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无为”、“因”是中国哲学史上的两个重要概念,儒道等各家都有论述。《淮南子》作为新道家代表作之一,关于无为和因的思想集中体现了道家的独特风格和主旨思想。“因论”是《淮南子》无为这一主旨思想的基本内容之一,是汉初“无为而治”的政治纲领的理论根据。以“无为”而“守因”,以“因循”保“民性”,这是《淮南子》全书的一条思想主线,无为和因论的思想是《淮南子》书中的两条思想红线。
关键词: 《淮南子》 无为 因论
关于“无为”和“因”的思想,中国哲学史上各家都有论述,是中国哲学的基本范畴之一。《慎子·因循》说:“天道因则大,化则细。因也者,因人之情也。” 这句话在我们现代生活中一直有着重要意义。《吕氏春秋·贵因》说:“三代所宝莫如因,因则无敌。” 《论语·子张》中有:“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 可见,“因”的思想是儒道法各家所共有的。“因”在《淮南子》一书中也出现多次,是《淮南子》中的重要概念和基本观念。《泰族训》中的“故因则大,化则细矣”,与《慎子》中的论述相近,是继承《慎子》因论思想的。仔细研究《淮南子》原文,就会发现,有很多值得探讨的话题。
一、“无为”与“因论”思想的基本内涵
“无为”是道家哲学著作中的一个重要思想概念,从先秦老庄到新道家都始终贯穿这一主旨思想。老子关于无为的思想,其形而上的解释是“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其形而下的解释是“为不为则无不治”。而《淮南子》的无为观点比较明确,将无为论运用于宇宙、人生、政治等多个领域。《修务训》云:“吾所谓无为者,私志不入于公道,嗜欲不枉正术,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功。”(《淮南子·修务训》)认为“无为”不是无所事事,不作为,而是顺应客观规律和自然过程去为,“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功”正是对自然规律必然性的强调与肯定。
《淮南子》中的无为,主要是指顺其自然、适时而变。 《原道训》云 :“无为为之而合于道,无为言之而通乎德。”容纳万物,不能强求它们一致,不能加以干涉,也就是“无为而治”。无为需要符合道的法则,要与德相通;要顺其自然,遵循事物发展的规律而作为。无为的效果是要达到对人和万物的德化作用。正如《诠言训》所言:“人有穷,而道无不通,与道争则凶。” 一定的时代必然有一定的思想与之相适应,时代的发展决定思想的进步,圣人和君王在具体的处事方法上应与时俱变,适时而行。《齐俗训》在谈到古代的礼仪制度时,说到:“皆圣人之所以应时耦变,见形而施宜者也。”“是故世异则事变,时移则俗易。故圣人论世而立法,随时而举事。”圣人君王都应学会审时度势。《氾论》也详细论述了无为思想:“常故不可循,器械不可因也,则先王之法度有移易者矣。”“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政教有经而令行为上,苟利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
“因”有自然而然、原因、依从、遵循、适应等多种意思。在《淮南子》中主要是当作“遵循”、“适应”的意思来解释和使用,主要在于说明客观事物的本然性和客观规律的必然性,从而主张遵循自然、顺从事物发展规律,反对人对事物的任意妄为。在自然领域,道家崇尚自然,遵循无为之道。天道领域的“因”是人道领域之因的形上前提,是政治和生活领域的法则和准绳。由形而上的天道法则引申到人事之伦理常情和处事原则,体现了“因”的地位。 “上因天时,下尽地力。”(《淮南子·要略》)强调天道运行的客观规律性,由于天人感应,人只有认识天道运行规律,才能在人事活动中取得成功,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在生活领域,《淮南子·原道训》说:“是故禹之决渎也,因水以为师;神农之播谷也,因苗以为教。”夏禹了解水的往下流的特性,从而遵循水的运动规律来治理洪水;神农根据庄稼的自然生长情况来种植作物。这都是尊重客观规律,因地制宜的成功事例。在政治领域,《淮南子·原道训》说:“故任一人之能,不足以治三亩之宅也;修道理之数,因天地之自然,则六合不足均也。”仅凭一个人的能耐,不能够治理好三亩的大宅;遵循道的规律,顺应自然的法则,那么整个天下就能治理好。《淮南子·主述训》说:“君人者不下庙堂之上,而知四海之外者,因物以识物,因人以知人也。”君主可以通过了解身边事物的规律来推之远处事物的发展态势。只有遵循规律才能认识它、运用它。
二、“无为”乃“贵因”之因
道是无所不为的,道的法则适用于宇宙、人事各个领域。大道的法则就是遵循事物本然之性、任其自己发展。“因”是道的要求,是道在人事领域发挥作用的体现。简要地说,内在原因就是“守其性”;外在原因就是“无不为”。所谓“守其性”即遵守事物本性,这是道家的宗旨;“至无为”是达到无为的境界,之所以重视“因”即事物客观规律性,是为无为论提供可能性根据。
内在原因是为了“守其性”。无论是道家还是新道家,都强调个人道德修养,尤其是君王对人民的德化作用。个人修养的方法就是守其性,目标则是成圣成贤。人的生命和精神只有不为物所扰,不为情所伤,保守住自身的天性,才能达到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只有因物之性、因人之性,顺从规律,才能减少人为因素和主观行为,实现无为之道。《 淮南子·原道训》说:“故天下之事不可为也,因其自然而推之;万物之变不可究也,秉其要归之趣。”之所以“贵因”,是为了 “存其性”,保持人的天性及万物的物性。天下的事不能违背自然规律,只能顺应自然规律去推求;万物的变化不能一一探究清楚,掌握了它们的规律就能取得成功。
外在原因是为了“无不为”。在新道家哲学思想中,贵因论是无为论的基础和前提,强调“因”、“循”、“顺”、“依”就是为了在人事上遵循规律而行,实施无为之道,达到无不为的效果。无为乃天之道,有为乃人之道。社会发展到今天,有为是不可避免的处事方式和原则,儒家伦理思想的影响及社会文明的发展,都逼迫着人走向有为、智巧、欲望之渊。人之性原本是纯朴的赤子状态,无知无欲,清净无为。要达到“无不为”就得回归本然之性,“因”人之性。《 淮南子·原道训》说:“所谓无为者,不先物为也;所谓无不为者,因物之所为。所谓无治者,不易自然也,所谓无不治者,因物之相然也。”“无为”是不超越事物的进程人为地去做,“无治”是不改变事物的自然属性去治理。只有遵循事物发展规律和法则,才能达到“无不为”和“无不治”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