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从音乐教育该是实用教育还是审美教育所引发的争论出发,以分析孔子的乐教思想所得启发示为切入点,提出了音乐教育的发展必须逐步突破当前以实用教育为主导的音乐教育体系,审美、实用二种教育的共同作用。
关键词: 实用 / 审美 / 孔子/ 乐教
音乐教育究竟是突出以实用主义哲学为基础的实用教育呢?还是突出以审美主义哲学为基础的审美教育呢?一直以来,学界众说纷纭、争论不休。这两种不同价值理念,在音乐教育思想上此消彼涨,此涨彼消,至今仍无共识。笔者认为,孔子乐教思想是以实用教育为主,审美教育为辅,二者在综合教育体系中平衡有序地发展,是当今音乐教育的一面镜子。本文通过对孔子乐教思想的分析、对当今音乐教育的启示和功能音乐教育思想三个方面,说明任何割裂实用教育与审美教育的思想和做法都是错误的,二者失之偏颇都会走入误区。
一、孔子乐教思想
孔子的乐教思想虽然未有专门的论著,但可见于其弟子编撰的《论语》和司马迁的《史记》等相关篇章中。从这些记录孔子思想和言行的篇章中,我们可以深刻认识到“乐”的教育论是其音乐美学思想的主干,乐教是孔子教育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做为不遗余力的推行乐教的伟大先驱,孔子对于乐教应该是实用教育和审美教育是持何种态度呢?在学习孔子的音乐美学思想时,我的体会是:孔子以实现乐教的实用价值为主,以实现审美价值为辅,虽然次序有先后,程度有轻重,但他将二者同时保有在乐教中,认为乐教要达到维护国家统治的终极目的,有赖于实用价值和审美价值的同时实现,这二者是相辅相成,不可割裂的。
为什么说孔子乐教是以实用教育为主呢?笔者认为孔子本人对于前朝西周的礼乐教育甚为推崇,他的一生都在为恢复周王朝的礼乐制度奋斗,为维护礼乐不懈努力。“礼”是约束行为的规范制度,“乐”是教化民众的洗脑工具,礼乐互相配合,同时控制了人民的精神和肉体,使他们自觉服从管理。根据“移风易俗,善莫于乐”(《孝顺·广要道》)以及 “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论语·阳货》)等孔子的言论可见,他已充分认识到音乐的实用功能。再者,孔子所处的春秋末期是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时期,宗主国再也无力统治诸侯国,社会已处于“礼甭乐坏”的局面,仅仅靠“礼”这种具有规定性的强制手段已无法规范人们的行为。于是孔子又提出“仁”的思想,并且将“仁”推至一个“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的高度。“‘仁’的提出,使孔子的音乐思想超越了西周礼乐思想,具有更新的人文意义”,就是乐教作为实用教育不仅要通过音乐教化民众,规范社会等级和人心,培养人民的封建品格,使人民自觉的服从“礼”,并且最终实现孔子“仁”的政治理想①。由上所述,在孔子所处的特殊时代背景下,无论是从孔子本人的政治报复,还是其对“礼”和“乐”对于维系国家统治的重要性以及“乐”强大的教化功能的深刻认识上都可以看出,在孔子的乐教体系中,他将实现乐教的教化功能和社会功能作为教育的主要目标,而音乐的教化功能和社会功能,都属于其实用功能,因此孔子的乐教体系是以实用教育为主体的。
