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制度优先创新,就是指与人才相关的制度设计要放在优先创新改革的地位,通过人才制度创新,坚决破除一切不利于人才成长、人才流动、人才使用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性障碍,完善相关政策,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大量涌现。一是创新人才工作体制。在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支撑人才优先发展的领导体制、运行机制和工作方法;二是创新人才流动机制。在坚持市场进行人才基础性配置原则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健全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合理配置、人才与用人单位自主选择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三是创新人才选拔评价机制。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的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选拔评价机制;四是创新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在坚持满足人才正当需要原则的基础上,探索建立起一套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目标激励相结合的,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用优惠政策吸引人、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待遇留人的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总之,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我们的各项工作能否做好,我们能否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掌握主动,我们的事业最终能否成功,关键在人才。我们要充分认识人才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使命,切实把人才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通过长期不懈努力,使我国由人力资源大国转化为人才资源强国,增强国家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