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摘要:《讲话》就如何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给予了明确地回答,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要全面领会和把握《批示》精神的基本内涵;二是学习贯彻《批示》精神,切实做好维护民族团结工作,要落实好“四项要求”;三是学习贯彻《批示》精神,“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关键是加强和改善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关键词:学习贯彻 民族团结 重要批示 工作主题 根本任务
2008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很不寻常、很不平凡的一年,也是民族工作面临复杂形势、经受重大考验、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全国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共同团结奋斗,胜利抗击南方部分地区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旗帜鲜明地谴责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以实际行动维护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特别是迎来了隆重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的庆典活动,在总结30年改革开放宝贵经验的基础上,我们的国家进入了一个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实现新跨越的历史发展新阶段。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我国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新机遇、新挑战,面对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新考验,在国内外错综复杂的形势面前,社会转型期的许多新矛盾、新问题日益显露,一场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又不期而至。……所有这一切,对党的民族工作都是机遇和挑战并存,面临着一场新的严峻考验。在这样一个新的形势下,针对民族关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胡锦涛同志对民族工作做出了重要批示,他强调指出,“民族团结是国家长治久安、兴旺发达的保证,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是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坚定不移地维护民族团结。”
1这一重要批示,突出强调了民族团结的极端重要性,明确提出了“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是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的新的重要论断。如何全面理解和深刻把握胡锦涛同志这一重要批示(以下简称《批示》)精神,如何把这一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到民族工作中去,2008年12月24日,贾庆林同志在全国民族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以下简称《讲话》)给予了明确地回答。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这一重要《讲话》,对于全面理解和把握《批示》精神是至关紧要的。《讲话》从三个方面,即:从如何全面领会和把握《批示》精神的基本内涵,如何从落实“四项要求”入手,把《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到民族工作中去,如何抓住做好民族工作、加强民族团结和贯彻落实好《批示》精神的关键是加强和改善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这三个方面,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指导性意见和可操作性措施相统一的角度,明确回答了在我国深入改革开放新的历史起点上,民族工作如何深入理解和把握《批示》精神,如何在深入贯彻落实《批示》精神的过程中,努力实现民族工作的新跨越,做出民族工作的贡献。
一、《讲话》明确提出了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去全面领会和把握《批示》精神的基本内涵
贾庆林同志在《讲话》中强调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民族团结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的民族工作根本任务,不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向前进。”
2首先,《讲话》就如何理解和把握《批示》中提出的“民族团结是国家长治久安、兴旺发达的保证”这一论述,明确提出了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民族团结的重大意义。”这就是说,只有把民族团结问题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观察和对待,同时更要把民族团结问题同新的形势,同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同错综复杂的国内外新情况、新问题相联系,才能真正感受到“民族团结是国家长治久安、兴旺发达的保证”这一加强民族团结的重大意义和极端重要性之所在。
其次,《讲话》针对《批示》中提出的“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是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明确提出了要深刻理解和把握这一新的重要论断就必须从“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入手,才能深刻把握“紧紧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的民族工作根本任务”这一民族工作神圣历史使命的基本内涵。换句话说,只有牢牢把握民族工作的主题,才能真正理解和实现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两者是紧密相连、相辅相成的。
第三,《讲话》按照《批示》中提出的“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坚定不移地维护民族团结”这一要求,明确提出了“不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向前进”的号召,问题很清楚,在民族团结问题上,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坚定不移维护的要求同不断推向前进的号召是完全一致的。
综上所述:《讲话》从上述三个方面深刻阐述了《批示》精神的基本内涵,对我们全面领会和深刻把握这一重要《批示》精神有着十分重要的启迪作用,同时,这也是《讲话》就如何深入贯彻落实《批示》精神对民族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
二、《讲话》对学习贯彻《批示》精神,切实做好维护民族团结工作,提出了四项要求
贾庆林同志在《讲话》中,对切实做好维护民族团结工作,特别是就如何把《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到民族工作中去,提出了四项要求。
首先,《讲话》提出,“必须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
3《讲话》站在时代的制高点,从理论的高度,对民族工作贯彻落实《批示》精神,完成好“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这一根本任务,提出了“必须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的根本要求。这就是说,在民族工作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就是要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去探索、去开辟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为此,《讲话》明确提出了“两个毫不动摇地坚持”:这就是要“毫不动摇地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
4什么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概括地讲,在当代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道路。我国的民族问题,只有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事业中才能逐步解决。解决中国民族问题,必须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际,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同时,在“毫不动摇地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的理论创新和实践运作中,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它的思想来源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社会主义民族问题的基本原理,这个理论体系的形成与发展经历了邓小平民族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民族理论和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民族理论的新发展,最终形成了比较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它的集中体现就是2005年5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所形成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中提出的关于民族问题基本理论和政策的“十二条”,这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由此可见,“两个毫不动摇地坚持”对于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完成好《批示》中提出的“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这一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不仅具有深遂的理论指导作用,同时也具有很强的实践运作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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