为什么说孔子乐教是以审美教育为辅呢?笔者认为,孔子除了是教育家以外,还是一位音乐素养和造诣都极高的音乐家,司马迁的《史记·孔子世家》中就有详细的关于孔子严谨的音乐学习态度以及对音乐精神执着追求的描述,另外《论语》中也有关于孔子强调音乐审美中的美感体验以及根据自己对音乐的理解和体验对学生讲解音乐的记载。如:“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论语·为政》),这是描述孔子强调音乐审美中的美感体验,而“子曰:‘师挚之始,《关雎》之‘乱’,洋洋乎,盈耳哉!”(《论语·为政》),则是孔子根据自己的理解和体验向学生讲解音乐,由此看来,作为一个教育家和音乐家,孔子即使非常重视乐教的实用功用,但对其审美功能也不可能是没有要求的。从《论语》的记载中可以总结出孔子对于“音乐美”是有有自己的审美原则,结合修海林先生和罗小平先生合著的《音乐美学通论》以及蔡仲德先生的《中国音乐美学史》两本书中的观点,现将孔子的审美原则归纳三个方面。其一是提出了“尽善尽美”的音乐审美评价标准②,首次将音乐的内容美和形式美统一起来。孔子认为真正美的音乐应是美与善的和谐统一,即音乐既应该是感官上的享受,也应当是心灵上的净化和升华,并且美与善在孔子心中是重善于美的,也由此他对音乐的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即“思无邪”的审美准则(《论语·为政》),也就是音乐的内容要思想纯正,要合于礼和止于礼③。其二是提出了“和”的音乐审美态度,这是孔子“中和之道”的哲学意识在音乐审美上的反映,要求音乐无论是内在的情感体验还是外在的表现都要持“中和”的审美态度,应“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论语·八佾》),也就是对音乐情感的表现不可过犹不及,不应失去节制④。其三是孔子提出了“仁“的音乐精神,期望用合乎与“礼”的“乐”来感染人情和陶冶人性,从而使人达到“仁”的精神境界,以实现社会大同,即所谓“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八佾》),“乐”的完成是关乎一个人能否“成仁”的最关键所在⑤。
由此可见,虽然当时的“乐”被束缚在“礼”以及“礼”所规定的“德”的框架内,不同与今天音乐的范畴和概念,并且孔子确实相比音乐的审美功用而言更重视实用功能,但他认识到“以乐教和”也是要建立在满足人对音乐审美需求的基础上,没有向实用教育“一边倒”,说明他的乐教思想是较为成熟的。综上所述,孔子早就认识到音乐教育的实用功能和审美功能是不能独存的。从历史上的繁盛对比音乐教育现在的地位,我们应该反思为什么音乐教育要面对不是审美教育就是实用教育的选择,而它们本是同根生。虽然孔子的乐教思想因其时代原因是有一定保守性和局限性,但其思想应该为现代音乐教育所借鉴。
二、孔子乐教思想对当代音乐教育的启发
实用主义与审美主义在当今音乐教育理念中被学者赋予了全新的注解,实用音乐教育的实质被定义为“他律”,审美音乐教育则是“自律”。所谓“他律”是在音乐教育中,用语义内涵的非音乐因素阐释音乐。多年来,把音乐中并不包含的内容或信息强加给音乐作品的做法,在教学中早已司空见惯。如音乐欣赏,阐释莫扎特的《小夜曲》,认为《爱之死》的爱情及其意义是音乐的表现内容;阐释贝多芬的《葬礼进行曲》,以标题中的语义性大讲悲伤及其根源和含义。在声乐中,歌词的语义性就是音乐的表现内容。在纯音乐中也试图通过作品的背景和文化分析去探寻一种“语义信息”。都是以词汇的或视觉的形象加给音乐一个画面或故事,寻求适当的情感用语言来描述音乐的特征。按照他律审美观,音乐为其他目的服务,没有自己,其价值都是非音乐的价值,是超艺术的。所以在乐教中,教师们大讲这些非音乐方面的价值,并千方百计地促进学生领会它,试图使学生受其正面影响而获得情操的陶冶和品格的提升。古今中外,他律审美一直是乐教的价值基础,普遍认为音乐功能不仅能作用于人的道德情操,还可以疏解压抑的情绪、培养精力集中、增强控制力、促进身心健康,使人更加聪明、更加完美、更加敬业、更符合社会需要。然而,这些功能并非来源于音乐自身。