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根据在工程图学课程的教学实践和使用查阅GB/T 17451-1998《技术制图 图样画法 视图》及GB/T 4458.6-2002《机械制图 图样画法 视图》中发现的视图名称交叉错乱、概念模糊等问题,运用逻辑划分原理,指出了问题的症结所在。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符合逻辑学的视图分类方法,使得各类视图之间的关系更清晰、更科学,以期标准制定部门修订标准时予以参考。
关 键 词:工程图学; 视图的分类; 逻辑学; 制图国家标准
《机械制图国家标准》是设计绘图和制图教学的根本依据,应具有权威性和指导性。GB/T 4458.1-2002 《机械制图 图样画法 视图 》是机械制图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机件的视图表达方法,是现行的最新标准[1],它是在GB/T 17451-1998《技术制图 图样画法 视图》[2]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形成的。笔者在教学过程中使用这两项标准时,发现该部分内容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视图分类中视图名称存在交叉现象,缺乏逻辑性和严密性。关于视图名称及分类有很多学者都发表了各自的见解,至今还没有达成共识,因此需要寻求一种科学合理的定义和分类方法[3]。
本文运用逻辑学原理剖析了出现这种交叉错乱现象的原因,并提出了独特的视图分类方法,以便与各位专家学者及同仁商榷。
教学中发现的问题
如图1、图2所示为端盖零件图的两种表达方案,这是在很多制图教材和习题集中出现的典型零件图。笔者在讲解该零件图的表达方案时发现了问题,产生一疑问:该端盖用了什么表达方法? 其中图1(a)明显是主视图,采用全剖表达,这个毫无疑义。那么,图1(b)是什么视图呢?是称作左视图还是局部视图呢?如果称作左视图的话,而图2(b)肯定是左视图,这就产生了矛盾,同一个名称却对应两种不同的表达方法,显然不行。那么只能将图1(b)称作局部视图。国家标准中局部视图的定义是:将物体的某一部分向基本投影面投射所得的视图。图1(b)符合局部视图的定义。但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很多教师和学者都一致认为应该将此图称为左视图,而不是局部视图。他们认为,只有当机件的某一部分形状没有表达清楚但又没有必要画出完整的基本视图时,才采用局部视图来表达。而图1(b)显然不是为了强调某一部分,只是由于图幅的限制,采用了省略画法。从该端盖零件图的表达初衷来看,他们的观点是有道理的。
对此问题笔者却持有不同的看法。笔者认为,从国家标准中关于“局部视图”的定义来讲,图1(b)完全符合局部视图的定义,因此把它称为局部视图也是无可非议的。这样就产生了疑惑:图1(b)究竟该如何命名?
制图国家标准中存在的问题
其实,上述视图名称不明确的现象不仅是在制图教师和学者当中普遍存在,在标准当中也存在该问题。以下摘录“GB/T 17451-1998 《技术制图 图样画法 视图》”的部分相关内容参数[2]: 视图 视图通常有基本视图、向视图、局部视图和斜视图。
6.1 基本视图
基本视图是物体向基本投影面投射所得的视图。 向视图 向视图是可自由配置的视图。 局部视图 局部视图是将物体的某一部分向基本投影面投射所得的视图。 局部视图可按基本视图的配置形式配置(图3的俯视图);也可按向视图的配置形式配置(图4)。
从上述“GB/T 17451”中几条关于视图的分类及各视图的定义来看,就明显存在逻辑问题。
从第6条规定可知,基本视图、向视图、局部视图和斜视图是同属于“视图”这个“属概念”的“种概念” ,而根据概念划分的逻辑原则,划分后的子项的外延不相容。因此,从形式逻辑上来说,一个视图如果称为基本视图,就不可能再称为局部视图,反之亦成立。而从第6.3.1条规定来看,基本视图和向视图又可以作为局部视图的一种配置方式。而且,从国标中所附图例可以看出,图例3中的局部视图,同时是俯视图;图例4中,既是向视图,亦是局部视图。这样就出现了视图名称之间交叉混乱,没有条理性,不够顺畅,也增加了教学的难度。笔者在教授此部分的内容时,明显感到讲解不清,逻辑错乱,理不清头绪,同样学生在学习该章节时也遇到同样问题。
原因分析
其实,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正是因为国家标准中这部分的内容还不够完善,有些概念的涵义还不是很明确,类别的划分还缺乏逻辑性。根据逻辑学原理,划分是把一个属概念分为它的各个种概念,以明确概念外延的一种思维方法。正确的划分必须按照同一标准进行,划分出来的子项的外延必须是不相容的,而且划分的层次要清楚。否则就要犯混淆标准的错误[4]。国家标准将视图分为基本视图、向视图、局部视图和斜视图。这就没有按同一标准来划分,实际采用了三个划分标准。“基本视图”和“斜视图”是按“基本投射面是什么”来划分的,而“基本视图”和“局部视图”是以“被表达物体的范围是多少”为划分标准的,而“基本视图”和“向视图”则是以“视图的配置方式”为标准来划分的。这样划分就犯了混淆标准的错误,难免会出现上述名称混乱、概念不清的现象。
对国标的修改建议
针对国标中视图的名称及分类,很多学者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各自的修订意见,他们的解释与提法都各有其道理,都有其合理性和科学性。同时GB/T 4458.6-2002对各种视图的定义及归类基本上是合理的,毕竟历经了几十年的实践检验,在促进科学发展和经济腾飞中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笔者在经研究后,在现有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提出以下修改建议。
文献[3]认为视图只有两类即基本视图和斜视图,文献[4]提出“基本视图与向视图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图” 。笔者赞同他们的部分观点,同时提出一个新的视图分类方法。
遵循逻辑划分原理,同时在现有标准基础之上,笔者认为视图可分为基本视图和斜视图两大类。基本视图是将物体向六个基本投影面投射所得的视图。斜视图是将物体向不平行于基本投影面的平面投射所得到的视图。这样划分的标准是物体的投射面。这样划分去掉了旧标准中的向视图和局部视图。向视图其实在旧标准中就是不按投影关系配置或加了标注的基本视图,在本质上就是基本视图的一种配置方式,在新标准中将它单独列为一类与“基本视图”并列,不太合理。局部视图从本质上说也是基本视图的一种,基本视图可以取物体的全部进行表达,也可以取物体的局部进行表达。这样分析之后,各视图之间的关系就大致理清了,即将视图分为基本视图和斜视图。对于基本视图和斜视图,都可以采用两种方式进行配置:按投影关系配置和不按投影关系配置。基本视图和斜视图都可以既表达物体的全部形状,也可以表达物体的局部形状。比如,图1中(b)就可以称之为左视图,由于图幅受限只取了大半部分进行表达。图5中(b)是左视图,因为是对称机件,所以采用对称画法,可以只表达一半。这样划分后,各视图之间的关系就很清晰,视图名称交叉的存在也就符合逻辑了,也就是说,某个视图既可以是基本视图,也可以是局部视图;既可以是斜视图,也可以是局部视图。新的分类法如图6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