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校园伤害事故频繁发生。根据团中央、教育部主办的“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对北京等10个省市进行的关于中小学生安全问题的调查显示,有51.44%家长担心孩子在学校受到伤害。另据调查显示,在所发生的各类校园伤害中,有80%是可以通过教育、干预和加强管理来提前采取措施避免的。
一、中学生校园伤害概念界定
中学生校园伤害是指7-9年级学生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遭受的身体伤害、精神伤害以及死亡事故。
二、中学生校园伤害主要成因
(一)社会环境因素
校园是社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不可能脱离于社会。单调闭锁的中学校园生活,紧张枯燥的学习压力,会使很多学生渴望了解和接触社会。而现实社会中金钱第一、不劳而获、享受主义等观念以及网吧、娱乐厅等低俗文化娱乐场所影响,使得思想尚未成熟、辨别能力较差的中学生极易接受和效仿,致使他们的心灵与认知等方面受到污染和腐蚀,每当他们的需要得不到满足或是权益受到侵害时,就会以不合常规的手段去谋求发展的需要,如拉帮结伙、打架斗殴、涉身暴力、情色等,为激情伤害他人埋下伏笔。
此外,随着人们的社会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更加复杂多样,使得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危险源大大增加,各种隐形“杀手”常常对校园中的学生造成无形的威胁。一些社会上的不法分子针对学校学生年龄较小,社会经验不足,自卫能力差的情况,把单纯幼稚的学生作为侵害的对象,伺机对他们的人身和财产进行侵害,甚至酿成血案。例如今年3月23日至4月30日,全国就发生5期不法分子在校园门口或在校园内伤害学生案件,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
(二)学生自身因素
处于青春期阶段的中学生,自尊心强,凡事争强好胜,生理“早熟”而心理“晚熟”,缺乏一定的安全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在处理人际关系矛盾时,受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辨别是非的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的局限,他们往往采取简单甚至极端的做法,从而酿成伤害事故。
一些学生因自身素质的限制,不遵守校规校纪,不听从老师的管教,擅自从事各种危险活动,例如私自离校下河洗澡被淹;私带危险品以及凶器进入校园等,致他人和自己受到伤害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三)学校因素
1.管理粗放,心存侥幸。近年来,有些学校虽然对校园伤害问题提高了认识,但具体管理工作没有抓严抓实,缺乏完善的规章制度、教育措施和应对预案,侥幸心理严重,认为不出大事就没 “事”,导致校园伤害事故不断发生。
2. 观念落后,认识模糊。受应试教育的影响,不少学校只追求升学率,没有开设或开齐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等课程,造成学生健康心理缺损,不能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
3.对策消极,以“静”制“动”。有的学校为避免发生事故,不积极从源头上入手对学生尽到教育、管理、保护的义务,而是对学生采取“一动不如一静”的消极对策,如不再组织春游、参观等校外活动;一些稍有危险的体育活动和实验也被取消;严格限制学生在校时间,一放学就把学生轰走;甚至不允许学生在课间互相追逐打闹等,无形中抑制了对学生独立意识、劳动意识、冒险意识、自然情趣甚至是生存能力的培养。活动的减少虽然减少了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的机率,但也使学生的运动机能、独立能力、风险意识大为降低,成为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一个诱因。
4. 监督不严,保护不力。有的学校对学生的安全保卫工作缺乏有力的监督保护措施,如在学生上学、放学、上课、下课、课外文体活动、集会、勤工俭学劳动等人员密集的场合中,由于学校老师组织管理、监督保护等措施不力,致使本来可能避免的校园伤害案件也不断发生。
5. 素质低下,知法违法。个别教师职业道德素质低下,责任心不强,未尽到对学生的保护责任,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甚至违规违法侵害学生人身权利,也成为校园伤害发生的重要原因。
(四)家庭因素
家庭教育功能缺失。现代社会紧张忙碌的生活节奏,很多学生家长将对子女的教育过分依赖于学校,只关注子女的学业成绩,不关心子女的思想动态,重智轻德。此外,不少家长本身的思想文化素质较低下,缺乏了解孩子、协调与孩子间的关系、评价孩子、保护孩子的能力,且教育孩子的方法简单,方式粗暴等,种种因素导致学生在家庭教育功能缺失,从而为伤害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三、中学生校园伤害有效干预策略
(一)净化学生成长的社会环境
学生没有良好的成长环境,庸俗、低级的东西就会乘机占据他们的心灵。干预校园伤害,是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共同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将青少年学生的活动场所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投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政策,增加投入;要加强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教育基地”等设施以及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阵地的建设,积极营造适合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让健康多彩的生活占领学生的课外生活,满足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的需求。同时要加大对出版刊物、文化艺术、网络影视、网吧以及娱乐场所等管理与整治,坚决打击和取缔各类针对未成年学生的非法经营活动及场所,严防暴力、色情、赌博、恐怖等内容的音像制品、网络信息和报刊杂志毒害未成年学生。净化学生成长环境,让不良影响和不安全因素远离未成年学生,从客观上防止不良风气对青少年的侵袭。
(二)履行责任,重事先干预,轻事后应付
1.依法治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增强校园伤害意识。以法治校是现代教育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教育发展的重要保障。学校要将预防和控制校园伤害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切实可行的校园伤害干预措施以及各种应急预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切实履行相应的管理责任;要定期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要加大学校值班、值宿、安全保卫工作力度,时刻保持对校园内的人和环境的警觉;严格控制校外人员的进入,尤其要严格防止可疑人员进入校园;要与当地公安、城管、文化等部门,以及社区、街道等基层组织建立共同参与的综合防治体系,加强校园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确保学校周边环境文明、健康、安全,有效杜绝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
2.依法施教,积极履行育人职责。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教师法制教育,组织教师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依法施教。同时,要利用多种途径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完善教师人格,引导教师以人为本,在关心、爱护、尊重、信任、宽容学生的前提下严格要求学生、平等对待学生,不厚此薄彼,亲疏远近,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用实际行动和教师的人格魅力潜移默化地影响、感染和引导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