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由、宽容、开放的社会教育环境
荷兰政府通过法律来保障教育自由,在1848年的《基本宪法》中,明确规定了教育自由。政府既不垄断教育,也不干预学校的教学内容与方法。法律规定任何群体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宗教信仰、人生哲学建立学校。因此,荷兰的学校形形色色,有天主教学校、基督教学校、犹太教学校、伊斯兰教学校、印度教学校等。这些学校可以自由地按照自己的特点和规律进行教学,而不用担心政府的“干预”。[8]
荷兰宽容文化的形成有着悠久的传统,最早甚至可以追溯到13世纪成立的水利委员会(Water Boards),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奠定了荷兰民主和宽容的基础。一方面,这是与荷兰较为恶劣的自然环境,与当地人们为生存而开展的环境治理的结果相适应;另一方面,地理环境所塑造的荷兰地方区域自治传统为宽容文化的产生提供了条件。[9]宽容是荷兰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国哲学家笛卡尔曾经在这里避过难,在尼德兰(荷兰)鼎盛时期,几乎整个欧洲的自由知识分子都以阿姆斯特丹为精神首都,荷兰社会能较为平和地接受在很多国家被认为是犯罪的行为,很大程度上,是缘于荷兰国民拥有开放、宽容的心态。[10](p241)
1656年,荷兰使团到达北京,在觐见皇帝时遇到了那个时候所有到中国的外交使团都会遇到的麻烦:向皇帝行三拜九叩之礼。事实上,一直到18世纪末,几乎没有一位欧洲国家的外交官愿意接受这个天朝规矩。但是,荷兰人却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回到住处,一位使团成员写下他们答应跪拜条件的原因:“……我们只是不想为了所谓的尊严,而丧失重大的利益。”在工作日往往总会被订满的会议厅,公务员弹性上班的工作制度,教堂内同性恋人的婚礼启示,一个街区并存着三个不同宗教建制的学校,甚至是直接挂在墙壁上的节水节地型马桶等等,这些无不给出答案:这个国家对新鲜事物有着极高的包容度。
由于拥有开放宽容的心态,在学校里,荷兰老师能够平等地对待学生。老师不被认为是高高在上的权威,而是知识学习的引导者、生活经验的分享者、人生道路上的朋友。学生与老师的关系就像朋友一样,许多事都从协商中达成共识。比如上课的内容、作业的多少、考试时间的安排等。[11]
诚然,荷兰自由、宽容、开放的教育并不意味着荷兰政府对教育的放任不管,法律规定:荷兰政府负责监督各级各类学校的整体教育状况,各类教育机构教授的科目及应达到的目标水平等都有明确立法规定。通过这样的措施,从而保证荷兰所有学校的教学质量。
(三)重视家庭教育、社会多部门合作参与的教育模式
对于孩子来说,家庭是其社会化的重要场所之一,家庭对于孩子的性格、品德的发展将产生重要的影响,良好的家庭教育有利于孩子品格的塑造、个性的形成、良好习惯的养成等,荷兰人极为重视家庭教育,父母通过自己的行为、观念、待人接物的方式深深影响着孩子的身心发展,并注重从小培养孩子的科学研究能力和探索精神,父母比较注重引导孩子在实践中学习,培养孩子从小熟悉图书馆的工作流程与运作特点,充分利用图书馆进行学习。同时,荷兰的父母还善于利用实践与生活来启发孩子,通过让孩子在犯错误中学习,让孩子在生活中大胆地尝试,从而培养了孩子勇敢、坚强、独立的性格。
除重视家庭教育外,荷兰各地区教育部门还根据当地情况与学校、家长研究如何开展教育,鼓励当地政府、卫生部门和家长的参与合作。而各部门的合作往往通过相关的项目来进行,例如荷兰鹿特丹市卫生局在开展的全市及周边地区的中、小学生健康促进运动,邀请与开展项目相关的部门、机构或团体参与该项工作,共同进行项目设计、目标制定、实施及评价等工作,并寻求这些部门、机构或团体的资助,包括财力、人力、及其他资源的支持。这些部门、机构和团体包括当地政府、社区工作者、社区媒体、学校。[12]
(四)隐性渗透的教育方法
在西方国家几乎不存在思想政治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的这样的字眼,但不使用这样的词汇并不代表没有思想政治教育,荷兰亦是如此。在荷兰没有思想政治教育、思想道德教育一说,但这样的教育却渗透着公民教育之中,渗透在各学科的教学环节中。
荷兰中小学阶段公民教育的主要形式是“综合”,强调儿童对相关问题的整体学习,所包含的学科较多,常常与社会科学和社会研究及其他学科联系在一起。荷兰初中的公民教育包含在“历史和公民”课程中,在高中阶段则要求放弃传统的教学方法,采用新的方法进行教学,这个时期的公民教育则包含在“社会研究”里。荷兰的公民教育采取的方法较为灵活,而对公民教育的测评则是定期检查。荷兰国家教育测评研究所每年选部分小学,对学生的社会知识和社会技能进行评估,并在小学毕业时对学生所掌握的关于世界的知识进行一次测验。每学年末,国家都要进行一次书面考试,同时还有些实践的内容。[13](p232-233)
三、荷兰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的问题
荷兰乃至欧洲甚至世界各国的公民教育都存在许多问题,而荷兰的公民教育存在的问题与荷兰推行的宽容文化有着很大的关联。
荷兰一直以推行多元文化政策而自豪。过去几十年,荷兰政论家们经常挂在嘴边的一个词叫“极化”,主要说的是不同的宗教与社会群体生活在各自较独立的体系里,如天主教徒只进天主教堂、上天主教学校、参加天主教的工会、加入天主教的社会俱乐部等等。新教徒也有类似独立体系。1991年,荷兰著名政治家弗里茨·博克斯坦撰写专文,批评这种“极化”体系,当时人们对“极化”体系带来的社会隔阂与相互排斥等问题还认识不清。2000年,来自左翼的记者与文艺批评家保罗·谢弗尔发表长文《多元文化闹剧》,对荷兰长期推行的多元文化政策进行猛烈抨击,认为多元文化虽然使不同的文化传统得到自由发展,但也带来了诸多问题:社会矛盾激化,人们缺乏安全感,对今后生活缺乏信心,一些“高知人群”开始外迁,这些现象促使人们对荷兰社会存在的一些深层问题进行思索与反省。[14]
此外,宽容的概念和对象随着时代不断变化,到了20世纪,世人甚至开始惊愕于荷兰人对待毒品、性放纵。[15]而荷兰政治家们一直以发展“宽容自由”社会而自豪。同性恋结婚、安乐死、吸食大麻在荷兰都已合法,如今,不少人提出了这样的问题:荷兰社会是否太过宽容了?民调显示,80%的受访荷兰人对上述问题持肯定态度。工党领导人沃特尔·波斯就表示,这些年来“宽容成了拒绝解决问题的借口”。有道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放得太宽,产生的问题也就越来越多。极右势力泛滥、社会对立严重、颓废现象普遍、极端案件频发,这些都可被视为“过于宽容”所带来的令人担忧的负面效应。[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