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措施与中亚各国联手打击恐怖势力,并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加强与中国和中亚各国的反恐合作。上海合作组织六国元首签署《上海公约》,强调在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的斗争中进行有效的合作。同时俄罗斯意识到国际联合打击跨国犯罪的紧迫性和广阔合作前景,加强与欧盟的联系,作为伙伴关系共同打击国际恐怖主义跨国犯罪。积极加入国际反恐公约和宣言,为消除国际恐怖活动寻求国家间各层次的相互合作。俄罗斯着重加强与独联体国家的反恐情报合作,1999年6月,在明斯克签订了独联体成员国反恐怖主义合作条约,并在2001年确认了相关纲领,各情报机关开展着协调行动,独联体国家反恐怖重心建立并开始工作。
面对国际恐怖活动热点逐步向俄罗斯与中亚地区转移,俄加强与该地区反恐合作,表示愿意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在制止恐怖组织活动方面进行具体合作中国、印度、美国等大国均表示愿意在这方面进行协作。20世纪90年代国际反恐合作开始由以往的情报交流向技术与军事合作发展。俄与西方国家代表在莫斯科提出系列反恐合作建议。1992年4月,俄罗斯、白俄罗斯及东西欧22 国情报机构代表在索非亚召开会议讨论各国反恐情报合作与交流。1998年10月,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由俄罗斯起草的反恐怖主义决议案,坚决谴责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并呼吁所有国家全面履行一系列反恐怖公约。要求各国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通过双边与多边合作来防止和打击恐怖主义活动,对所有策划、资助或从事恐怖活动的人不予庇护,确保将他们逮捕、起诉或引渡,以及开展司法合作和情报交流等。
三、美俄两国反恐情报工作对我国反恐情报工作的启示
(一)完善反恐情报立法
通过美俄两国反恐情报立法情况的分析比较不难看出,这些法律为防范、打击恐怖活动,加强情报交流,采取多种情报手段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有法律作为依托,能够更好的开展情报工作。
在当前国际国内反恐斗争新形势下,虽然我国对暴力恐怖犯罪做出了一些规定,但仍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特别是反恐情报方面的立法,这就需要我们加强总体研究,尽快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反恐情报法律法规。吸收借鉴国外反恐情报立法的经验,从我国的现实反恐情况、反恐斗争出发,并与我国现行的相关反恐法律衔接。不仅要加大打击力度,还要进一步确定情报的地位,明确反恐情报的预警性。逐步优化,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和完善的情报战略。使得我们在进行反恐情报工作是有法可依。
(二)加强国际反恐情报合作
随着恐怖主义国际化进程的不断深入,防范与打击已经不能只靠一个国家的力量来完成了,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美俄认识到了这一点,所以充分的进行双边、多边合作,签订反恐合作协议,实现情报的多元化与情报的交流共享,使反恐情报信息发挥最大的效用,达到预防、打击恐怖主义犯罪的目的。因此,我国为了预防恐怖主义犯罪,如“东突”势力,单靠自己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充分利用国际力量,重点加强与美国、俄罗斯、巴基斯坦等国以及中亚、南亚等周边国家在反恐情报、查证线索、调查恐怖组织资金来源等方面进行交流合作。利用上海合作组织进行有目的的多边反恐合作,建立反恐情报共享平台,广泛收集各国的情报信息。
(三)健全国内反恐情报机构
参考美俄的做法,我国应当建立专门的反恐情报中心,将工作重点放在情报的汇总、研判和分析上来,力求将恐怖活动扼杀在萌芽之中。在我国,通过解放军的情报侦察部门,边防部队的情报部门以及公安机关都可以收集相关的反恐情报,如何协调三者的反恐情报工作,同时为了防止出现美国”9·11”之前情报收集各自为政,各情报部门之间缺乏交流,致使情报得不到有效利用的情况,我们应该将反恐情报部门进行整合,加强之间的情报交换与通报。加强情报部门的分析预测能力,选拔优秀人才,培训相关技能,提高人力收集情报的能力,打击恐怖主义集团。
参考文献:
[1]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反恐怖研究中心.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反恐怖政策与措施[M].时事出版社.2002.
[2]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反恐怖研究中心.各国及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法规选编 [M]. 时事出版社.2002.
[3]王渤. 俄罗斯国家反恐战略的经验教训与我国国家反恐体系的完善[J].法学杂志.2004(25).
[4]张杰. 俄罗斯的恐怖主义犯罪及反恐措施[J].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2004(1).
[5]戴艳梅.美国反恐情报战略的演化与生成[J].情报探索.2008(1).
[6]余凌云 洪延青.公安反恐情报机构建设初探[J]. 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2005(2).
[7]戴艳梅.美国反恐情报工作改革及其启示[J]. 武警学院学报.20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