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5、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受到冲击,校风学风建设受到干扰。部分贫困生为了挣钱,无视校纪校规,随意缺课或夜不归宿,不分白天黑夜地出去打工。一些品质不好的学生为生活所迫,甚至走上了偷盗、抢劫、卖淫等违法犯罪的道路,影响了社会的稳定,败坏了学校的声誉,给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三、对独立学院贫困生扶助体系构建的思考1.不断创新和完善贫困生信用体系。国家在对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中明确指出对贫困生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独立学院的助学贷款很难发放主要是因为银行对其学生的还贷信用和还贷能力怀疑。鉴于的确存在助学贷款欺诈行为,独立学院不得不加强对贫困生的认定以及教育工作,通过努力建立一套完善的信用体制来考核独立学院的贫困生,再通过学校的考核表现用学校的信誉作担保,让银行打消对独立学院学生还贷能力的疑虑,同时对申请助学贷款或其他助学金的同学除了成绩合格外,还必须接受别人的监督和考察,包括对贫困生中怀疑对象进行家庭问询和走访等措施。或者逐步推广在学生家庭所在地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积极推行、鼓励商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搞生源地贷款助学,直接面对学生家长发放或由学生家长担保,因为家庭居住地相对固定,容易掌握借款学生的家庭经济收入及其子女毕业去向,好找信用担保,这样就能较好解决贫困生入学困难、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的问题。
2、开通各种渠道广泛筹集贫困生奖、助学资金。对贫困生的资助,仅靠国家是远远不够的,独立学院必须要积极开通各种渠道广泛筹集和吸纳社会、企业和个人的资金,将社会资本引入到独立学院的助学体系中,利用社会力量和社会资助缓解独立学院贫困生学习、生活压力。
3.拓宽勤工助学渠道,建立勤工助学指导机构。在对独立学院100名贫困生调查显示,其中有 7名家庭平均个人年收入在 5000元以下,23名是5000~10000元,10名 10000~15000元 ,没有一家的平均年收入超过 15000。而独立学院的学费是 10000元左右,除去学费外家庭的收入将一无所有。而高校的勤工助学岗位大多集中在打扫卫生、帮厨等体力劳动方面,且岗位数量有限。因此,学校要尽量设法拓宽勤工助学渠道。一是内部挖掘,学校可改变用工制度,做到适合于学生从事临时工岗位的尽量让学生来担任;二是开辟社会市场,因为盲目的校外兼职具有不安全性,校内建立外联机构显得很有必要,通过建立校外兼职指导机构由专人负责,为学生周末、节假日外出兼职提供帮助;三是从事体力型向智力型转化,实行体力型、智力型并重的办法,拓宽助学空间,充分利用贫困学生的智力资源,吸收他们参加科研、科技服务、企业的技术改造、产品的开放等有偿服务,这样可使贫困生收入有所保障、学识又能有所增长;四是可以鼓励贫困生休学打工,待有经济实力后,再返校园完成学业。
4.探索独立学院贫困生励志教育的模式。目前,各独立学院主要通过进行日常的教育,建立自强社类似团队,观看自强影片和树立典型来激发贫困生的自强不息的热情。然而 ,建立这种自强社团也可能出现反效果,即为了避免 自己变成“特殊群体”,贫困生不愿参加,帮扶制度容易刺激贫困生自尊心,加重其自卑感和自闭倾向。鉴于此,各独立学院可成立院系贫困生勤工助学工作机构为贫困生提供求职、就职技巧培训,推荐到各种勤工助学岗位的基础上开展学生自强自立教育,同时注重开展贫困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5、国家或地方政府对贫困生实行政策支持,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一是由中央政府政府制定统一扶助贫困生政策,吸引、鼓励贫困生同我国西部地区签定准就业协议,学生承诺毕业后赴西部需要人才的地区工作,其学费可由国家减免或西部地区政府支付。二是由“老、少、边、穷”地区政府实行招才助学政策,即联络高校同贫困生签订无息贷款协议,对签约贫困生实行无息贷款,待其毕业后到助学贷款地区工作,所贷之款限定偿还时限可工作后2-5年还清,或可根据其工作表现及经济状况实行缓、减偿还贷款的政策。
总之,独立学院贫困生扶助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需要国家、学校、银行、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等各种渠道多管齐下。结合国家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学校的各项补助补贴,以及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对其的资助,充分鼓励和引导贫困生外出兼职锻炼,寻找和探索独立学院贫困生励志教育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从根本上解决独立学院贫困生的现实困难和精神困惑,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更好实现高校人才培养目标,促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保证社会主义教育的公平性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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