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应实现研究型教学
所谓研究型教学,是指教师以课程内容和学生的知识积累、接受能力为基础,在教学过程中优化课程结构,建立一种基于研究探索的学习模式。这种学习模式要求将学习、研究、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教师应运用研究的思维、研究的方式、研究的成果实施教学,学生能创造性地运用知识和能力,主动探索,主动思考,主动实践,自主地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评价问题[2]。
“基础”课教师开展研究型教学既是必要的,又是可行的,对于破解纵向衔接问题,更是有着重要作用。首先,从高等学校的教育与中学教育的比较中可以看出,大学教育更应重视研究型教学,以示与中学的区别。大学教育不应满足于知识、技能的传授,而应是一种更高层次的教育。其次,从大学教师与中学教师的不同要求来看,大学教师应当重研究,出成果,这种研究不仅是相对于教学的研究,教学本身就要体现出研究的特色,开展研究型教学。再次,从教育对象的要求来看,大学阶段的学生身心发育成熟,基础知识扎实,对社会需求的认知深刻,学习的主动性增强,他们迫切需要研究型教学。最后,“基础”课教师是以公共教学为主的,教学内容的政治性强,意识形态的特色明显,实践指导性强,要求理论联系实际,教学目标要体现对学生“德”的塑造,因此开展研究型教学更为重要。
“基础”课教师应在精通教学内容的基础上,用研究的思维提炼出为学生乐于接受的理论、观点。本课的教学内容依赖教材,本教材又是通过面向全国高校,公开招标立项,由顶级专家组成的团队编写的,且被列入全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由诸多专家参与完成的。因此,“基础”课教材毫无疑问是高水平的,无论体系结构,还是理论观点的高度,无论语言表达,还是艺术设计,都是如此。尽管这样,并不等于教师照本宣科就可以达到教学要求,实现教学目标。如果教师能在精通教学内容的基础上,用研究的视角和思路,归纳提炼出一些理论、观点,可能更易为学生接受。例如,在介绍大学生活的特点时,首先提出一个问题:“怎样理解大学?”教师可以概括出大学的涵义:“大学是现代教育中提升教育层次的一个阶段;是系统、全面、规范培养具有专门技能的高层次人才的特定场所;是创造知识、技能,产生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成果的基地”,再概括大学的主要特征如“大学既传授知识(教学),又创造知识(科研);是知识的前沿与社会发展前沿的交汇地;教师融教育者和科学家于一身”,接着介绍教材的内容,就很易为学生理解和接受。
“基础”课教师应重视本课程、本学科的研究工作,将研究成果运用于教学。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和高校学科建设、教师考核的规范,科研工作成了与教学工作并重的教师本职工作,参与科研,多出研究成果是教师的一项不以主观意志为转移的重中之重的任务,“基础”课教师也不例外。尽管对此尚存争议,但“基础”课教师又不得不面对。“基础”课教师参与科研,应当结合教材内容,研究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的相关问题,应当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解决实践问题,应当结合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研究相关问题。其中的部分研究成果,应当用于教学,为教学服务。例如评价我国法治的现状及其存在问题的原因,可以运用于“基础”课教学,以回答学生的疑问,端正思想认识。“基础”课教师的研究工作,要有效的将科研与教学研究结合起来,重视产出两类研究成果,以避免教学科研脱节,片面追求科研成果的倾向。
“基础”课教师应发挥主导作用,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方法,引导学生参与研究型教学,使之提升研究的素养和能力,积极的、理性的完成“基础”课学习。首先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力求避免“居高临下、我讲你听”的定位,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具体的方式方法可随机而定,如演讲法、专题讨论法、实践调研法等。
三、应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作用
“基础”课教师破解纵向衔接的问题,不能忽视教学过程中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作用。这既是尊重学生主体地位的需要,又是搞好教学内容衔接,实现教学目标的要求[3]。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应注意如下的问题。
应把握教学环节,适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状态。(1)开课前,了解学生的基础学习状态,掌握中学的教学情况和学生的学习程度。从笔者调查可知,尽管有97.5%的学生认为有重复,即学生在中学基本上都学习了思想道德和法律的课程,接受了相关教育,但学习的程度仍有很大区别,这种区别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能由于地区的差别、文理分科的要求不同、学生的重视程度不同等。这时应当依据多数人的状况,确定大学的教育教学内容和授课方式。否则,如果忽视对学生状况的了解,或者依据个别人的意见,就可能出现把握的偏差,得出错误的结论。如根据学得好的学生的意见,可能得出不必开课的结论,根据学得差的学生的意见,可能得出需为中学教学不到位而补课的结论。可以通过座谈、问卷等形式开展此类活动。(2)教学过程中,随时了解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随着“基础”课教学的展开,学生学习的深入,通过与中学的比较,学生对“基础”课在衔接问题上的评价将会比较客观、比较全面、比较准确。通过座谈、个别交流,可以把握学生的评价,及时进行相关调整。(3)课程结束后,了解学生的学习程度和效果,总结经验教训,为下一轮教学打好基础。对一届学生而言,完成了本门课程的学习,无论学习程度如何,效果怎样,只能告一段落,对于“基础”课教师而言,上一轮教学的结束,标志下一轮教学的开始,每一轮教学都可以为后一轮教学积累经验,奠定基础。某一轮教学结束后,都有必要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倾听学生的评价、意见、要求,这十分有利于今后的“基础”课教学。
应以学生的评价作为衡量教学的基本尺度。“基础”课的教学效果如何,纵向衔接的结果如何,不是以教师的自我感觉为准,不是以教师采取何类形式为标志,而在于学生的实际接受程度如何,教学目标的实现程度如何,因此学生的认知和评价是衡量“基础”课教学状况的基本尺度。当然,学生的评价也不排除有错误,不排除有偏颇,仅仅凭偏激的观点得出的结论可能是错误的结论。我们这里所说的学生的评价,应当是多数人的评价,是去伪存真的客观评价,是经过分析归纳的有代表性的评价。
参考文献
[1]王鲁宁,关于大、中、小学德育衔接问题本质及规律的哲学探讨[J],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07(4)5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