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摘要:景德镇的最大优势就在于老祖宗留下的[景德镇瓷器]这块金字招牌。振兴瓷都,发展景德镇的经济就需要充分利用和保护[景德镇瓷器]这块招牌。[景德镇瓷器]是社会对景德镇悠久的制瓷业和陶瓷产品质量的认可与信赖,[景德镇瓷器]已成为景德镇瓷器行销国内外的通行证。本文认为[景德镇瓷器]标识是历史形成的,[景德镇瓷器]已成为著名的地理标志,应当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中地理标志的相关规定来保护景德镇的制瓷业。
关键词:中国景德镇、瓷器、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
China在英文中既表示中国,又可解读为瓷器,陶瓷的故乡在中国,中国的瓷都在景德镇。有人云:“世界上任何一个博物馆,如果没有珍藏景德镇瓷器,就不能称其为‘博物馆’”。[景德镇瓷器]是由历代瓷工用智慧和汗水浇铸而成的瓷业金字招牌,要通过制止对陶瓷知识产权不正当和不公正利用,促使[景德镇瓷器]这块金字招牌在知识产权机制保护下,获得保存、使用、创新和发展。
一、古代[景德镇瓷器]之标识
《辞海》记载景德镇:“市名。在江西省东北部,邻接安徽省,原名新平,因居昌江之东南,又名昌南镇,宋景德年间改景德镇,1949年由浮梁县析置,1980年浮梁县并入,富瓷土资源,以产瓷器驰名中外,有瓷都之称。汉时始有治陶,南朝陈时已有制瓷业,宋景德年间遣官烧瓷充贡品,便以景德窑名闻全国,明清在此设御器厂,旧与佛山、汉口、朱仙镇合称我国四大镇”。⑴景德镇的名称也是因瓷而起,宋真宗景德年间,朝廷命进贡镇瓷,所贡瓷器底款有景德年制,由此,“天下咸称景德镇瓷器”,景德镇由此得名,为我国仅有的几个以帝王年号命名的城市之一。至明清官窑的建立,[景德镇瓷器]达到制瓷艺术的顶峰。
根据考古发现,早在宋代景德镇瓷工就在青花碗底上草书海字形图案⑵,这是原始商标标识的雏形。元代统治者在景德镇设浮梁瓷局,元瓷惟官窑有枢府二字款,其余民窑底有字者甚少⑶。元代“蒋祁曾于景德镇监窑,并著有《陶纪略叙》述镇上生产。近年故宫曾发现有釉里红花式洗作水云纹,器底有蒋祁题名”⑷。明代从洪武年间起,官窑出品之瓷器按照习惯皆冠以帝王年号⑸,如洪武年造,永乐年造、宣德年造、成化年造、正德年造、嘉靖年造、隆庆年造、万历年造等。明万历年间浮梁人昊为别名昊十九,“亦雅作壶类,色淡青如官哥器,无冰裂。底款为‘壶隐道人’四字”⑹,至清代除帝王年号款识外,还有以堂名斋名为款识的一些瓷器。“如属于帝王者,康熙时,有乾惕斋,中和堂,乾隆时,有静镜堂、养和堂、敬慎堂、彩华堂、彩秀堂、古月轩等,皆内府堂名也。属于亲贵者,如于亲贵者,康熙时,有拙存斋、绍闻堂,雍乾时,有敬畏堂、正谊书屋、东园、文石山房、瑶华道人、红荔山房、友棠淡砚,书屋;乾嘉时,有宁静斋、宁晋斋、宁远斋、德诚斋;嘉道时,有慎德堂、植本堂、行有恒堂、十砚斋、竹主人、文甫珍玩等,皆亲贵诸王之制品也。等。属于名士达官者,乾隆时有雅雨堂、卢雅雨故物也; 玉杯书屋,董蔗林所制也; 听松庐者,张南山所制也。其属于雅匠良工者,则有宝啬斋、陈国治、王炳荣、李裕元等,皆良工之著名者,故以姓名代款焉。以外尚有无字而绘以图形者,如双圈秋叶、梅花、团龙、团鹤、团螭及各种花形、物形等,且有无字无图者。” “又有书‘景镇康熙年制’六字款者,乃康熙时之客货也。清瓷有书"大清年制"四字款者,乃同光间肃顺当国所制也。当时肃顺势焰熏天,将有非常之举,监督官虑旦夕有改元之事,故阙朝号以媚之。” ⑺
瓷器之标识代表着各自业主的权益象征,庶民用御瓷者,轻则坐监、重者杀头。民窑出品之瓷器如遭假冒,轻则由行业中头面人物出面判定,重则全行业瓷工群起而攻之。
到了近代,瓷器之标识更成了收藏家鉴别古瓷并断代的依据之一。赵汝珍在《中国古玩大观》说;袁世凯称帝时曾委派郭葆昌兼陶务监督,烧造称帝纪念瓷,此批瓷器“底款一律为红色篆书居仁堂三字。瓷业中人因见洪宪瓷见重于世,咸以洪宪年制、洪宪御制或洪宪元年等伪款笔于器底,以资号召,实则真洪宪瓷固无洪宪字样也。”⑻
景德镇自宋朝以来即以产瓷闻名于世,世人皆以收藏、使用景德镇产瓷器为荣。[景德镇瓷器]成为高品质瓷器的象征。然而,社会上假冒[景德镇瓷器]的行为也越来越猖獗,一些外地制瓷业者将其瓷器产品冠以景德镇产出售,致使[景德镇瓷器]形象严重受损。
不法侵权行为不仅影响了知识产权人的商业信誉,损害了他人合法权益,挫伤了企业创新的积极性,间接或直接影响了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获得,更甚者扰乱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严重地危害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景德镇瓷器]品牌保护应适用地理标志之规定
