革发展成果的能力。这个定位,明确要求中等职业教育必须服务高素质产业大军的培养,服务人的全面发展,服务社会公平的实现。因此,主要着力于应届初中毕业生的传统的职业教育招生制度必须改革。三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需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的核心就是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需要,扩大招生范围,扩大服务面向,真正把职业教育办成面向人人、面向全社会的教育。扩大招生范围和服务面向的重点是面向成年人开展的择业技能教育,增强他们就业择业创业的能力;面向所有人开展提高生活质量的教育,增强人们享用改革发展成果的能力。四要服务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立,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建立科学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不仅有利于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而且关系到人的全面发展,关系到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建设,关系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制度改革要考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需要,要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奠定基础。
二、创新职业教育运行机制,建设并完善学校管理的规章制度,健全教师队伍基本管理制度和政策机制。
创新职业教育运行机制,落实政府责任,强化部门协调,加强行业指导,基本形成政府统筹、部门配合、行业企业与社会各方深度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局面。以依法办学为基本要求,逐步建设支撑学校科学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机构和执行机制,推动中等职业学校管理的规范化,提高学校依法办学、自主创新和科学发展的能力。以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政策机制为抓手,逐步形成培养与培训并举,理论进修和企业实践并重,编制标准、任职资格与职务评聘相配套,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机制,为充实教师素质、优化队伍结构创设制度环境。
三、以“双师型”和“素质培养”为重点,改革创新师资队伍建设。
何为“双师型”教师?国家教委在《面向21世纪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意见》中提出了职业学校要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教育部《关于“十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又对“双师型”教师的比例做了规定。结合中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双师型”教师必须具有“双能”,即既具有作为教师的职业素质和能力,又具有本专业高级工的职业素质和能力。
1.树立科学发展观来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各职业学校要认识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关系到职业学校的后续是否可持续发展。要用发展的观念来建设“双师型”,要有规划、有层次,分年龄,按比例地逐步推荐这项工程,使“双师”比例大幅度提高;并且还需有前瞻性,分清弱势专业进行人才储备,将来社会需求大时才不会“手忙脚乱”,没有教师可用。
2. 职业学校应根据学校实际,积极创造条件,加强专业教师培训。对于理论课教师,在不断提高其理论水平和学历层次的同时,要让他们到生产、管理、建设、服务第一线或学校实训基地工作一段时间,参与实践,并解决某些实际问题,从而提高动手能力和操作水平。对于实验实训课教师,在不断提高其动手能力和操作水平的同时,要加强对他们的理论培训,努力提高其学历层次和理论水平,形成认识上的飞跃,使其动手能力和操作水平由狭隘的经验型(工匠型)向科技型(创新型)转变。特别是对于一些具有潜力的中青年优秀教师,应该有计划、有步骤地选送到国家高职高专师资培训基地或国内外一些知名大学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双师”素质。此外,应充分利用联办企业提供的场所和有利条件,推行“轮岗制”。专业教师分期分批,每两年或三年到企业顶岗工作半年或一年,接受企业训练,了解行业、企业信息,增强行业、职业实践能力;定期进行教育理论培训,更新专业教师的观念、知识和技能,提高其适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