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评价上:高校德育以道德认知为评价标准,影响学生主体人格发展
诸多高校德育评价以道德认知为主要内容。它把德育变成智育,用智育的方法进行德育,认为道德教育过程,就是接受、理解道德概念、原理的过程,它只满足于一些道德知识、价值准则的宣讲传递,并以此来判断什么是“正确”,什么是“错误”,而不是以是否有利于个体生命的健康发展标准来评价生命个体的行为道德与否。这会导致在大学生群体中道德认知和道德行为脱节的现象普遍存在,即知道应该怎样做实际上却没那样做,知与行是分离的。“这种倾向无意中培养出来的大都是某种被动型、依赖型、服从型,甚至强迫型的道德人格。这种教育取向或许可一时见效,但从长远看,必然导致麻木、脆弱,甚至虚假、逆反的人格。”[4]
高校德育仅仅依靠道德认知的单一形式很难达目的,必须重视体验、感悟、交往、实践等形式在大学生品德形成过程中的重要地位,改进丰富德育评价体系,强调潜移默化、个体觉悟和生活实践的作用。高校德育评价应以生命教育理念为指导,要考虑到学生生命发展的无限可能性与差异性,要转移评价的重心,从过去过分关注品德教育学习结果逐步转向对其学习过程的关注。每个个体的发展都有自己特有的模式,不能用一个标准来衡量有差异的个体,就像夸美纽斯所言,“在我们的果园里面,我们不独喜欢果子结的早的树木,同时也喜欢果子结的迟的树木”。[5]这有助于大学生挖掘自己的优点,提高他们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培养学习独特性和自主性,使学习活动融汇生命、情感和体验,达到生命教育所企望的目标。
二、生命的凸显与张扬:高校道德教育的企盼与追求
(一)社会转型对高校德育生命理念的呼唤
当今世界正处于一个大变革的时期,多元文化和多元价值观不断交融与碰撞。表现在道德教育上,人们的道德观念与价值理念接受了一次深刻的洗礼。每当社会转型和个人生活发生剧变的时候,生命的意义就更加突显在个体面前,不可忽视、不容回避。当代大学生处于一个多元、开放、变化的社会环境中,他们在道德发展、价值和人生取向等方面都面临着多元的选择。过去高校德育一味强调人的社会价值,湮没了个人的自我价值和个性发展,这种传统的观念与社会转型期的人生观教育产生冲突和矛盾。而大学生自身也从实际生活中感受到走出书斋,实现自我价值的迫切性。他们的思想变化异常活跃,他们热切关注市场经济的进程和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独立地观察社会、审视人生,他们对绝对化、结论性的观点常常产生怀疑,他们大多是多角度分析、解决问题,乐于接受新思想。可以说社会转型、价值多元化的时代背景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张扬个性、突显自我价值的舞台。
面对这样的社会转型,高校德育要更新观念,倡导符合时代要求与受教者身心发展特点和德育发展规律的教育理念,将生命道德教育纳入理论的思考。以生命为德育的宗旨,回到个体生命发展之中。这就要求高校德育应增强生命意识,道德教学应实现向生命的回归。也就是要通过教育达到引导受教育者追求生命完整性和生命价值的实现。既要引导大学生学会生活、交往和做人,培养具有现代化意义的合格公民,又要教育大学生尊重他人价值,进而关注社会、全人类的共同价值的实现。只有在创造性的生命教育中,大学生才能体验到生命的自由能量及其所达到的范围,在其中激发的生命之感是其道德情感的直接来源。在这种情感中体验中,个体生命推己及人,由人及己,才能直接与生命的存在交流与对话。所以社会转型期要求高校德育要凸显和张扬生命价值理念。
(二)大学生健康成长对高校德育生命理念的呼唤
大学校园中漠视生命以及生命负面状态的普遍存在呼唤高校生命德育。从人生的发展阶段来看,大学生心理结构还是处于不稳定期。科技的发展、物质的丰富提高和改善了大学生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使大学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同时又导致他们精神的失衡,生命意义的缺失,使他们陷入前所未有的生命困境。有些大学生受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对物质生活过分追求,心灵空虚迷茫,沉溺于感官享受,寻求无聊的刺激,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有些大学生虚度大学时光,由于失去了升学的压力,迷失生活目标,无所作为,甘于平庸,无精神家园可归;有些大学生缺乏正确的生命价值观,缺乏对生命应有的热爱、尊重和珍惜,一旦遇到挫折和委屈,他们往往就会做出极端行为,甚至走上人生的不归路。这些对自己或他人生命的放弃与伤害以及认为生命无价值、生活无意义等生命消极状态的出现,都要求高校德育要加强对大学生正确认是自我生命价值、自我生命实现、正确规划自己的人生的引导,促进大学生自我完善,形成健全的人格。大学生健康成长呼唤高校德育关切他们的精神世界,真诚为解决他们的生命困顿,承担对他们生命基本价值维护的义务,为他们的灵魂点起一盏灯,以理想的光芒给他们的心灵以慰藉和照耀;大学生健康成长呼唤高校德育“通过尊重受教育者的生命个性而满足受教育者得生命个性美的诉求,帮助他张扬个性美,让他感受自己生命的独特性和差异性,让他体味正是这不可替代性赋予生命意义,赋予生命以自由创造本质” [6]。
(三)道德是“人”的道德,生命价值是高校德育的应有之义
人是道德发展的一个永恒的主题,人的生命活动贯穿于道德发展的始终。人的生命即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又是人类自我完善的精神力量。德育是唤醒人的生命意识,启迪人的精神世界,构建人的生活方式,以实现人的价值生命的活动。康德的“人是目的”的绝对命令,不仅为道德教育实践提出了绝对目的,而且为所有关涉人的精神成长的教育活动提出了绝对要求。生命本身的活力是道德教育发展的动力,个体的生命是道德教育的出发点,培养健全的生命意识是道德教育的目的。依据人的生命原理,尊重人的主体生命,把握人的生命特征,发挥人的主体生命的主动性、积极性,提升人的生命价值,实现人的德性的完善,这是德育包括高校德育的应有之义。人的生命既是高校德育实施的出发点,又是其落脚点。高校德育的本质要求尊重大学生的生命价值和生命意义,尊重和完善大学生的人格,赋予道德教育以人性。高校德育必须以学生为目的,尊重大学生个体生命的人格尊严,必须承认大学生生命的独立价值,而不能仅仅把他看作是在为未来生活做准备;必须在他们的成长阶段提供与之身心发展相适应的生活,真正唤醒他们的生命意识,孕育精神、人格,提升生命的意义和价值。真正有效的高校德育应是对心灵的呼唤,应是顺应大学生的天性,站在生命哲学的高度,真正地把大学生当作是一个个独特的生命个体,去唤醒他们的道德生命,激活他们的生命力量,使道德教育彰显更多的灵性与诗性。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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