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韩非之术就是君主用来潜御群臣而不可泄人之术,“明主之行制也天,其用人也鬼”是韩非对术的最经典的描述。其具体表现为无为术、听言术、察奸术和禁奸术等。
关键词:韩非 潜御之术
先秦法家中,申不害以术闻名。韩非集前辈术理论之大成,以独特的角度和丰富的层次解析复杂多变的社会政治现象,从而为君主得出了一整套以功利计算为基本方法的治人之术。所谓“六微”、“七术”、“八奸”、“十过”等就是这种术的具体展开。
一
申不害之术论事韩非术论思想的主要来源,究其术论旨要,主要包涵两方面内容:
之一,君主独断。基于君臣利异这一政治逻辑,申不害主张在政治决策上君主不必与臣下共议国事,集思广益,不必采纳臣下的建议,君主应该独思独虑、幽幽冥冥,自己决断政事。他说:“今人君之所以高为城郭而谨门闾之闭者,为寇戎盗贼之至也;今夫弑君而取国者,非必逾城郭之险而犯门闾之闭也。”[1]申不害力劝统治者应“独视”、“独听”、“独断”、“独视者谓明,独听者谓聪。能独断者,故可以为天下王”。[2]
之二,驭臣之术。他认为君主要巩固自己的政权,就必须运用一种统治术来驾驭臣下。具体表现在:第一,君主“操契以责其名”。君主要按照臣下的能力大小而授予相应的官职,然后考察臣下所做的工作(实)是否符合他的职责(名),据以进行奖赏。“治不逾官,虽知弗言”。第二,君主要“藏于无事,窜端匿迹,示天下无为。”[3]为防止臣下觉察到君主的意图,君主自己知道的要装作不知道,不知道的要装作知道。深藏不露,虚虚实实,真真假假,免得臣下有所提防。如果君主能够做到不暴露自己,臣下也就无从投己之所好,而君主却能洞察臣下一切,真正识别其忠奸。“慎而言也,人且知汝;慎而行也,人且随汝。尔有知见也,人且匿汝;尔无知见也,人且意汝。汝有知也,人且藏汝;汝无知也,人且行汝。故曰:惟无为可以规之。”[4]
申不害术论对韩非的影响非常大,韩非将申不害的诸种驭臣之术进行梳理,其目的就在于使君王“天下不得不为己视,天下不得不为己听。故身在四海之中而明照四海之内,而天下弗能蔽弗能欺”。[5]
二
“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6]“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故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是以明主言法,则境内卑贱莫不闻知也,不独满于堂;用术,则亲爱近习莫之得闻,不得满室。”[7]这是韩非对术的定义,有人据此认为韩非的术有两种:阴术与阳术,或曰明术与暗术;还有人提出韩非的术是君主对臣之术和君主己用之术。笔者以为韩非之术就是君主用来潜御群臣而不可泄人之术,不存在阴阳、明暗之分。“明主之行制也天,其用人也鬼”[8]是韩非对术的最经典的描述。
烽烟不绝,兵戈战乱的历史与现实让韩非认识到术对君主的重要。韩非说:“人主者,利害之招毂也,射者众,故人主共矣。”[9]君主就象是利害积聚的车毂,众人追求利益的欲望都象辐条一样投向他,所以,君主成了群臣共同对准的目标。于是人主的一言一行,最容易为亲贵所利用,从而韩非教导人主御臣必须深藏不露。韩非说:“函掩其迹,匿其端,下不能原;去其智,绝其能,下不能意。……不谨其闭,不固其门,虎乃将存;不慎其事,不掩其情,贼乃将生。”[10]这里所说的“虎”和“贼”就是韩非所说的重臣、亲信、左右近习之人。君主要掩盖自己的行迹,隐藏事情的苗头,臣下就不能推测到君主的心意;如果君主不牢固的关好大门,饿虎就将潜入,如果不谨慎的对待自己的事情,掩盖自己的真情,奸贼就要产生。韩非指出,大国的祸患是大臣过于受重用,小国的祸患是身边的侍从过于宠信,这是诸侯国君主共同招致祸患的原因。而权臣欺诈君主图谋私利的原因就在于君主丧失了尊贵的权势和地位。“万乘之患,大臣太重;千乘之患,左右太信,此人主之公患也。……主利在有能而任官,臣利在无能而得事;主利在有劳而爵禄,臣利在无功而富贵;主利在豪杰使能,臣利在朋党用私。是以国地削而私家富,主上卑而大臣重。故主失势而臣得国,主更称蕃臣,而相室剖符,此人臣之所以谲主便私也。”[11]
韩非的潜御之术主要有无为术、听言术、察奸术、禁奸术等。
第一,无为术。“无为术”是韩非将老子“无为”论向他的政治论作了创造性发挥。在《解老》、《喻老》等篇中表现了韩非对老子的精深研究,但他所谈“无为”已非老子原意。韩非所谓虚静无为,并非要君主无所事事、无所裁决。无为的全面意义,应该是君“去好去恶”、“去其智,绝其能”,“尽人之智”、“尽人之力”、“不亲小事”,“君操其名,臣效其形”、“循名而责实”、“按法以治众”。因此,独揽大权以观听制断乃是韩非所谓无为的应有之意。《扬权》一篇解释“无为”说:“圣人执要,四方来效,虚而待之,彼自以之。”韩非认为,君主为了认清群臣,不使他们有“饰行”的机会,就必须“去好去恶”、“去智与巧”,这样才能“进退以为宝”。韩非针对种种阴谋,为人君提出了相应的七术:一曰“众端参观”,即多方面验证臣下的言行;二曰“必罚明威”,即对罪犯坚决施罚,显示君主的威严;三曰“信赏尽能”,即对功臣的奖赏保证兑现;四曰“一听责下”,即全面听取意见,以便督责臣下的行动;五曰“疑诏诡使”,即用可疑的命令和诡诈的手段,以便考察臣下是否忠诚;六曰“挟知而问”,即用知道的事来探测臣下言行的真伪;七曰“倒言反事”,即用反语反事来探测臣下的阴谋。[12]
第二,听言术。韩非的听言术并不是要求君主公开征询各种不同意见。相反,他主张君主要“若醉”,即故意装出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而由臣下任意发表意见,从中洞悉奸情,或者“以其言授其事,以其事责其功”,[13]就是要依据臣言授予他事情做,根据做事的情况给予奖赏,最后“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诛”。[14]臣下做事结果与他的言语相符就赏,不符就诛罚。那么,对于那些因为害怕负责而有话不说的人又怎么办呢?韩非的办法是:“主道者,使人臣必有言之责,又有不言之责”,“则人臣莫敢妄言矣,又不敢默然矣,言默则皆在责也”。[15]再加上他的“不得两谏”即不准模棱两可,前后相反,否则“有功必伏其罪”之法,其听言之术不可谓不周密。不过,这只是韩非理想化的听言之术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