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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于各个学生选择的实习单位参差不起,实习内容各异,学生之间的交流很少,或者说学生在实习归来时候,各自获得不同的实习感受,即使经过交流,也是获得一个一个不连续的社会片断,不能形成系统的感性认识。这也造成指导无法对学生进行统一辅导,往往是实习结束就万事大吉,不能形成后续的整理和总结,也无法和课堂知识进行有效结合。
三、我们在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当中的实践和探索
(一)校内实践基地建设方面
1、将校内的试验教学与日常教学工作联系起来,不要搞成两个独立的、相互脱节的两个部分。校内实践教学环节存在的问题,一是试验项目与教学环节脱钩;二是实验教学内容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实验课的开设学期以及课程内容与学生的发展阶段未能相符,导致试验课无法正常开展。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在进行教学改革与实践时,设置了大量的实务训练课程,结合理论课的讲授,在每学期期末或者每学期中间穿插这些实务训练课程,使学生学完一定的理论课后,配合这些课程再进行相关的实务训练。这样做一方面可以加强理论课的理解,另一方面培养了学生的动手能力。
2、加强对专业课老师实践能力的培养和对实践性人才培养目标的认识,并把培养教师的实践和实务能力与师资培养相结合,把其作为师资培养体系的一个部分。
我们认为,专业课老师要想很好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自身必须具有这方面的能力。法学是个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律的存在就是为了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因此,对法条的理解必须放在某个特定的社会背景下,才能评价其是好还是差。所以,法律学人一般都要求有一定的实践的经验,作为高校老师更要如此。我校由于年轻老师较多,有些老师毕业后基本没有在其他实务部门实践过,所以对法律的理解停留在书本上和法条上,所讲的课堂知识都未免生硬,更何况要他们教学生如何加强实务和实践能力。有些中年教师虽然大部分在律师事务所挂职,但由于课程太忙,基本没有精力从事其他业务,对当前的法学社会实践也渐显生疏。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有必要把加强教师本身的实践能力作为一个重要工作来抓。
因此,我们鼓励教师走向实务部门挂职锻炼,积累经验,提高素质,在社会中汲取更多营养,更好地上好课堂教学。与此同时,我们还建议我们的教师不仅要较好掌握专业课知识,更要具备较高的人生修养和道德水平,在教书的同时,不忘育人。要向学生讲授做人的道理,处世的学问,与人打交道的方法以及为社会和他人做贡献的情操,要教他们先做人,做事,再作学问。也就是说,我们的教师既要是一个专业实践能力的合格者,也必须是一个社会的合格公民和有着积极向上心态的乐观员工。只有具有健全的身心,再加上熟练的专业技能,才能在社会中逐步前进,最终走向成功。
(二)对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建议
1、选择校外实践基地要有针对性。我们认为,法学专业毕业生虽然应该在一个更广阔的范围内选择职业,但是在实践教学环节阶段,还是要有所取舍,不能太多,太广,应集中在个别行业或单位。这样一方面有利于管理,再一个有利于与课堂教学环节相衔接。一般来说,我们的校外实践基地一般选择基层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和企业的法律顾问处。
(1)选择基层人民法院实习实践。选择基层人民法院作为实习实践场所最为适宜,主要有以下理由:①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性质、种类最全面。②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最多。③基层人民法院涉及的法律法规最广泛。当然,我们不是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就不利于实习实践,不首选这些机关,是因为公安局的案件局限性大,基本上是与治安、刑事案件有关。而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多遇到的是自侦案件的侦查、批捕、代表国家提起公诉、法律监督等法律实务,在法律的适用上,以刑事法律为主,对民事案件涉及很少,因而,我们认为选择实习实践基地时,应首选基层人民法院为宜。
(2)选择律师事务所实习实践。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案件的种类多,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实践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经验,不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因此,除了选择基层人民法院外还可选择律师事务所作为实习实践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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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选择企业的法律顾问处实习实践。当前,由于法律传统职业所能接纳的毕业生数量有限,所能够接纳的实习学生也相对有限。所以,应鼓励法学专业毕业生到工商企业去实习和就业,各种企业和公司数量庞大,应该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法学专业毕业生的新的就业方向。在美国,在各种企业当中任职的法律类人才数量众多,有些大的企业集团甚至拥有几百人的法律顾问队伍。在各种工商企业的岗位中,法学类专业学生比较适合的岗位是企业的法律顾问室或法律顾问处,但也可以到其他的管理岗位。在这类单位进行实习或者教学的实践,应指导学生不仅学习运用法律知识,更需要学生在实践中充实管理知识,为以后能适应多方面的工作岗位进而逐步走上管理岗位打下基础。
2、充分利用实习实践基地为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实习实践目标。
为完成教学大纲中规定的实习实践目标,我们特别重视一下工作:(1)实习实践前充分动员,实习实践中巡回检查。(2)给学生列明在实习实践中要注意学习哪些方面的知识和经验。指导学生参加司法实践,增加动手操作能力。注重调研,写出调研报告。学生要利用实习实践单位充足的素材做好调研,汲取营养,准备实习实践后论文的撰写,增强研究能力,提高写作水平。(3)教育学生实习实践中注意学习社会知识和工作经验。第一,要”勤”。嘴勤要求多请示,腿勤手勤要多干活,要谦虚,放下架子,继续做”学生”,要善于学习实习实践单位好的思想,好的作风。第二,要”保密”。许多法律文书(如合议庭评议笔录、律师的取证)都是需要保密的材料,学生凡接触到这些需要保密的材料,一定要遵守保密纪律,切实做好保密工作。第三,不”表态”。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实习实践,熟悉业务,帮助工作,故此一般不要随意主动表态(不排除提出个别建议)。第四,要克服只顾自己学习,不顾实习实践工作的本末倒置的做法。第五,要填好实习实践鉴定表。实习实践结束时由所在单位鉴定盖章,回校后及时总结,交上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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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践课程管理和实践大纲的制定
1、制定明确的培养模式和目标。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构建以素质为基础,以知识为依托,以能力为中心的人才培养模式。法学专业是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法律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高等应用性法律人才。本专业学生应在具备法学基础理论和法律专业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基本技能,同时从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层面上使自己做人和做事的品格、修养和发展的身心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具有创新、创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全的体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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