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关于人格的思想是马克思主义重要组成部分,尽管马克思没有专门著作论述人格,但其以科学而深邃的人学理论对人格进行了深入的阐述,对理想人格及其实现路径都作了科学的解答。在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学习和领悟马克思有关人格思想对培植社会主义和谐人格、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国梦既有理论意义也有现实意义。
一、马克思立足实践,科学论述了人格的内涵,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造成的人格异化,坚定我们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
中学时代就确立为全人类幸福奋斗终身这一远大理想的马克思,以自身广博的知识为奠基,通过实地接触和考察,将人格的分析放入资本主义社会现实中,揭示了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人格状况,创造性地提出异化劳动的概念,指出资本主义社会造成了“物的人格化”和“人格的物化”,物在资本主义社会具有特殊的地位和功能,而人逐渐丧失了自己的独立和自由。“在不论对材料的性质即私有财产的特殊物质还是对私有者的个性都完全无关紧要的货币中,都表现出异化的物对人的全面统治。过去表现为个人对个人的统治的东西,现在则是物对个人、产品、对生产者的普遍统治。”【1】 资本主义社会里,工人创造了社会的绝大部分财富,但最终却被资本家无偿占有,工人自己一无所有,甚至连起码的生活必需品也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相应的变为私有权范围内物与物的异化关系。马克思指出造成这些现象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私有制,解决的唯一方法就是消灭私有财产,建立一种可以促进人全面自由发展的新社会——共产主义社会。“我们把私有财产的起源问题变为外化劳动对人类发展进程的关系问题,就已经为解决这一任务得到了许多东西。——问题的这种新的提法本身就已包含问题的解决。”[2]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它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以人民幸福为社会的终极价值追求,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发展。
在将人格和资本主义社会相结合的分析中,马克思从哲学的层面对人格含义作了科学界定,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人格是经济制度在个人身上的体现和反映。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资本主义社会中现实中的个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3]马克思认为“现实中的个人”在一定社会关系中总是扮演某种经济角色,资本家不过是资本的人格化,工人是劳动的人格化。在各种社会关系中,经济关系即生产关系是基本的和原始的社会关系,马克思将人格置于生产关系中,从而把握了制约人格发展的外界客观力量。
第二、人格是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马克思指出,人是由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组成的共同体,其中自然属性是人成为人的基础,离开人的自然属性,人的社会属性就失去了根基,就是抽象的社会属性。在承认人的自然属性的前提下,马克思指出社会属性是人的根本特质,也是人超越自然规定而成其为人的根本。正如马克思所言:“人格脱离了人,自然就是一个抽象,但是人也只有在自己的类中存在,只有作为人们,才能是人格的现实的理念。”[4]可见,人作为人,只能是“格”中之人。人格是人的价值承担者,人只有将自己融入到具体现实社会生活中,与他人建立普遍联系,才能获得人格。
第三、人格是人的共性和个性的统一。马克思始终坚持把人作为人,作为主体看待,“绝对承认人格原则”,[5]反对任何把人当作物、工具的言论和行为。作为活动的主体,人具有能动性,可以利用和改造自然界和自然规律。“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单纯地以自己的存在来使自然界改变;而人则通过他做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6]
作为共性特质在个体身上特殊表现的个性也受到马克思的高度重视,认为人是一特殊的个体,也正因为这一特殊性才成为一个体,成为一个现实、单个的社会存在物,马克思也多次在著作中表述个人全面自由发展是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而每一个人自由全面发展又推动了社会的发展,进而实现全人类的全面发展。“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7]
因此,马克思人格思想中个性形成与共性实现是一致的,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现实具体的人是人的共性和个性的统一。
第四、人格是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统一。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发展表征着人的发展,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人、人格发展的历史。“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8]作为人的价值承担者的人格发展与人的发展也是一致的。马克思曾对应于社会发展三形态将人的发展分为“人的依赖关系”、“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建立在个人全面自由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9]三种形态,相应的人格的发展也表现为自然化依附型人格、物化独立型人格、全面发展自由型人格三种类型。三类人格是在特定社会经济、政治等条件制约过程中形成与发展的。其中,自由型人格是存在于共产主义社会,完成了人与社会的统一,社会进步与人的发展达成真正一致。体现了现实可能性与传统继承性和理想超越性的统一。
二、马克思明确提出理想人格,将人性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的自由发展相统一,为培植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人格提供方法论启示。
理想人格是马克思人格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蕴含了马克思对人的深切关注,体现着马克思对完美人格的乐观设计和执着追求。关于理想人格,马克思作了这样的描述,“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总体的人,占有自己全面的本质,人对世界的任何一种人的关系—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思维、直观、情感、愿望、活动、爱——总之,他的个体的一切器官,正像形式上直接是社会的器官一样,是通过自己的对象性的关系,即通过自己同对象的关系而对对象的占有,对人的现实的占有,这些器官通过对象关系,是人的现实的实现,是人的能动和人的受动……是人的一种自我享受。”[10]概括起来即个体的自由全面发展,具体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第一、人的本质的全面占有。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提出“人就是人的最高本质”思想,表示在具体社会实践中,自由自觉的活动是人的本质。具体表现为,在自我问题上,作为个体形成自我意识;在具体社会实践中,能自主支配自己的活动;在社会性上,是追求交往、互补和合作的存在物,和群体形成良好的合作、互补的社会关系,把自己作为社会中一员,个人价值在此得以体现,以此促进自身各方面能力的提升和发展。马克思指出“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影响下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影响也进行生产,而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影响才进行真正的生产;动物只生产自身,而人生产整个自然界;动物的产品直接属于肉体,而人则自由的面对自己的产品。动物只是按照他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