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翻看报纸,读者就能发现很多把暴力、凶杀、色情等社会丑恶现象当噱头的标题,仅以2009年11月26日为例,《青年持铁锤尖刀当街追击女友》(《扬子晚报》)、《漂亮女人不堪家庭暴力杀夫入狱15年》(《重庆晚报》)、《男子多次和女友13岁女儿发生性关系》(《台州晚报》)……这些标题只对偶发性事件进行粗浅处理,丝毫不涉及新闻事实背后的深层次思考,没有人情味,自然也谈不上人文关怀。
五、图片编辑:浓厚人文关怀的形象表现
我们在报纸上看到的新闻图片,大多数是经过编辑筛选和剪裁的,编辑操作时不能只考虑画面的冲击力,更要体现出对新闻主体和读者心理感受上的关怀和爱护,充分权衡事件披露后对于我们人类文明进程长远的影响,只有这样才能使之充满浓厚的人文关怀。
现在很多报纸编辑为了片面追求视觉冲击力,在处理新闻中的死亡、血腥、灾难、痛苦画面时充满血腥和感官刺激,尤其在处理弱势群体的新闻图片时,多表现为滥用图片变形和广角的视觉畸变效果。
例如,2007年1月12日南京某报刊登一则民工讨薪的图片新闻,画面中一位男性民工举着一张欠条在高喊,由于使用了广角镜头,突出了脸部的变形,人物扭曲夸张,身体比例头大嘴大,看上去像是在抗争,但是却在漫画似的镜头里无形中暗示了民工的怪异和滑稽。
福柯有个观点:话语就是权力,正是在话语的控制和规训中,权力实现了运作过程。编辑编发这种图片或许是为了营造戏剧性冲突性的效果,但对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变形或漫画式改造,即使不是出于偏见,也是一种主观因素的话语规训,更是一种镜头语言的暴力叙事。它最大的弊端是遮蔽了新闻人物的原生态和事实真相,而这离新闻的真实性当然更远。[4]
可以为各家报纸图片编辑提供学习素材的是,《新快报》在2004年制定的《图片使用与编辑指引》,涉及到人文关怀的有如下几点规定:
一、需要作马赛克处理的几种常见类型:1,新闻照片中涉及的未成年儿童的脸部;2,保护被采访者的个人隐私;3,暴力血腥场面的暴露部分;4,艾滋病、麻风病患者脸部。
二、突发事件中血腥、暴力图片的处理,须将图片尽量转发报纸内页或制作成黑白图片,以弱化读者的感官刺激。
总之,以对人的关注为编辑的出发点是人本主义精神的体现,是新闻工作者的道德指规。从某种意义上说,对人的重视,无论从人类文明发展的整体进程,还是从我国所处的历史时期,都是编辑工作的出发点所在。新时期我党提出“三贴近,三服务”的原则,就是对新闻工作者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关注人生的进一步要求。新闻传播活动说到底反映的是人的存在,人的命运、疾苦和欢乐,传递的是人的价值观,这也是媒体“受众本位”的回归,是一种“从人出发并回归到人”的价值体现。
参考文献: [1]《人文关怀与实践概念》,《光明日报》,2002.12.26.C1版 [2] 陈红梅:《新闻编辑》,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 陈静:《大地震报道中报纸版面的人文关怀》,《青年记者》,2008年7月中 [4] 陶成鹏:《新闻图片视觉冲击力真义》,《传媒观察》,2009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