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事过境迁。随着“人权”意识的觉醒,“戒尺”风光不再。“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已作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下的一条铁的戒律,谁敢越过这条红线,轻则“下课”、赔偿;重则承担法律责任,至于各方媒体的口诛笔伐,教师接受新闻媒体再教育自不必说。这样,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但问题也随之而来。而我们的近邻韩国、新加坡则保留了“戒尺”,并制定了相应的教育惩戒法规。要知道没有关于教育惩戒的法律及有关措施。没有刹车的汽车是危险的,同样,没有惩戒的教育是危险!当一批批只能听得进表扬而承受不了批评的“宝贝学生”踏入社会,将给我们的社会带来怎样的影响!
我们不是要剥夺教师的批评权,恰巧要教会教师如何批评。我认为,教师学会批评,首先要有个前提,那就是真诚。真诚地对待学生,真心为学生好,这样的批评即使严厉,也是善意的。就像孔子批评曾参一样。批评要客观公正,不要草率下断语。批评不用恶语相向,心平气和,以理服人,绝不意气用事。批评要注意场合,营造氛围,让学生易于接受。批评要有“铺垫”,不搞突然袭击,更不能当作“刑讯逼供”。谨记批评错了,教师要主动认错,“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教不严、师之惰”,教育学生不仅是班主任的职责,教师们都需要有。只不过批评是一把双刃剑,不得已而用之,用时又要恰到好处。切不可视若无睹或滥用权力,切忌教师的批评权成为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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