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基于Yaron业绩评估框架,对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经营绩效进行了深入分析,调研结果显示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运行模式有效的扩大了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户的覆盖面,但同时自我持续性偏低,需要外部补贴资金的支持。而二元指标的相互作用也决定在这一小额信贷模式发展的早期,无法同时实现高覆盖面和高自我持续性,而是要寻求二者的均衡发展。
关键词:新型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绩效评估;可持续性
为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12月22日发布《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允许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这一新型金融机构。
长丰县是1965年由肥东、肥西、寿县、定远四县的边缘结合部划并而成,是安徽省合肥市辖县,地处江淮之间,县域面积1922平方公里,辖15个乡镇、1个省级开发区,耕地105万亩,人口7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9万人。1994年被列为国家级贫困县,2001年被确定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按照国家实行1196元新的扶贫标准,全县现有扶贫人口44962人。2007年长丰县被确定为全省贫困村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县,希望通过发挥农村资金互助社灵活方便、合作互助的特点,丰富农村金融市场,促进农村地区形成种类多样、覆盖全面的银行业金融服务体系,改进加强农村金融服务,使农民能够便捷有效的获得贷款,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长丰县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基本做法
(一)资本式入股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以资本入股吸收社员,社员都是本地农民。股权分为基础股、社员股和互助股。基础股又称股东股,起点50000元入股;社员股又称为普通股,起点100~300元入股,各社规定不一;互助股是已经入了基础股和社员股的农民另将闲散暂时不用的资金存入合作社的股份;入股年利息率按2.25%计算股金红利,并参与年终效益(盈利)分红。
(二)互助式合作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以“信用为本、中介互助”为宗旨,组织社员开展互助合作,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小额资金需求。合作社不以盈利为目的,借款投向主要是社员婚嫁、建房、子女入学、短期生产经营等方面,发放的借款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资金使用期在6个月的借款月利率为9.03‰,6个月以上的借款月利率为9.96‰,大大低于当地信用社贷款利率。社员工作
均为义务性质,不领取报酬,只按持有互助资金比例参与分红。
(三)民主化管理
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是农民自己的“小银行”。为切实加强“小银行”的管理,确保互助资金民主、规范运作,县扶贫办、财政局全面进行业务指导,各乡镇组织各试点村及时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5名公道公正、有责任心和管理能力的村民组成“资金管理筹备小组”,在此基础上,成立互助资金会理事会、监事会,负责召集村民参与制定互助资金管理制度和互助资金的审批、发放、回收、管理等日常事务。各试点村互助资金会按照全县的统一要求,制定了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了资金会组成人员的条件、产生、职责分工及改选办法,农户参与缴纳基准互助资金数额,申报审批发展项目的条件、程序和权限,贷款户的比例,公告公示办法等。
(四)安全化运作
在运作模式上,由县扶贫办、财政局与试点村和试点村所在乡镇签订《长丰县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使用管理协议书》,1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拨付,10万元以上的分批拨付,首次60%的前期资金拨付到各个资金会,其余40%资金在第一轮借款投放使用评估验收合格后拨付。本着自愿原则,加入互助资金组织的村民每户按100—500元(不计息)标准交纳基准互助金;采取村内互助(产业较大,可以跨村)、有借有还、周转使用、滚动发展的办法,对互助资金实行民主管理、共同参与、民主决策、公示公开、共同监督。农户借款程序按照农户申请→提供担保→互助资金会召开会议→规定借款额度、期限→明确借款占用费率→审核审批→公示→借款→跟踪服务。
县相关部门(县政府办、财政局、扶贫办)研究制定了《长丰县建立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试行)》、《长丰县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长丰县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管理小组工作管理制度》、《长丰县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全县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运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做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二、新型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绩效评价
目前,研究者对于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绩效的评价一直多有分歧,没有一个公认的评价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绩效的指标体系。主流的研究思路是,对照专项票据兑付考核相关指标,运用问卷调查、财务指标比较、经营机制和产权效率分析等方式进行考核式分析和评价。从实际分析效果看,这类分析方式往往面面俱到,但指标间的关联分析少,并且对于新型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受限于数据的可得性,无法准确判断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整体绩效和可持续发展状况。
1992年,世界银行专家Yaron提出了一套对农村金融机构进行评估的分析框架,被学术界广泛接受。该分析框架的理论假定是,农村金融机构可以以有效的方式为目标客户群提供广泛的金融服务,有助于增加农村居民的收入,减少农村地区的贫困,从而实现所期望的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目标。该评估框架包括两个指标,一是可持续性,二是覆盖面。在可持续性方面,该框架最大的优点就是考虑了补贴因素,并且提出了具体的衡量标准,即补贴依赖指数SDI。农村金融机构不同于其他金融机构,补贴对其自我持续性有极大的影响。如果补贴多了,其经营效益就会很好,但是如果补贴减少或终止,运营结果就会大打折扣,有的甚至无法继续运营。因此,Yaron在衡量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性时,专门引入补贴这一因素,考察农村金融机构对补贴的依赖程度。在覆盖面上,该理论着重从目标客户的角度评价农村金融机构的客户覆盖面和所提供服务的质量,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市场渗透、相对收入水平和服务质量。市场渗透主要是从存贷款数额和营业所及员工的数量上考察,相对收入水平主要是为了考察机构对各类收入水平的客户的覆盖率,服务质量主要从交易费用以及服务的灵活性等方面出发。
一、自我持续性评价
(一)补贴依赖指数(SDI)指标
本文计算补贴依赖指数时采用Yaron(1992)的模型,衡量的是农金机构在其持续经营中对补助金依赖的程度,主要用来计算农金机构为保证其收益与资本的机会成本相等时所需要的补助金程度。可理解为去除补贴后金融机构需要提高的利率水平以维持其财务可持续发展。补贴依赖指数的最小值是-l,但没有最大值界限(Benjamin,1994)。补贴依赖指数为零,表示该机构己经实现完全的持续性;补贴依赖指数为1,表示普遍将平均贷款利率增加一倍才可以取消补贴;补贴依赖指数为负数,表示该机构已经实现完全的可持续性,该负值是指其年度利润超过该年度所接受的各种形式的补贴部分。这类机构可以降低其平均贷款利率,取消所有的补贴,并仍能保持可持续性。根据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情况实际情况作了如下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