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持张力:实现大学自治与政府治理的有效平衡
“自治是高深学问的最悠久的传统之一”,【13】赫钦斯甚至认为失去了自治,高等教育就失去了精华。这意味着大学教师应该广泛控制学术活动,理由是他们受过严格的专业训练,具备强大的科研能力,他们最清楚高深学问的内容,最具资格决定开设哪些科目以及如何讲授。然而,莫伯雷提醒我们大学是学术行会,而行会有根深蒂固的落后性,如散漫、偏执保守,排斥改革等。因此,即便像美国高等教育这样典型的分权型大学机构系统,也不得不通过国家立法来打开高等学府的“自治铁门”,让新的课程和学科能够进入象牙塔之内。
大学完全自治必然要求彻底的经费独立,这对于公立大学而言是绝对做不到的。以美国大学为例,其大学系统号称享有世界上最充分的大学自治权,然而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在不违背公平竞争的前提下,以拨款的方式间接影响着大学。正如《高等教育哲学》一书中所言:“实际上,公众对自治的态度在整个历史上像月亮的盈亏一样变化着,当前大概是在亏的阶段。权力中心看来正在从大学内部转到大学外部,从学术界转到公共领域”。【14】
近代大学不可能再回到中世纪行会,纯粹由学者个体组成学术团体来维护自身利益,而必须依靠政府和社会的支持才能维系生存和发展,不得不改变传统大学的自治权,现代大学是有限度的自治。因为尽管大学来源于大众文化,但是实质上它却力争成为上层主流文化的代言人。换句话说,“高等教育趋向于同既定体制——现存的权利结构合流,原因是这一权利结构提供了举办高等教育的行政官员、技术官员和专业人员”。【15】
大学自治与政府治理之间应当形成一种必要的张力,以达到一种动态的有效平衡。首先,大学自治是有限度的,大学不能逃逸出政府治理的引力场。“高等教育越卷入社会事务中就越有必要用政治观点来看待它。就像战争意义太过重大,不能完全交给将军们决定一样,高等教育也相当重要,不能完全留给教授们决定”。【16】完全不受限制的大学自治是不存在的,对大学自治进行外部监督是必要的,如大学考试中的评分是极其专业性的学术评价,理应排斥法律的干预,但有例外,假如高校的行政管理行为侵害了大学生的私有财产权、隐私权等,就应将其置于政府的法律保留和司法调查的范围之内。在美国,大学当局有一段时期几乎可以完全专断地因为违反学术礼仪而开除学生,后来法院毫不犹豫地复查侵犯学生公民权利的教师行为。
其次,政府对大学的治理要做到位不越位。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治理是必要的,但政府的管理和控制必须建立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之上,政府不能随心所欲地、没有任何限制地对大学发号施令,更不可否定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的神圣性。以统治模式为特征的政府时代其职能无所不包,对公共事务的管理表现出强制性和垄断性,而以治理模式为特征的有限政府时代“只掌舵不划船”,侧重宏观调控而非具体项目的实施。因此,现代政府不能对大学采取集中管理模式,大学应该享有一定的“特权”,这种特权就是科学研究与学术发展的自由空间。康德和洪堡在关于国家与大学关系的论述上有一点相同之处,那就是“大学是探索高深学问和纯粹科学的场所,大学之价值追求和行为取向应当由大学教授和学生自己选择与取舍,国家官吏不应随意发号施令”。在中国,曾经是无限政府、万能政府的观念起作用,过强的政府干预普遍而严重。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错误的管理和控制,将导致高等教育和学术发展的活力颓败甚至丧失殆尽。“从根本上说,大学的最早诞生不是政府行为,大学的辉煌也不是被管教出来的。改革体制,变革机制,十个百个蔡元培就会出现。”【17】
三、余 论
大学自治与政府治理是一对矛盾的范畴,是认识论与政治论高等教育哲学观博弈的现实体现,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正如博尔丁所说的“没有解决的矛盾,甚至冲突又出现了。”【18】伴随着大学从社会边缘向社会中心的转变,高等教育与政府的联系日益紧密,“今日的学院和大学已陷入了错综复杂的社会力量的网络之中,常常卷入人的价值”,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不可避免地受到种种牵制。
英国历史学家哈罗德·帕金在分析这对矛盾的范畴时,曾说过这样一段耐人寻味的话,“高等教育历史发展的一个中心主题是:自由和控制的矛盾。就大学为了追求和传播知识需要自由而言,当种种控制力量软弱分散时,大学知识之花就开得绚丽多彩;就大学需要资源维持办学,并因此依赖富裕、强大的教会、国家或市场支持而言,当种种控制力量强大时,大学在物质上就显得繁荣昌盛,但是,这种力量可能,也的确常常以各种有害于教学和研究自由的方式实行控制。因此,便出现这种奇怪现象:当大学最自由时,它最缺乏资源;当它拥有最多资源时,却最不自由。”【19】
因此,必须保持大学自治与政府治理之间的必要张力,力求达成二者间的有效平衡。正如《高等教育哲学》所说的那样,“大学在永无止境地追求真理的过程中,可能对既定体制提出批评,这种批评常会使政府感到不愉快,所以政府和学术界都应慎重从事。尽管高等教育可以容忍立法机关对学术自治的轻微冒犯,但是立法机关不得限制大学的理智自由。如果政府真的这么做了,那么大学也就不复存在了。同时也应该劝说学术界,既然政府可以轻而易举位于大学之上,甚至如果它愿意,可以摧毁大学,那么对学术自治的某些限制是不可避免的。如果这些限制是自我施加的,而不是外部强加的,那它们是很容易忍受的。在希望公众认识到最好的大学是最自由的大学的时候,我们不仅要靠它的明智,而且要靠它的成熟和安全感。”【20】唯有如此,大学才能在遵循自身发展规律与适应社会变化的过程中不断地保持鲜活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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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信息学》
《潍坊医学院学报》
《锡林郭勒职业学院研究通讯》
《十万个为什么》
《中国药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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