地理标志,又称为原产地名称,通常是指那些与有关商品的质量、功能或其他特性有密切联系的地理名称。地理标志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之一,它反映特定地理环境与产品之间的关联,标志产品的特定质量与信誉。TRIPS协议是对地理标志保护的最新国际公约,它规定了地理标志保护的一般标准、专门保护及保护的例外。我国新修改的《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增加了对地理标志的保护。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关于地理标志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规定成员有义务制止地理标志的非法使用。该协议第22条规定“ (a)在产品的名称或表述上采用任何方式指示或者暗示该产品是由不同于真实原产地的地域产生的,但是其指示方式会使公众对该产品的产地产生误解; (b)任何根据巴黎公约(1967)第 10条之2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使用行为。”(2)第一次提出“地理标志”的概念,并做出明确界定。协议第22条第一款规定“在本协议中,地理标志是指一种商品是在一缔约国的领土内或者在上述领土的一个地区或地点所生产的原产产品的标记,而该产品的某种质量、声誉或者其他特性在本质上取决于其产地。”(3)强调对葡萄酒和烈酒地理标志的保护。(4)规定地理标志保护的例外。(9)
中国已对地理标志、原产地域产品、原产地标记这三个既相近似但又有所区别的权利种类,建立了既相近似但又有所区别的法律保护制度,因此,[景德镇瓷器]就有几种合适的保护渠道,以实现对[景德镇瓷器]行之有效的法律保护。
《商标法》第16条2款:“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2002年8月3日《商标法实施条例》第6条:“商标法第16条规定的地理标志,可以依照商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使用该证明商标,控制该证明商标的组织应当允许。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据其章程接纳为会员;不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也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禁止。”“景德镇”商标是景德镇市陶瓷协会在1999年7月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证明商标。该商标主要使用在日用瓷器、瓷器艺术品、瓷制工艺美术品等瓷器制品上。2000年6月“景德镇”商标获得了“江西省著名商标”,2002年2月又荣获“中国驰名商标”。按商标管理办法规定,只有用景德镇材料和工艺在景德镇当地生产的瓷器,才称得上景德镇的产品。对于使用地理标志的保护措施,一要通过制定[景德镇]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包括使用条件和手续;使用人违反该使用管理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注册人[原产地产品行业协会]对使用该证明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等强化注册人对使用[景德镇]商标的商品的监测和监督能力。杜绝任何以[景德镇]作为瓷器的底款或题款的侵权现象。二将原产地名称纳入证明商标保护,并不排除那些在原产地地域范围内,提供了符合特定条件的产品的企业,使用该原产地证明商标。要防止控制该地理标志商标的组织以小团体之私,肆意禁止或限制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商品使用[景德镇]商标,严禁以[景德镇]商标作为其牟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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