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察奸术。由于君臣利异,为了达到个人的目的,私利之心会使臣下使用种种奸术蒙蔽君主。君主要想控制与自己不同利的臣下就应该知道臣下可能运用什么样的手段对付自己,然后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备。为了防止君主受蒙蔽,韩非提醒君主要防备臣下的奸邪之事,主要讲到了六微和八奸。“六微:一曰权借在下,二曰利异外借,三曰托于似类,四曰利害有反,五曰参疑内争,六曰敌国废置。此六者,主之所查也。”[16]有六种微妙的情况:一是君权被臣下盗用;二是君臣利益不同,臣下借助外援谋取私利;三是奸臣假借类似情况欺骗君主;四是利害关系相反,奸臣危害他人谋取私利;五是不同等级名分的人相互越位,争权夺利;六是按照敌国的意图任免大臣。这六种情况,是君主应予以明察的。“八奸”之术便是:“同床”、“在旁”、“父兄”、“养殃”、“民萌”、“流行”、“威强”、“四方”。就是说,臣子们会利用君王的夫人、爱妃在其安逸快乐之时提出要求,或靠左右近臣察颜观色,或对民众施小惠加以笼络,或结交外部势力以自重。韩非告知了君主关于一些奸邪行为,如果君主身边出现这些情况,就能判断出臣子行为是否奸邪,韩非对君主关于六微、八奸的提醒亦起到了察奸的作用。[17]
第四,禁奸术。韩非指出治理得最好的国家,都善于把禁止奸邪作为急务,因为禁止奸邪的法律是和人情息息相通,和政理紧密相关的。“是故夫至治之国,善以止奸为务。是何也?其法通乎人情,关乎治理也。”[18]怎样禁奸呢?韩非在《说疑》中指明:“是故禁奸之法,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即禁止奸邪的办法,首要的是禁止奸邪的思想,其次是禁止奸邪的言论,再次是禁止奸邪的行为。在韩非看来,奸邪的思想和言论无非是在《五蠢》、《显学》等篇中多次说到的儒家、墨家等。韩非说:“世之显学,儒、墨也。……无参验而必之者,愚也;弗必而据之者,诬也。故明据先王,必定尧、舜者,非愚则诬也。愚诬之学,杂反之行,明主弗受也。”[19]世上最出名的学派是儒家和墨家。……不对事实加以检验就对事物作出判断,那就是愚昧;不能正确判断就引为根据,那就是欺骗。所以,公开宣称依据先王之道,武断地肯定尧舜的一切,不是愚蠢就是欺骗。对于这种愚昧欺骗的学说,杂乱矛盾的行为,明君是不能接受的。韩非说:“其位至而任大者,在三节持之:曰质,曰镇,曰固。亲戚妻子,质也;爵禄厚而必,镇也;参伍贵帑,固也。贤者止于质,贪饕化于镇,奸邪穷于固。忍不制则下上,小不除则大诛,而名实当则径之。生害事,死伤名,则行饮食;不然,而与其仇;此之谓除阴奸也。”[20]对于职位很高并担任重大职务的人,要用三种不同办法来加以控制:一是质,一是镇,一是固。厚待他们的亲戚妻子而严加看管,叫做质;给以丰厚的爵禄而且一定实行,叫做镇;检验言论,督责实效,叫做固。贤者因有人质抵押而不敢妄自行动,贪婪的人因受奖赏抚慰而消除野心,奸邪的人因有种种约束而无计可施。宽容而不予制裁,臣下就会侵犯君主:小的奸邪不除掉,势必要导致大的诛罚。可见罪名与罪行相符时就该加以处置。对那些活着会妨碍自己的权力,杀掉又败坏自己的名声的权臣,君主最好是用隐秘或间接的手段将其除掉。
三
韩非说:“圣人之所以为治道者三:一曰利,二曰威,三曰名。夫利者,所以得民也;威者,所以行令也;名者,上下之所同道也。”[21]是说圣人用来治理国家的措施有三种:第一是利禄,第二是威权,第三是名称。利禄是用来赢得民众的,威利是用来推行政令的,名称是君臣共同遵行的准则。韩非在阐明了何谓奸邪思想和言论后,给帝王出谋划策:“故明主举实事,去无用,不道仁义者故,不听学者之言。”[22]明君办实事,去无用,不空谈什么仁义道德,也不听信学者的言论。对于奸邪的思想和言论,韩非的观点就是去仁义。帝王带头对奸邪学说进行禁心和禁言,最后一步是“禁其事”,要做到禁事,就必须采用严刑重罚的手段。韩非说:“夫严刑者,民之所畏也;重罚者,民之所恶也。故圣人陈其所畏以禁其邪,设其所恶以防其奸,是以国安而暴乱不起。”[23]严刑是百姓畏惧的,重罚是百姓厌恶的。赏罚并施才是君主治国之道。
对术的作用和地位的认识,高柏园在《韩非哲学研究》中指出,术如能在韩非设计的理想状态下运作不但不会损害法治的顺利施行而且恰恰是为了防止君主的有为对法治客观性的破坏:“术的目的原本就是在保护并贯彻法结构的执行,因此,术原本即在于避免主体之主观性对法之客观结构之破坏,是以术的引入既只是在消解个人主体对客观法结构之扭曲与破坏,因而便不至于破坏法的客观结构。然而,这样的结论乃是建立在以下的前提之下的:术的运用是十分成功的。”[24]
参考文献:
1、陈奇猷:《韩非子集释》上,下,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
2、刘乾先、韩建立等编著:《韩非子译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
3、蒋重跃:《韩非子的政治思想》,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 [1]《申子·大体》 [2]《韩非子·外储说上》 [3]《申子·大体》 [4]《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5]《韩非子·奸劫弑臣》 [6]《韩非子·定法》 [7]《韩非子·难三》 [8]《韩非子·八经》 [9]《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10]《韩非子·主道》 [11]《韩非子·孤愤》 [12] 参见《韩非子·内储说上七术》 [13]《韩非子·主道》 [14]《韩非子·主道》 [15]《韩非子·主道》 [16]《韩非子·内储说下六微》 [17] 参见《韩非子·八奸》 [18]《韩非子·制分》 [19]《韩非子·显学》 [20]《韩非子·八经》 [21]《韩非子·诡使》 [22]《韩非子·显学》 [23]《韩非子·奸劫弑臣》 [24] 高柏园:《韩非哲学研究》,台北文津出版社1994年版,第1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