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情感美育观的升华
同时受中西方两种思想启发的朱光潜,在对中国古代“致中和”的美育观进行阐述的同时,也延伸出自己的美育观点。他在其《谈美感教育》一文中直接指出“美感教育是一种情感教育”。在《谈美》一文中,他也谈到“我坚信中国社会闹得如此之糟,不完全时社会制度问题,是大半由于人心太坏。我坚信情感比理智重要,要洗刷人心,并非几句道德家言所可了事。一定要从怡情养性做起,一定要于饱食暖衣、高官厚禄之外,别有较高尚、较纯洁的企求。要求人心净化,先要求人生美化”。在《给青年的十二封信》中,也专门有一封信谈情与礼的关系,其中他明确提出,只有理智支配生活的能力是很微末而又薄弱的,光有理智的人生更是充斥着狭隘和冷酷。他特别针对一些道德家口中的道德,认为那是理智世界里一种问理的道德,这种道德受制于外在的教化和舆论的压力,并非来源于内心的同情与触动,是一种被迫的、表面化的道德,而只有那种发自内心的衷情的道德,才是真实的,理想的道德。就好比说中国的孝道,如果仅仅按照中国传统的礼教来理解,就容易偏狭地将其理解为子女对父母的一种义务,而实际上,中国真正的孝道是含情的孝道。若是礼至而情未至,那么岂不可以理解为但凡披麻戴孝,哭天抢地的人都是至孝之人了吗?孝也因此变成了一纸空文。一言以蔽之,即问心的道德胜于问理的道德,所以情感的生活胜于理智的生活。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朱光潜于中国传统的怡情养性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要求肯定释放情感的观点,则无疑是对人性的疏导和开解。
朱光潜反对外界道德理智对情感的压迫,认为人若是心中有情,就应该表露出来并予以疏导,而不是躲躲藏藏。从怡情养性到释放情感,朱光潜不断肯定着情感的重要性,而怡情养性一说也确有其不足的一面,它实际是从整个社会的道德教化出发,要求个体情感节制,但是它忽视了个人生命情感的意义和价值,而只注重规范个体的性情以适应道德社会的需要。事实上,面对同样的事物,个体感情尚且会存在多样性和差异性,但是中国传统美育观却要求人的感情走向趋同和单一。这与现代美育观对人感情丰富性的塑造也是相背离的。所以,从情感的加以节制到情感的直接流露,情感美育观的标准不断地在被修正着。 情感美育观在文学悲剧观上的映射 朱光潜在其《谈美感教育》等文章中,常立足于社会发展的层面来谈审美意义,甚而明确将审美教育与国家兴衰联系在一起。可见他的美育观的出发点,也是希望通过美育对人心灵情感的教化,来提高个体乃至民族的修养与素质。所以他在具体至文学领域时,其美学观念也多透露着他那释放情感的美育思想。他在《文艺心理学》一书当中,分别从作者、读者以及作品本身三个方面介绍了文学艺术领域中的情感问题。对于作者而言,他同时受到自我体验和角色意识的双重影响,所谓自我体验是指人将自己当做独立的生命个体来自我关照、审视、谛听时产生的深沉情绪,而角色意识则是指特定的社会境遇、理想人格、趋同心理、文化认同等因素在人的内心世界中形成的各种规范和原则。作者在其创作过程中,往往要努力克服这两者间的矛盾对立。而将这一矛盾投射到具体作品的时候,就会产生题材情感和形式情感的转换。即在创作伊始,题材情感作为一种刺激,引起人们情感的兴奋,接着形式出现,形式情感与题材情感反生冲突,最终形式情感克服了题材情感,如此一来,形式情感引导内心的情感得到宣泄与升华。而正是这一形式情感不断消解题材情感,最终让作者内心情感得以解放的过程,使得读者在阅读的时候,有一个情感唤起的阶段,即情绪由缓慢发展到紧张渐进再到最后抵达高峰。分别从作者、读者以及作品这三个方面反复论述情感问题,足以证明释放情感一说在朱光潜美育思想中的地位。
朱光潜在《悲剧心理学》一书中,更为详细地说明了释放情感一说并结合了西方的悲剧观点。其书开篇即引用圣·奥古斯丁的《忏悔录》里的一段话“戏剧也曾使我迷恋,剧中全是表现我的痛苦的形象和激起我的欲望之火的形象。没有谁愿意遭受苦难,但为什么人们又喜欢观看悲惨的场面呢?他们喜欢作为观众对这种场面感到悯,而且正是这种悲悯构成他们的快感”。朱光潜这样做,为其将对美学乃至悲剧的研究拉入心理学范畴寻找到了理论支撑点,同时也打破了中国古代多将美学与伦理道德学说联系起来的传统。
进一步地,他在《悲剧心理学》中阐述什么是审美经验时明确提到,应将审美经验与普通的道德活动区分开来,因为它不是由任何满足实际需要的欲望所推动,也不是引导出任何要达到某种外在目的的活动。这一方面指的是审美经验的超功利性,另一方面则更直接地将其与带有功利性的道德教化分离了开来。由此,在文学艺术领域,朱光潜可谓严格划清了审美与道德的界限。他反对审美受道德力量的牵扯,所以对于坚信文艺是一件严肃的事情而且总有一个道德目的的中国人而言,朱光潜自然会对其混合着道德因素的作品提出质疑和反驳。对于这个问题,叶朗在《美学的双峰:朱光潜、宗白华与中国现代美学》一书中也作了说明“朱光潜对于悲剧的看法,也倾向于排除悲剧和道德信念的必然关联性,进而反对悲剧中积极的道德任务。这个看法,导致其认为中国人很难产生真正的悲剧,当然更不用说能诞生伟大的悲剧了”。
朱光潜认为能够消解悲剧的两个很有效的方法,一个是皈依宗教,另一个就是依靠伦理哲学,即一种固定而又实际的人生观。这也就解释了,对于默认哲学和伦理学没有什么区别的中国人而言,悲剧很难在他们笔下存活的原因。而这种伦理哲学在具体的文学作品中的表现正是一种“致中和”情感观念。一如上文所说,“致中和”本身正是出于道德教化的需要,才要求情感的节制和陶冶的。事实上,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修养要求人们即便面对无常的命运也要有一种乐天知命的情怀,正是这种包容而隐忍的态度让他们在面对人生的困厄之时,自然地运用强大的道德克制力量约束心中的冲突与不满并坚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信条。由此,情感不断回归到“致中和”状态上的中国人无法凝聚起强烈的怜悯和恐惧的情怀来应和悲剧的诞生。正如朱光潜在《悲剧心理学》中对中国戏剧的评价一般“随便翻开一个剧本,不管主要人物处于多么悲惨的境界,你尽可以放心,结尾一定是皆大欢喜,有趣的只是他们怎样转危为安”。他对中国式大团圆喜剧及其背后受伦理道德控制的“致中和”情感观的质疑和批判也由此可见。
作为儒家美学中重要概念的“致中和”情感美育观,是一种出于伦理和道德教化的目的,要求人对自身情感加以节制和陶冶的美育观念。它运用传统的“礼”和“乐”的教化功能,讲究情与礼的和谐统一,并以培养温和守礼的君子而求得社会安定为最终目的。这一美育观念在中国延续近两千年之久,可谓意义深远。而近代以来,西学东渐,受西方影响的现代美育观诞生。其中,以朱光潜的美育观为例,即可稍稍探知后人对传统的“致中和”情感美育观的批判、继承和发展。
《水利水电科技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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