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同其他社会现象一样是一种本体性的存在,教育不从属于社会、经、政治,也不从属于文化,这是探索教育本质的前提。本文主要从教育的对象人的本质出发,同时借鉴德国当代文化教育学以及西方存在主义哲学的一些思想对教育本质进行了重新思考。
关键词:教育本质;主体意识;唤醒
从1978年于光远在《学术研究》发表《重视培养人的研究》一文开始,教育界开始对教育的本质问题进行追问和研究。[1]纵观30多年来的研究成果,教育本质观经历了从上层建筑说、生产力说到后现代的反本质说,众说纷纭,似乎都言之有理,但迄今为止,还没有哪一种理论是大家所认可的权威的、规范的、全面的定义。也正是因为没有终极的关于教育本质的定义,大家的探讨也有了意义。
一、探寻教育本质的基本思路
如何探寻教育的本质,不同的探寻思路会得出不同的答案。学者们基本的探寻思路有三种:第一种是从关系中探索。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本质是指事物的根本性质,是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谈论本质,肯定不能离开事物之间的特定关系。因而,探讨教育本质,必然从关系入手。关系又分为外部关系和内部关系。教育也不例外: 第一,从教育外部关系入手。许多学者采用社会视角,通过寻求教育与社会的关系以及对于社会的价值来确定教育本质是生产力或上层建筑。第二,教育内部要素的关系。有的学者则从教育内部要素的联系人手,即从对教育者、教育中介、教育对象(受教育者)间的关系与特殊矛盾运动来归纳教育本质。他们认为,仅从教育与人、社会的外部关系,不可能达到目的,只有揭示出教育的根本内在联系和教育的根本作用,才能得出教育本质。第三,综合内、外部联系。有学者则采取中和方式,认为研究教育本质问题必须从探讨教育的内外部联系人手,全面辩证地提出教育各方面的质的规定性然后进一步抽象、概括,给教育本质一个确切的回答。第二种是从现象学的视角来探寻教育本质。现象学排斥中介因素,研究教育现象学的学者们把直接把握或直观看作一切知识的来源和检验知识的最终标准,在经验事实的基础上,通过直观调查本质、把握本质。因而,现象学者们认为通过关注当下的真实发生的教育现象就可探得教育本质。第三种观点认为教育无本质可寻。不仅如此,后现代主义还主张消除本质,否定本体、反对实质化,标榜不确定性、多元性,崇尚差异、个性。他们认为世界上不存在普通共同本质,只显示出重叠交叉的相似性。[2]
关于教育本质的探索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认为这种探讨是又深远意义的。长期以来,我们总是认为教育从属于社会,由政治经济决定教育发展,把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需要和要求作为教育发生的起点,产生了教育适应论或教育工具论的。不论是封建社会,还是新中国成立以后,教育一直被看作上层建筑、政治或者经济发展的工具。这种观点的存在使我们对教育的认识不知不觉偏离了教育的本真。笔者认为,探讨教育的本质,首先应该从教育同任何其他社会现象一样是一种本体性的存在这个观点出发,把“教育作为一种本体性存在”[3],使教育从依附社会政治或经济的状态下解脱出来,确立教育的本体地位,这样才有可能寻找到教育的本质。教育既不是从属于政治,也不从属于经济,也不从属于文化活动,教育是本体性的存在,这是探讨教育本质的前提。
其次,人是教育的对象,教育是“人”的教育。教育中最主要的要素就是人。人是教育最直接、最基本的着眼点,同时,培养人也是教育的最高目标。从直接意义上来说,教育是满足人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的,从根本意义上来说,教育是把人作为社会的主体来培养,而不是把人作为社会的被动客体来塑造。[4]所以探讨教育的本质是以人为出发点的。人不同于“物”,人是自然界中唯一具有主体意识的生命体,这种主体意识会促使人不断自我学习、自我创造、自我成长。所以笔者认为,教育本质的探寻思路理应基于教育作为本体性的存在以及教育的出发点是人来进行探讨。
二、教育本质即人之主体意识的唤醒
1、“教育”一词的语义学分析
“教育”一词,在英语“education”中有“抚育、自身生成”的意思,在德语Erziehung中有“引导、唤醒”的意味。皆起源于拉丁语名词“educare”,而这个名词又是由动词“educěre”转化而来,动词“educěre”是由前缀“e-”和词根“ducěre”转化而来,其中前缀有“出”的意思,而词根有“引导”的意思,二者合起来就是“引出”的意思。意识就是通过一定的手段把人身上某种潜藏的东西唤醒引导出来。“唤醒”这一核心范畴,在教育史上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它是直接呈现教育本体的一个范畴,使教育真正还原到本真的意义上。人是社会的存在,在精神领域里,教育对人的根本作用就是唤醒沉睡的意识和心灵。教育过程不仅要从外部制约成长者,而且要解放成长者的内部力量,而教育中本质的东西不是“制约”,而是“解放”。[5]
2、主体意识
什么是人的主体意识,为什么教育的本质是人的主体意识的唤醒。马克思指出: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人的这种自觉意识是一种人的自我意识、主体意识,是人的自觉能动性的标志。正是人的这种自觉能动性,产生了人与自然之间的“物与我”的主客体关系;产生了人与自身的“主体我与客体我”的主客体关系;产生了人与他人之间的“自我与非我”的主客体关系。[6]。主体意识能自觉地将自我置于客观事物的主导地位,意识到人既是世界的主人又是自身的主人。主体意识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在客观外部对象面前的自主性。有了自主意识,主体就能在与客观外部对象的关系中显示出自己的主导性和主动性,而客观外部对象则表现出它的被动性和服从性。其二,在人自身面前的自主性。这表现为主体能自觉意识到自己是自己命运的主宰,凡属人的一切正当合理的权利都是自己的权利,自己具有不依附于他人的独立自在的人格。具备了这样的意识,主体就能在与客体的对立统一关系中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主体的认识和实践活动就不再是强迫的,而是自愿自觉的。
3、人的本质
教育是“人”的教育,弄清楚“人”的本质对是探寻教育本质的前提。人是什么,人的本质是什么?对认识和从事教育活动而言无疑是非常关键的。因为许多问题的解决都取决我们对人性的看法。“对人性的不同看法,必然对我们做什么和怎样做,得出不同的结论”。[7]人的定义有很多种,有从生物性也有从社会性以及其他方面来对人进行定义,但不管怎么定义,我们不能忽略的一个关于人的本质的事实就是而人之所以为人,因为人不仅是一种自然存在物,更重要的是一种自为的存在。相对于动物的无意识或潜意识,人是有意识的,而且是有主体意识的。正是这种意识通过生产劳动支配人的活动对象,变革人的生存环境和客观世界。这意味着人是自我发展、自我生成的主体。人作为一个主体,总是在客观改造的过程中表现出积极性,主动性,对客观的改造反映自己的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