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摘要:墨子的丰富的政治伦理思想有着深厚的哲学基础,即本体论和认识论。天道观是墨子政治伦理思想的本体论基础,他相信“天志”,强调“明鬼” ,还特别强调“非命”、“尚力”,他认为决定人的命运的不是“命”而是“力”;墨子还提出“名实论”、“三表法等有着经验主义色彩浓厚的唯物主义认识论。
关键词:墨子 政治伦理思想 哲学基础
中国历史上的思想家、政治家在阐发思想时往往将政治思想和伦理思想联系在一起,他们以政治思想为理想追求,以伦理思想为行为准则,即以政治理想变革社会,以伦理准则规范人生,最后归结到治国平天下,形成了中国社会独具特色的政治伦理思想,这些特点也体现在墨子思想中。
一、墨子政治伦理思想有着深厚的哲学基础
墨子,名翟,战国初期伟大的思想家、墨家学派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其政治伦理思想包括有“兼爱”、“非攻”、“尚贤”、“尚同”、“节用”、“节葬”、“非乐”、“法仪”等丰富内容。这些思想有着深厚的哲学基础,即本体论和认识论。哲学本体论是关于对世界本原及其存在状态的理论,其焦点问题是讨论世界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世界是联系发展的还是孤立静止的;认识论是关于人类认识规律的有关理论,它主要探讨的是认识的起源、本质、作用及其运动过程和检验真理的标准等问题。墨子哲学本体论和认识论具体来说又表现在天道观和名实论、三表法等方面,它们构成了墨子政治伦理思想的哲学基础。
二、墨子政治伦理思想的本体论基础——天道观
墨子相信并强调天、鬼的作用。他坚信天是宇宙万物的本原,自然界中的一切,如从日月星辰到四时变化、从雪霜雨露到五谷丝麻等都是上天安排的,人类社会的各级官员安排和统治秩序、人们政治活动原则,如“尚同”、“尚贤”、 “兼爱”、“非攻”等也是上天的安排;他认为天有意志,天能赏善罚恶,爱人憎人;他也论证了鬼神的存在和作用。实际上,墨子这种唯心主义倾向非常明显的天道观包含着独特的政治伦理目的。
1、“天志”、“明鬼”——唯心主义的哲学本体论
“天志”作为墨子最高的哲学范畴之一,是中国传统共性哲学与墨子个性哲学的结合。他认为“天”为一享有无上人格、无上道德和无上权能之人世最高主宰,是有意志的人格神。在《天志》上、中、下三篇中,墨子多处肯定了“天志”的作用。这里仅举数例为证:
首先,墨子认为“天”有明察暗鉴的本领。他认为天下士君子处家得罪家长、处国得罪国君尚有邻避逃,如果获罪于天则是“无所避逃之”,因为“夫天不可为林谷幽门无人,明必见之。”(《天志上》,第192—193页)就是说天的本领不仅在于能够察觉,而且还能够体察如微,连细枝末节都难逃它的惩罚。 其次,天志也体现在天有好恶和为政治国上。具体来说,天的好恶就是 “天欲义而恶不义”(《天志下》,第209页),这里的“义”就是墨子理想的社会政治伦理,他说:“且夫义者,政也。”(《天志上》,第192—193页)因为“义”是伦理学范畴,而“义政”又是墨子所主张的政治理想境界和统治之方。“义”在治国上的作用,墨子认为“天下有义则治,无义则乱”(《天志下》,第209页)。 天的意志还体现在“天欲其生而恶其死,欲其富而恶其贫,欲其治而恶其乱”(《天志上》,第193页)。天的好恶就是“天之意不欲大国之攻小国也,大家之乱小家也;强之暴寡,诈之谋愚,贵之傲贱……欲人之有力相营,有道相教,有财相分也。又欲上之强听治也,下之强从事也。”(《天志中》,第199页)他在这里强调,诸侯国若以大攻小、家族以大乱小,以谋赏誉,最终会遭“天意”诛罚。天子为政也是一样,“天子有善,天能赏之;天子有过,天能罚之。”(《天志下》,第210页)因此,他认为作为执行天意的天子为政 “当天意而不可不顺”;同样,士君子行义也不能不顺天意。 此外,墨子认为有意志的“天”还是爱利天下百姓的,是“爱民之厚者”(《天志中》,第202页);“天”还能够实现天人合一,天人互动,“我为天之所欲,天亦为我所欲”(《天志上》,第193页),如此等等。 由此可见,“天志”思想在形式上虽具有浓厚的唯心主义成分,实则在内容上墨子确立 “天志”的真正用意是为了借天的名义、权威以达到警告并进而限制统治者为所欲为,以实现自己理想的政治伦理王国的目的。
与“天志”相联系,墨子还在《明鬼下》下篇(上、中篇佚失)中反复强调“明鬼”。诸如:他强调必须先把有无鬼神的问题搞清楚,他说:“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中实将欲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当若鬼神之有也,将不可不尊明也。”(《明鬼下》,第250页)他强烈反对执无鬼者的“鬼神者,固无有”观点,指出正是由于他们教诲和蛊惑,才使天下人怀疑鬼神的存在,从而导致天下混乱。墨子以古代传闻,如《春秋》记载的杜伯追射周宣王、郑穆公见神、庄子仪杖击燕简公、祩子杖揖祝观辜、王里国、中里徼刭羊洒血故事为例,以天下人普遍认同的上古三代圣王为法,将鬼神的出现说得活灵活现,有凭有据,反复驳斥执无鬼者说:“鬼神之有,岂可疑哉?”(《明鬼下》,第228-234页)不仅如此,墨子还大肆渲染鬼神的本事,说它们无所不知,无所不晓,“虽有深谿博林、幽涧毋人之所,施行不可以不董,见有鬼神视之。”(《明鬼下》,第234页)此外,墨子坚持多鬼论,他还认为鬼神也能够赏贤罚暴,并且诛伐极其迅速,是无法逃脱的,即便是依仗人多势众,武器装备精良,也难逃下场。
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虽然墨子宣扬“天志”、“明鬼”的目的是为了限制天子、王公大人权力以争取庶人利益,借天鬼为工具以实现其理想的政治伦理王国,反映了他用心良苦,但也说明在墨子思想中仍未突破宗教迷信世界观的束缚。因此,墨子具有唯心主义倾向的“天志”说与他具有唯物主义成份的“非命”观存在着难于自圆其说的矛盾。
2、“非命”、“尚力”——朴素的唯物主义哲学基础
与上述“天志”、“明鬼”不同的是,墨子在社会生活与改造自然过程中还特别强调“非命”、“尚力”,他认为决定人的命运的不是“命”而是“力”。
墨子严厉地批判西周以来的传统“天命论”思想。他反对儒家“天命”的存在,认为“命”的观念是“暴王所作,穷人所术”(《非命下》,第286页),而不是仁者之言,即他认为所谓“命”不过是统治者捏造出来蒙蔽和欺骗人的。事实上,富贵与贫贱的形成不是命定,而是取决于人们的“强力而为”。他主张“赖其力而生,不赖其力则不生”。在他看来,自古至今有生命以来,社会的发展与停滞、治与乱,均在人为,非天命所致,他把人与社会的存在和变化的主要原因归之于人,而不是天。这就否定了天的超自然神性,强调了宇宙万物起源和变化的自然本体性,这又是墨子对唯心主义哲学本体论的否定。
1/3 1 2 3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