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它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所蕴含的基本价值理念反映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追求和价值取向。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价值理念可以概括为:人本;民主;公正;开放;和谐。人本,即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基础,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领域具体表现为民主、公正、开放与和谐的价值理念。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价值理念 人本 民主 公正 开放 和谐
任何社会都有自己的核心价值体系。十七大报告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它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内容和最重要的部分,决定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性质和方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这四个方面的內容各具功能、各有侧重、相互联系、相互贯通,构成了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显然,这四个方面的内容中存在着把它们联系、贯通起来的基本价值理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所蕴含的基本价值理念反映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追求和价值取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价值理念到底指的是什么?研究者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龙兴海教授从其所有实现的目标角度提出,“党的十七大在党的基本路线中所确定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等目标规定,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蕴含的基本价值理念,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蕴含的基本目标”。[1] 焦国成教授从从中国传统文化的角度,把“人本、公忠、和谐”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价值理念。[2] 韩震教授则从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高度,把“民主自由;公平正义;人道和谐;开放进取”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价值理念。[3]
我认为,科学发展观是当今指导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性思想,以人为本是其核心。我们可以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角度,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价值理念概括为:人本;民主;公正;开放;和谐。人本,即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基础,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领域又具体表现为民主、公正、开放与和谐的价值理念。
人本,即以人为本。从价值观来看,以人为本的“本”是指事物的根本、本质、根据等,即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根本原则、出发点、落脚点、目的或评价的尺度、标准。以人为本尊重人的社会主体地位,维护和发展人的需要和利益。一方面,人是价值主体;另一方面,人又是实践主体,在实践活动中实现自身的发展。人既具有目的性价值,又具有手段性价值,是目的性价值和手段性价值的对立和统一。目的性价值是人的根本价值,手段性价值服务于目的性价值。当前,党中央所提出的“以人为本”,意味着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人,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都以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原则、出发点、目的或尺度和标准。也就是说,人是目的而不仅仅是手段,人民群众具有目的价值,而不仅仅是工具价值。以人为本就是要在社会现实生活和实践中,把关心人的生命和命运,满足人的需要和利益,维护人的权利,作为根本原则和基本标准;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最高行动准则和最重要价值标准。以人为本在价值观上所体现的是一种“以人民群众为本”的价值观,即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衡量社会进步的根本尺度,强调人民群众创造的社会价值归人民所有,人民群众所创造的成果为人民所享用,人是发展的目的,发展是为了人。所以,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一定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着眼于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着眼于满足人民生活环境,为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4] 以人为本的这些含义深深地渗透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中,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基础。
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从马克思创立唯物史观的过程来看,马克思是以人作为其理论的出发点。他在创立唯物史观时,丝毫也没有忽视人、漠视人,而是真正科学地面对人。他指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5],“全部历史是为了使‘人’成为感性意识的对象和使‘人作为人’的需要成为[自然的、感性的]需要而作准备的发展史。”[6] 因此,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在马克思那里不仅被确立为唯物史观的研究对象,而这个研究对象的研究成果即“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人类历史发展的科学),甚至被恩格斯当做唯物史观的同义语来使用。另外,从马克思主义的终极价值取向上来看,最终目标就是要追求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类彻底解放。无论是马克思的五种社会形态理论还是三种社会形态理论,其最终的设想就是实现共产主义,而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在马克思的构想中是一个自由人的联合体,“在这里,人不是在某一种规定性上再生产自己,而是生产出他的全面性。”[7] 共产主义就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人的)人的复归”[8] 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的终极关怀还是以人为本。由此可知,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之中就蕴含着以人为本的内涵,它是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应有之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之中。一个半世纪以来国际社会主义运动的实践经验反复证明,什么时候把社会主义建立在人民群众自觉参与、主动创造的基础之上,什么时候社会主义就顺利发展;什么时候把社会主义置于少数人美妙空洞的设计之中,社会主义就会遭受挫折。正是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之上,改革开放以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为动力、以人民群众的创造行为为主体,在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全体劳动者、建设者积极性主动性的基础上,推进了我国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和方向,是动员、激励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动力之源。它反映了我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共同愿望和普遍追求,既具体又实在,还鼓舞人心,它把国家的发展、民族的复兴与个人的幸福紧密结合,把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共同愿望紧密结合,因而具有强大的感召力、亲和力和凝聚力。正是由于这一共同理想的出发点和归宿就是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谋求人的幸福,因此,不同社会阶层、不同利益群体的人们,都能认同和接受它,并愿意为之奋斗。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在其内在本质和规律上就反映了以人为本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