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从上世纪 80年代年以来,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在发展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重点从经费、招生、管理以及师资队伍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民办高等教育 问题 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经历了改造、限制、发展和规范的过程之后,现已发展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在跨越式发展的同时,也呈现出诸多的困难和问题。本文旨在分析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促进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大力发展的对策。 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办学经费不足,资金来源单一。民办学校的经费来源虽说可通过以下三种渠道:政府扶持、收取学费和投资者投资。但政府对民办高校在财政上的支持仍远远不够,投资者也多数不是大老板,而是一些钱少但对教育有抱负的人,所以,民办高校缺少更多的资金支持。目前,我国绝大多数民办高校的教育经费主要是以收取学杂费为主,来源比较单一。这种经费来源单一、严重不足的情况,无疑会制约民办高校的大力发展。首先,单一的经费来源和循环模式,使得许多民办高校不得不通过收取较高学费以维持生存。高额的学费必然会导致招生人数的减少;其次,严重短缺的经费,使得一些民办高校的办学条件得不到改善,如教学设备,实验、实训基地等均难以满足实际的需要,这也会影响教学质量的提高。再次,经费的不足,也会导致教职员工的工资及相关待遇整体上得不到提高,优秀人才为此翩然离去,很难留住。
2.招生自主权受限,生源相对不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民办高校的招生工作,是民办高校的生命线。民办高校招生规模的大小,直接决定着其办学质量、效益及社会声誉。目前,民办高校的招生名义上是自主,实际上民办高校自主权未能真正实施,仍受政府控制。如国家在对民办高校招生的管理中,在下达招生计划、确定录取分数线、录取批次、录取标准、录取专业等环节上,层层控制,民办高校几乎没有多少自主权;在实际操作中,众所周知,民办高校的招生考试,实施的是计划招生,到目前为止,还是与全国公办高校招考一样的试卷,录取批次却放在最后,导致了民办高校录取学生的质量远不如公办学校录取学生的质量;再如,民办高校调整、设置和申报新专业,政府也是大权在握,进行严格的规定:专业调整、设置需要报省、部审核备案,申报新专业的审批手续更繁琐、程序漫长,部分专业既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又要经国家教育部门审批等。这都与允许民办高校真正实施自主权背道而驰。
3.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管理欠妥。民办高校的社会声誉是其能否强有力生存的一个重要指标;而民办高校的社会声誉与其各层级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有着紧密的联系。可是目前许多民办高校的管理总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有的民办高校存在家族式的经营和管理;有的民办高校的行政管理人员是由一些本校毕业的、未有管理实践经验的毕业生组成;有的民办高校的高层管理者是由一些流动性大的、高龄的退休人员组成等。很显然这样的行政管理队伍,其整体素质是难以保证的,从管理理念、管理方法到课程设置、安排都会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学校对教职员工的管理还是采取传统的专制制;有的学校对学生的管理是采人治方式,缺少尊重和人文关怀;有的学校课程安排不尽合理,随意性较大,甚至有的学校相同专业的自考班课程设置和统招班相同,而自考的课程和内容多是固定的,这与民办高校依托市场需求办学的体制是不相适应的。还有的学校随意增减教职员工等,这均难以保证民办高校的教学质量及其良好的社会声誉。
4.师资队伍不稳定,结构不合理。民办高校的师资队伍主要由三大块组成:退休教师、从公办学校聘用的兼职教师和自己的专职教师。前二者来民办学校任教的主要目的是赚钱,上完课即走,教学探讨、学术研究与他们无关,而且这部分人占的比例还较大,无疑会影响到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的提高。就专职教师而言,也很难形成稳定的教师队伍,最主要的因素就是民办高校教师缺少经济安全的保障,多数民办高校的教师都没能享受到五险一金的待遇,若与公办教师比,福利待遇则更差,所以民办高校的专职教师,一旦有更好的工作机会,就会跳槽走人。从年龄结构上来说,民办高校教师,呈现的是两头大、中间小的结构,即老年与青年教师占比例较大,而中年骨干教师所占比例则较小,这明显与理想的两头小、中间大结构不相匹配。
二、民办高等教育持续发展的对策
1.增强政府提供财政资助的力量,增加办学经费
政府应积极参与民办高校筹集资金的活动,大力扶持民办高等教育,因为民办高等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政府自身而言,应允许民办高校实施低息或无息贷款、实施低价批建教学用地、实施学生贷款优惠制度等。此就学生资助而言,如可增加助学金的数量和范围;可通过贴息和担保的方式,加大对民办学生贷款的支持,并加强管理,建立学生贷款和还款的强制性规定,从而降低贷款风险,增加银行贷款的积极性。实际上,一些民办高校己得到了政府这方面的资助,不过政府应继续加大资助比例,以使更多的民办高校受益。
从政府做为推动者来讲,要采取有力措施,吸引更多的人关注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并为其提供相应的财政资助。如可通过媒体、新闻、报纸等大力宣传民办高校的公益性和服务性,引导社会各界投资、捐资;另外,政府应出台政策,使教育有多种融资渠道来筹集办学资金,如通过发行教育彩票、发行教育债券、成立教育集团化公司等,来资助民办高校的发展。
2.允许民办高校真正实行自主招生,扩充生源。民办高校要想真正实施招生自主权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自主设置专业、自主确定招生计划、自主确定考核科目及时间、自主确定录取标准等。自主设置专业时,应面向市场,针对当前经济结构与产业结构发生的变化及本校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设置专业,再据相应专业实施一系列的招生录取工作。一般来讲4月底全部完成录取工作。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6月举行的高考,并重新填写志愿;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6月进行的统一高考;被录取而不报到的学生,则不能参加当年的全国统一高考。自主招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高校,还可以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后同层次、同批次的招生录取工作。2005年,上海市经教育部批准,已经在杉达学院、建桥职业技术学院和新侨职业技术学院 3 所高校中试行自主招生,并且取得了成功经验。就招生考核科目而言,这三所民办高校都依据本校的特色,自选科目命题,如“杉达学院只考英语;建桥职院文科考语文、英语,理科考数学、英语;新侨职院考语、数、外三门。”她们都突破了以往的考试模式。这也正是各兄弟院校学习的核心,民办高校目前主要是为社会培养大批的高级技术型人才,应在选择学生方面有自己的考核方式、考核标准,不应该抱着以往的条条框框,拒一些优秀生于门外。
《矿产保护与利用》
《理论学习与探索》
《浙江海洋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ediment Research》
编辑QQ
编辑联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