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
构建校企利益共同体的框架并不难,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何组织相关的工作、如何协调双方的利益、如何发挥双方的优势促进共同发展等,需要完善相关的合作机制,这是校企深度合作的关键。高职院校和企业具有不同的组织形态和文化特征,工作运行也有很大差异,这就需要校企双方通过多次磋商,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合作经验,成立由双方参与的相对比较独立的校企合作董事会或理事会和具体运行机构,安排一定的专职人员,确定固定场所,搭建相关合作平台,完善深度合作的各种机制和制度,努力把企业运行与办学诸要素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具有特定功能的利益共同体,整体推进校企深度合作,达成互利共赢的合作目标。坚持校企合作“双主体”理念,让学校与企业共同成为人才培养主体,真正把企业作为学校发展的一部分,让企业发挥学校人才培养的另一阵地作用,真正承担起人才培养的责任。
4.拓展合作领域的深度和广度
合作领域可从三个方面拓展:1)学校方面。除了实践教学和实训实习方面的合作需求外,还可以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完善、专业课程体系重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化课程与教材开发建设、校内外基地内涵建设以及教学资源库建设等教学改革,面向企业的应用技术研究,专任教师的企业实践指导和兼职教师的教育教学培训,管理和文化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2)企业方面。除了捐助教学设备、提供实习基地、培训员工外,还可以借助高职院校的信息与技术支持,进行新产品的研制开发、新技术成果的转化等;选择优秀的高职教师对企业职工进行继续教育,提升企业技术工人的素质,创建学习型企业;通过对教育的支持,扩大宣传效应,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在学生学习、实习过程中考察未来员工,降低人力资源录用成本;通过企业文化与校园文化的融通渗透,提高员工队伍的忠诚度等。3)政府方面。在支持和推动校企合作的基础上,可以借助校企联合的条件开展社会服务,如开展三下乡活动、科技咨询、社会培训等;共同举办专门的技术研讨会或论坛;进行针对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应用对策研究等。
5.健全合作保障体系
校企深度合作不仅要有共同的愿景、多元的合作模式和良好的运行机制,而且需要健全管理、制度、经费、政策等方面的保障。双方要制定合作章程,明确各方在校企合作机构中的权利与义务以及相应的考核、奖惩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每年投入一定的校企合作资金,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和校企合作的可持续发展。学校需要建立与“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相配套的教学管理、质量评价、激励考核制度及项目评估和反馈体系;按照“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要求,重新建构教学科研组织,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分别组建项目部、工作室、事业部等专业层面机构,作为专兼教师互动和校企工作运行的主要平台;除了与行业企业等共同组成负责校企合作具体运行的机构外,学校还要适当调整现有的教学管理机构,成立校级层面统筹全校各专业校企合作相关事宜的管理机构(如校企合作部(处)等),指导和管理各专业与企业的合作,统一协调合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校企合作平稳、有序、持续、高效运行。
6. 赢得企业高度信赖。提高教学质量、彰显高职教育特色是高职院校的立校之本,也是赢得企业信赖的根本因素。同时,高职院校也要充分认识到,校企合作必须建立在互惠互利互动的基础之上,既要通过特色吸引企业,通过利益驱动企业,更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消除企业的后顾之忧。例如,对顶岗实习学生的有效管理问题,必要时可以组成由实习学生、家长、企业和学校四方代表参加的实践教学管理机构,协调平衡各方面的利益,消除校企合作的后顾之忧。
参考文献:
[1]方桐清.校企合作中企业动力研究[J].中国高教研究,2009(10)
[2]徐建华.高职多层次、全方位“校企一体化”的系统思维与实践[J].职教论坛,2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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