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世纪的西欧,封君封臣制一般与封土制紧密结合在一起。这种结合,是封君封臣制度形成的关键。封君在向封臣赐地并赋予其一定义务的同时,也将土地上的统治权一并下放给了封臣,它使土地所有权和政治统治权浑然一体,构成西欧社会的领主权。在西欧封建社会国家行政管理体系极不完善的情况下,封君封臣制不失为一种有效的管理办法。封君封臣所奉行的一整套道德规范和培养后代的制度,构成了“骑士制度”的主要内容。但在封君封臣制下,君主的权威不是绝对和唯一的,各级大小贵族在各自的领地内行使独立的权威,国家也没有统一的公法体系和司法执行主体,这就易于导致国家政治版图的分裂,带来中央权力的削弱、地方权力的强大和“封建无政府”状态。
由此来看,实际上,国王的权力已经被大大的削弱了,他不但不能够自己行使一些权力,而且他的行为已经受到了地方贵族的制约。国王的权力来自于那些忠诚的地方贵族,只要那些贵族忠诚于他,那么国王在名义上还是有权力的,但这种国王“声称”拥有的权力通常比他实际拥有的的权力更大,他的这种王权是完全没保障的,只有依赖于地方贵族和主教的支持。一个国王,其政府的代言人,本质上就是他的朋友和信得过的武士。
在中世纪发展过程中,国王与地方的关系始终保持这种关系,直到后来的一些制度,如贵族君主制,它是在军事民主制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君主制,也是国王依靠贵族进行统治,在中央,国王施政需召开贵族会议协商,地方治理则需要贵族的合作,到后来,由于自由农的大量消失,贵族割据自重和教会的疏远,国会的公共权力严重削弱,从而形成了多元化的社会权力格局,贵族君主制于是开始向封建君主制转化,西欧封建社会政治格局逐渐成型。
这种欧洲类型的封建主义与东方,尤其是中国的封建体制相比较的话,是落后、幼稚、不发达和不精致的。第一,欧洲的封建社会是分裂并且地方割据的,长期以来没有强有力的、能完全代表国家主权和公共利益的中央政府;第二,欧洲的封建制度在结构上显得粗糙,因为它实际上只是一种领主和附庸间的私人关系,难以体现作为政治核心所必须具有的中央权威;第三,欧洲中古社会长期以来是武人执政,知识分子被排斥在政治的核心之外,其中许多人不为政权服务,反而是在教会的体系中工作;第四,在欧洲封建制度下,物质资源没有归属于政权的核心,而是被大小领主私下瓜分,导致国家根本没有力量来建立必须的机构,也无能力来充分履行它的公共职能;第五,欧洲的封建制度不具备常备军,不具备数量充分的官僚,因此往往是因人而治,无法实现制度上的政治保障;第六,中世纪的欧洲缺乏文化上的凝聚力,各种机构如教会、王权、贵族和城市都各自为政,互相争斗,缺乏统一的、可以聚合民众的政治核心。这样,这种较为原始、粗糙的封建体制无法保证生产力、生产关系的长足进步,以致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欧洲实际上落后于东方。
在宗教思想方面,罗马天主教会对西欧封建社会产生了举足轻重的影响。实际上,罗马天主教是西欧封建社会的精神支柱,它把四分五裂的西欧世界联合为一个庞大的政治体系,并给封建制度带上一个神圣的光环;同时它也按照封建制度建立了自己的教阶制和教皇国,罗马天主教会不仅是西欧最大的封建主,还是政治和精神统治的核心,在西欧封建社会占有万流归宗的特殊地位,对中世纪西欧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关系以及民众生活习俗等各个领域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中世纪的西欧封建社会就是天主教社会。正如恩格斯说的那样:“对于一种征服罗马帝国、统治文明人类的绝大多数达一千八百年之久的宗教,简单地说它是骗子手凑集而成的无稽之谈,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应该研究“在基督教中形成了一种体系的那些观念和思想,是从哪里来的,而且是怎样取得世界统治地位的”。所以说,要了解中世纪西欧封建社会,必须首先了解天主教。在经济方面,天主教按封建和等级制原则建立教会和教阶体制,并给封建制度涂上一层神圣的灵光,把世俗的封建制度神圣化,教会既是封建主,又是封建制度的精神支柱。作为封建主,教会在西欧占有1/3的大地产,是最大的封建领主。它和世俗封建主一样,在其领地上组建庄园,剥削农民,征收什一税,兜售赎罪券,出卖各种“圣物”,搜刮民脂民膏。而在政治方面,中世纪西欧的封建王权,难以做到东方君主的绝对专制,他们的权力限于基督教会。中世纪的西欧,基督教会走过初期发展的坎坷,迎来了它的鼎盛时期,下至贩夫走卒,上至王公贵族,无不是虔诚的基督徒——当然也包括国王。对一个基督徒来说,他的宗教是与政治社会分离且超越政治社会的,他的最崇高的忠诚心是属于基督的而不是属于凯撒,这一条也同样适用于作为基督徒的国王们。虽然“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王权与教权分属不同的领域,但教权对王权的承认,则是王权政治合法性的重要依据,这使得教权在无形之中获得了高于王权的地位。教会除了在经济上、政治上占统治地位,在思想领域也占居统治地位,文化教育渗透着神学思想,正如恩格斯所说,中世纪“它从没落了的古代世界承受下来的唯一事物就是基督教和一些残破不全而且失掉文明的城市。其结果正如一切原始发展阶段中的情形一样,僧侣们获得了知识教育的垄断地位,因而教育本身也渗透了神学的性质”。
但是,天主教会作为古典文化的保有者和传播者,也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蛮族只是用政治和军事力量征服并统治罗马帝国,此外所有其他事务如知识文化、道德权威、生产组织、社会秩序等等,都由教会负责。当时西欧各国的人们把主教而不是把蛮族国王视为社会领袖。在动乱、无秩序的“黑暗”时期,基督教的神圣教律和宗教仪式是约束民众,稳定社会并使之秩序化的重要力量。一般教会层级节制的纪律及无上的权威,似乎与君主专政有种精神的相关性,或许主教与执事间完美的编制,还可以成为一种使帝国安定,统一,有规律的工具。教会在将触手伸向社会的各个阶层之时,也为王权的稳固统治铺平了道路。在这个时期,正如史学家克里斯托弗·道森所言“宗教仪式的神圣秩序仍然保存了它的纯洁性,而且在这个神圣秩序里,整个基督教世界:罗马、拜占廷和蛮族,找到了一个内在的统一原则。而且宗教仪式不只是对宗教统一体的约束,它也是使外邦人和蛮族的思想与新的人生观和历史观保持一致的途径。”这样,基督教通过它的一系列宗教礼拜秩序,赋予全体教民一种新思想和一种新的生活原则,把不同的民族、不同的阶层和各种不同的社会力量融合成为一个整体。
综上所述,西欧封建社会的形成并不是某个单纯的因素所决定的,而是由经济、政治和宗教思想等多重因素共同决定的,这些因素不仅奠定了西欧封建社会的根基,也为后世西方世界格局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