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美国高等教育哲学家布鲁贝克提出了认识论和政治论两种高等教育哲学观,大学自治与政府治理之间的博弈便是这两种哲学观冲突的现实表现。如何在必要的张力中达成二者关系的有效平衡,如何实现“合作伙伴”的美好愿景成为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无法回避的问题。
关键词:大学自治,政府治理,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
中图分类号:G64-640文献标识码:A
美国高等教育学家布鲁贝克,在其著作《高等教育哲学》中,提出了大学地位得以确立的两种主要途径,即两种高等教育哲学:一种以认识论为基础,另一种则以政治论为基础。【1】认识论哲学以“闲逸的好奇”精神追求知识作为目的,主张大学依据自己的逻辑和规律办学,力求学术的客观性和价值无涉(value-free)。政治论哲学则认为人们探究深奥知识不啻出于闲逸的好奇,而且还因它对国家影响深远,高等教育理应关注社会和国家的要求,“如果大学没有加入这一历史发展之中,它就成了空中楼阁……‘学术’(academic)就变成了‘贫血’(anemic)的同义词。”【2】
两种哲学观的共生奠定了高等教育存在的合法性,但正如布鲁贝克所言:“尽管‘威斯康辛思想’取得了成功,然而在高等教育哲学的政治论和认识论之间仍然缺乏和谐。”【3】大学自治与政府治理之间的博弈便是两种哲学观冲突的现实表现,认识论的哲学观主张大学自治、学术自由,而政治论的哲学观则强调政府的干预和对大学的治理。事实上,如何处理大学与国家、政府之间的关系,怎样在国家干预、社会圈囿中竭力保持大学自治,成为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无法回避的问题。
一、自治与控制:大学与政府博弈的历史追溯
伯顿·克拉克指出“大学是一个独特的既分裂又分权的社会的偶然产物”, 中世纪大学不是有计划地建立起来的。博洛尼亚大学被公认为世界上最早出现的大学,曾任波罗尼亚大学校长的默纳克提出在1987年4月“隆重庆祝波罗尼亚大学诞生900周年。”【4】11世纪70-90年代,学生和教师自发组织成立了这个行会式的大学(Guild university),大学里的教师和学生年龄相仿,教师的生活津贴由学生筹措,自主权十分广泛,波罗尼亚大学是典型的“学生”大学,“大学与市政当局没有任何关系”。【5】巴黎大学是法国最早的大学,由12世纪创办的主教学校发展而来。在巴黎讲学的谙熟逻辑与辩证法的著名教师阿伯拉尔吸引了欧洲各地的学生前来学习,他们根据惯例建立行会以保护彼此的利益,巴黎大学由教师掌管校务,学校诸事均由教师裁定,是典型的“先生”大学。无论是“学生”大学还是“先生”大学均拥有广泛的自主权,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保护游学的师生安全,他们可以自由来往于大学之间,免受干扰和伤害;大学基本独立于教俗统治者的管理之外,凡外人与大学师生发生诉讼均由大学审理;大学有罢课、罢教和迁徙之权利;大学内部事务基本完全自治等。
“中世纪大学从最初形成就已经表现出自治的特点。以后,虽然教俗统治者不断加强对大学的控制,但学校内部事务基本由学校管理。”【6】中世纪时期政府与大学的关系模式主要表现为大学自治,大学具有很大的独立性,政府的干预和约束非常少,直到14世纪和15世纪才有君主创建的大学,而且教皇要求君主政权提供保障。【7】“国家政权或代表政权的君主意识到创建大学,在欧洲也是相对较晚的事,大学最初诞生于民间。”【8】中世纪大学与政府没有什么关系,“至少到文艺复兴为止,政府行为的教育没有留下多少佳话,恰恰是私学创下了辉煌的业绩。”【9】
14世纪末至16世纪,欧洲发生了文艺复兴运动,受这次伟大变革的影响,政府在处理与大学关系的内在逻辑方面发生了变化,社会政治的世俗化加速了大学的世俗化进程,同时,民族国家的形成壮大和拓展了政府的力量和职能,大学的国家化和民族化特征得以体现。以柏林大学为例,19世纪德皇威廉三世授意洪堡创建了柏林大学,柏林大学是在民族独立丧失,经济十分窘迫的情况下创立的,它的创办寄托了德意志民族振兴的厚望。洪堡在1810年撰写的《论柏林高等学术机构的内在和外在组织》中,倡导国家除了为大学提供繁荣发展所需的条件和保障以外,应任其发展,而不是提出一系列实际要求让大学执行或完成。他说:“国家在整体上……不应就其直接所关系者要求于大学,而应抱定这样的信念:大学倘若实现其目标,同时也就实现而且在更高的层次上实现了国家的目标,由此而带来的收效之大和影响之广,远非国家之力所及”。这一时期德国政府和大学关系较为协调,政府一方面介入大学事务,主张国家办大学,另一方面为了国家的长远利益赋予大学教学和研究诸方面的自主权,政府干预与大学自治的调和在柏林大学表现的淋漓尽致。
工业革命以来,高等教育的工具价值不断彰显,国家政治力量全面介入大学成为主宰力量,大学开始走出“象牙塔”并为社会生产服务。“过去仅凭经验就可解决的政府、企业、农业、劳动、原料、国际关系、教育、卫生等问题,现在则需要极高深的知识才能解决”,【10】大学和学院“生产”的知识与工业生产日益紧密地结合起来,促进了社会与经济的大发展。“学术知识,特别是占优势地位的研究性大学所提供的知识,发展了工业生产上的奇迹,与此同时也被用来减少发展生产时所引起的弊端。”【11】这一时期政府对大学的干预和控制主要采用立法和经济等间接手段,以立法的形式明确政府和大学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减少政府对大学干预的盲目性和主观性是十分必要的,20世纪50年代以降,立法成为了政府对大学管控的重要手段。例如美国建国后的200年间不设中央教育机构,但1979年却以立法的形式成立了联邦教育部,该机构统筹和管理各大学事务,旨在加强联邦政府对大学的控制。另一方面,政府利用法律赋予的拨款权力行使对大学的管控,迫使大学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按照过国家的要求进行改革,正如马丁·特罗在《从精英向大众高等教育转变中的问题》中指出:“高等教育系统越庞大,与政府的关系就越重要,在大多数欧洲国家中情况就是如此。它们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几乎是高等教育唯一的资金来源”【12】。此时的大学与政府的关系进入了蜜月期,政治论的高等教育哲学与认识论的高等教育哲学牢固地建立起来了,甚至压倒了认识论的哲学。
从中世纪到文艺复兴,再经历工业革命的洗礼,大学逐渐明确了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职能,认识论和政治论的高等教育哲学在大学肩负的使命中变得协调起来,然而政府越位治理的现象却屡见不鲜,大学自治的呼声不绝于耳,如何实现大学自治与政府治理之间的有效平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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