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直以来,体育教学如果有组织有纪律,学生就会丧失主体性,事实上成为老师展现自己教学水平的表演道具,如果上课宽松,又会被人指责为不负责任的“放羊”,因此,体育老师很是“两难”。如何摆脱这种困境,本文从古代哲人老子的“无为”思想谈起,希望能给同仁一点启示。
关键词:体育教学 放羊 无为
Sheep teaching must be applied by the teacher of PE
Abstract: All the time, during of P.E, if the teacher was strict with the students, the student will be the items of the teacher’s performance; if the teacer was loosen in the discipline, the others would undoutedly criticized on this, so all the P.E teacher is in a Embarrassing situation. How to free our student and ourself? Form the idea of “ don’t interfer with the process of the student’s studing”,this paper want give a hint.
Key words: the way of P.E, sheep teaching be not inerfere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各学科都在大力提倡主体性教学,体育也不例外。其他课程由于在室内进行,加之学生的主体性表现为思考、解题等内隐性活动,因此,如果一个老师只要有办法使得学生在自己离开教室后不敢或者不会大声喧哗,就可以说自己在实施主体性教学。但是体育课却没有这样的待遇,因为,只要一给予学生自由,或者说,只要学生不再跟随老师在模仿中学习技术动作,其主体性就表现为肢体活动,这个时候,如果足够热闹的话,就算是体育老师在场,也会有人说,这是“放羊”,更不要说个别老师由于某种原因处于不在场的状态。如果这种评价只来自外行的话,我们可以说他们不了解体育教学,但如果这种评价来自于我们内部,来自于专家学者,对体育老师来说,则意味着任何一节课的开始,都要站在学生面前,教授学生一些东西,任何一节课的后半程,跟在学生屁股后面,监督学生的练习。整个过程,老师“教”的辛苦,学生“学”的不自由,主体性无从谈起,这是典型的双输!那么,在强调主体性的今天,我们应该如何上体育课,或者说,我们应该如何评价一节体育课,本文试图从我国古代哲人老子的思想中找出一些启示。
1 解析老子的“无为”思想
1.1 “无为”思想简述及其在体育教学中的应用分析
老子是我国古代伟大的哲学家,他的思想直到现在,对各行各业的从事者都有指导作用。他的“无为而无不为”思想更是广为人知,我国著名学者张岱年认为“无为”是老子人生论之中心观念①。在《道德经》一书中,老子曾多次提到“无为”。例如“是以圣人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为无为,则无不治”,“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明,不为而成”。老子也多次提到“不争”。例如:“夫惟不争,故无尤”,“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争”,“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②。”老子“无为”,难道是真的劝人要无所作为吗?老子“不争”,难道是真的要人放弃“争取”吗?如果这种理论成立的话,那么,体育课上的“放羊”不是理所当然吗?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质疑?有的人把老子的“无为”思想理解为管理者顺应自然规律,不横加干涉,事物自身就会发展良好,但是在体育课上,体育老师应该顺应哪个“自然”规律呢?是不是青少年学生需要和喜爱运动的规律?怎么才是“顺应”呢?是不是让学生自主练习?如果有人说这种“顺应”就是“放羊“呢?
1.2 “无为”的前提条件
我们注意到,老子在《道德经》中只谈“无为”的妙处,因为“无为而无不为”,但对于“无为”的前提却避而不谈,笔者认为,这就是“有为”。老子谈到“不争”,并非叫人真正不争,因为“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不争是为了更好的争。但是,老子在“不争”这个概念上也隐藏和省略了一个前提,那就是“有争”。 为什么老子要省略和隐藏这个“有为”“有争”的前提呢,原来,老子学说本来就是“君人南面之术”,他针对的对象并非是普通大众,而是“侯王”和“圣人”这些特殊身份的成功人士。因为老子在《道德经》中多次提到:“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侯王若能守,万物将自化”,“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或“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居”,“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③”……,对于“侯王”和“圣人”而言,他们已经“为”过了,也“争”过了,根据道的循环律,如果此时不知节制和转换,就很可能遭到失败。因为有无相生,高下相盈,祸福相随,成败相连。但是对于普通人来说,你连“有为”“有争”都没有经历,连人生第一步都没有跨出,是没有资格去奢谈“无为”和“不争”呢。因此,老子讲“无为”,讲“不争”,是有客观前提存在的,而这个客观前提,却往往被我们的解读者所忽视。
2 体育教学过程中的“有为”和“无为”
通过分析,我们知道,按照老子的思维逻辑,个体活动发展的过程应该是“有为→无为→无不为”、 “有争→无争→无不争”,顺着这个思路,我们可以推论,在任何领域,要想“无为”,首先得“有为”,要想“无争”,首先得“有争”。具体到体育教学当中,“有为”体现为每个老师辛勤的组织教学、讲解技术、动作示范等,而“无为”呢,就体现为老师在完成上述任务后,顺应青少年需要和喜爱运动的身心特点,恰当的组织安排他们进行运动,然后自己置“身”事外。所谓置身事外,指的在接下来的教学过程中,观察、分析、语言评判甚至什么都不做将取代原先的肢体动作行为而成为老师教学的主要手段了。老师的这些行为有可能出现在一节课的后半程,也有可能在一个学期或一个学年的后半程,也就是说,老师置身事外、学生自由活动有可能持续半节课左右,也有可能持续连续几节课,视老师在什么时候完成“有为”而定,这个时候,往往容易被人定性为“放羊”,但是,任何明眼人都能看出,这个时段恰恰是学生的激情和活力开始释放的时候,因此,也是笔者所大力提倡的。实践中,确实有个别教师不仅置“身“事外,”心“也在外,但这不意味着学生不需要这样的自由活动,至于个别老师不写教案,上课就解散,这属于临时性的一种旷课行为,不是常态,既和“放羊”毫无关系,也毫无学术上的讨论价值。事实上,无论老师的示范与讲解有多精彩,学生对这门课有多感兴趣,如果一门课大部分时间处于老师“有为”的阶段,那么,这种体育课一定会让学生感到乏味,进而厌倦。我们知道,武术课一直以来受学生的欢迎,这一点从学生选修武术的踊跃积极就可以看出来,但是武术课上课的主要方式,一直以来都是“教师在前面做示范动作,学生跟着一遍一遍的重复”,因此,选修课结束以后,学生对武术课的兴趣程度也就大为下降了。如下面两个表④所示: 表1 学生选择武术课的兴趣比例 兴趣 很感兴趣 一般感兴趣 不感兴趣 ﹪ 51.2 48.8 0 表2 学生学习一年后对武术课兴趣的再认识 兴趣 很感兴趣 一般感兴趣 不感兴趣 ﹪ 21.7 27.8 50.5 (摘自韩东生,《大学生学习武术的动机分析》,《搏击.武术科学》,2008.06)
《皮肤性病诊疗学》
《现代农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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