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语----中华传统美德与未成年犯教育
来源:互联网 admin | 佚名 中国人民大学
摘 要: 未成年犯是指年龄不足十八周岁,触犯国家法律的犯罪人员。依据《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要贯彻惩罚和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以“教育、感化、挽救”为方针。未成年犯虽然已经犯罪,但因其犯罪年龄和文化水平低,绝大部分人还要重新回归社会,成为国家的合格公民。因此,如何转变和重塑未成年犯的价值体系、道德规范,避免他们再次犯罪,如何使他们平稳地过普通人的正常生活,甚至发愤图强、建功立业,这是未成年犯教育的重要课题。
【分 类】 教育科学
【关 键 词】 教育,传统美德,中华,未成年犯
【来 源】 互联网
【收 录】 中国学术期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