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教学任务的完成步骤应与业务规范相一致
高职教育为培养出具有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就必须工学结合或在职场化的环境中,根据教师的指导和启迪自主的完成某一业务的操作或处置。即在工作中熟悉业务流程,在工作中掌握操作技能,在工作中提高综合能力。因此,业务操作规范就必须明确,否则,就难以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也难以提高工作效率,有的甚至可能是东施效颦,或者是不伦不类,或者是南辕北辙。这是因为教学中文科和理科,基础课和专业课,服务业和制造业,会计和审计等各行各业的业务规范相距甚远。很难找到一种适用于各行各业的统一的规范和操作步骤。而以往的专家讲座都不止一次的强调项目教学的步骤是:1、明确任务 2、计划 3决策 4、实施 5、检查控制 6、评估。相关人员和教师纷纷效仿,笔者认为是对专家观点的曲解或不理解。事实上上述的6个步骤对于制造业十分恰当,但对于会计类课程却难以效仿。这是因为会计是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记账、算账和报账,按《企业会计准则》表述则是对经济业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因此,接受的应是理念,并用其理念解决具体问题,建设出符合要求又具有学科特点的适用课程。
五、考核和评价的操作应与企业和政府的管理相匹配
高职教育课程建设考核和评价的主要内容是看其是否为“工学结合,任务驱动”,教学情境的设计是否与生产过程相吻合等,这与企业的需求是一致的,即学生必须具有一定的操作技能。但不论学院的意识如何超前,课程和实际总是有一定距离的。所以,学院的考核和评价要接近企业工作岗位的考核和评价,力争无缝对接。在现实有缝的情况下,学院的考核与评价应和企业的考核与评价相匹配和相结合。所谓相匹配是指考核的内容一致,考核学生的操作能力(动手能力),经管类对经济业务分析处理的能力(综合素质)。所谓相结合是指学生毕业设计学院指导教师的考核与评价,应与学生顶岗实习岗位师傅的考核与评价相结合,即学院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的评分,应以实习岗位师傅的评分为基础,或确定各占一定比例后换算而成。学院的考核与评价应与政府管理相匹配是指学院的教学内容和相关要求要与政府的要求相匹配和相结合。所谓相匹配是指要求一致,即学生毕业的条件之一是必须具有一个以上与专业相关的上岗证。所谓相结合是指高职教育课程的内容应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应的初级职称的相关内容相链接,以便学生的深造和发展。如果高职教育对学生的考核与评价不与企业和政府的管理相匹配、相结合,其结果必然是虽有技能却难以上岗,虽已上岗却难以晋升和发展。进而,难以实现既定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 教高[2006]16号
2、《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
3、《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 2005年3月1日
《江苏丝绸》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计量与测试技术》
《经济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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